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滨州(惠民)地区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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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渤海行政区,对原辖专区进行调整,建立
惠民
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辖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利
津、垦利、滨县、蒲台、广饶、博兴、高青、齐东共12个县,专署领导机关驻惠民县
城,专员陈梅川(代理),副专员周今生,工作机构15个。1950年10月,惠民区行政督
察专员公署奉命改为惠民区专员公署,其隶属关系及辖区、驻地、工作机构不变。1
951年,山东省政府批准惠民专署设18个科、局、处。1952年10月,专署机关由惠民
县城迁驻滨县北镇新建城区。1953年7月,原属淄博的邹平、长山、桓台三县划归惠
民专区,辖区增为15个县。1954年4月,惠民区专员公署改称山东省惠民专员公署,
隶属关系及辖区、专署驻地、工作机构不变。1956年3月,撤销长山、蒲台、高青、
垦利四县,分别并入邹平、滨县、博兴、齐东和广饶、利津各县;划入原属德州专区
的济阳、商河、乐陵、临邑四县。惠民专署仍辖15个县。专署工作机构增至30余个。
1958年6月,惠民专署撤销了部分科、办、局,建立了财粮、农林、工业交通、文教
卫生、政法、公安等六个督察组,由专员、副专员分工直接领导各督察组进行工作。
1958年10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省人委决定,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成立淄博
专区,建立山东省淄博专员公署,专署机关迁驻张店,并对原辖县进行合并、调整,
全区辖淄博市和惠民、无棣、沾化、博兴、邹平、广饶六县及孤岛人民公社。1959年
9月,商河(乐陵并入),临邑(济阳并入)划归淄博专区,全区辖县增为八个。1960年
,淄博专署有工作机构32个。
1961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省人委决定撤销淄博专区,恢复惠民专区建制,恢
复惠民专员公署,专署机关由张店迁回北镇,并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惠民专署辖惠
民、阳信、无棣、沾化、利津、垦利、滨县、广饶、博兴、桓台、高青、邹平12个县
。1962年,惠民专署进行了大规模地精简整编、下放干部、撤并机构、紧缩编制,专
署工作机构由30多个减为17个。1964年后,随着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专署工
作机构迅速增多,到1966年6月,专署下设的工作部门增为29个。
1967年2月27日,惠民专区各群众造反组织联合夺了中共惠民地委、惠民专署的
领导权,成立了军队代表、干部代表、群众代表三结合的“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
统掌党、政、财、文一切权力。3月9日,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了第一、二、三、四、
五办公室,取代原惠民地区党、政、群各职能部门。6月20日,地革委建立生产指挥部
。1968年3月16日,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进行改组,撤销原第一、二、三、四、五办
公室,建立办事组、组织组、宣传组、群工组和生产指挥部等工作机构。1969年1月
,学习灵宝县精简机构经验,惠民地革委的办事机构改为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
指挥组、人民保卫组,还成立了商业、粮棉油、财政金融、农业、水利、工交农机服
务站及民政服务组、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六、二六”公社、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等附
属机构。8月,地革委的工作机构改为“两部一室”,即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和办公
室,另有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1970年,地革委“两部一室”恢复建立了下属的
各委、办、局、组。1971年6月1日,中共惠民地区党员代表大会召开,重新成立中共
惠民地委,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随即成为全区的行政机关。1973年底,地革委工作部
门共有32个。
1978年7月,撤销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恢复建立惠民地区行政公署,隶属山东
省人民政府领导,辖区及驻地均未变,设工作机构43个。1982年8月以后,惠民地区
先后划出了利津、垦利和桓台、广饶四县及沾化、博兴两县的部分地区。到1983年1
0月还辖滨州市及滨县、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高青八县一市。19
84年4月,行署设置的工作机构达60余个,为历史最高峰。4月16日,中共惠民地委、
惠民地区行署以惠发(1984)27号文件公布了地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
一级机构减为25个,设低半格的二级机构10个,列事业编制的机构两个,改建具有行
政职能的企业性公司八个。1985年,惠民地区行政公署仍辖滨州市和滨县、惠民、阳
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高青八县一市。1992年3月,惠民地区行政公署改为
滨州地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