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殡葬改革 资料库:滨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滨州地区志(1840-198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article/15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article/15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境内历有殡葬大操大办和实行土葬的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各级党组织 和人民政府大力提倡殡葬改革, 逐渐破除丧葬旧观念, 发大丧的习俗很快消失。 1956年实现农业生产合作化以后, 为了便于机耕,多数地方平掉坟茔。1970年后, 改革殡葬礼仪,提倡丧事从简,戴黑纱、送花圈。1974年开始推行尸体火化、深埋, 有的地方建立公墓。 1977年,各县建立火化场,全区火化尸体数占死亡人数的85%。 1978年8月25日, 山东省民政厅在博兴县召开全省丧葬改革现场会议,介绍博兴、桓 台两县经验,现场参观。此次会议对全区丧葬改革推动很大。1982年,全区进行移风 易俗教育,反对旧葬习俗,旧坟头基本平掉。1984年,全区死亡2.2万人,火化1.6万 人, 火葬率占72.6%。 1985年, 全区共有火化场八处, 管理人员62人,火化尸体 14904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