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清河区国民参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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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2月下旬,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东进广饶、博兴、蒲台一带,西进邹
平、高苑、青城地区,控制了西起高苑、东至广饶,小清河与黄河之间的广大地区,
清河地区抗日根据地渐成雏形;4月,中共清河地委邀请清河区社会贤达人士李植庭
、刘春圃、孙鸣岗、刘冠甲、李又生等召开“宪政促进会”,代表清河地区民众要求
国民党结束一党专政,民选“国大”代表,实行宪政,清河地区13个县的数百名代表
集会,选举成立了清河地区宪政促进会;5月5日,清河区国民参议会成立大会在广饶
、临淄边界的李家踞高村举行,境内邹平、齐东、长山、高苑、博兴、蒲台、青城七
县和历城、章丘、桓台、临淄、寿光、广饶等县代表参加,选举产生清河区第一届国
民参议会,景晓村为议长,孙鸣岗为副议长;选举产生了联合各抗日阶层的“三三制
”(共产党员、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政权--清河区行政专员公署,李人
凤任专员,王兴国任副专员,并试选出刘群等20名“国大”代表。清河区参议会和专
署建立后,随即召开抗日民主政府县长联席会议,布置抗日民主政府的工作,根据地
各县亦相继成立了参议会,并按照“三三制”原则建立了县、乡、村政权。
1940年12月,在博兴县纯化镇召开清河区第二届国民参议会,选举李植庭为议长
,刘群、刘冠甲为副议长。决定将清河区行政专员公署改为行政主任公署,选举李人
凤为主任,同时决定,清河行署下设清东、清西、清中三个分区办事处。
1941年7月7日,清河区二届三次国民参议会决定,将全区分建四个行政区,即清
东、清西、清中和垦区,各行政区成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根据当时条件,先成立清
东、清西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选举马巨涛、王子彬分任专员,王兴国任清中办事处主
任,垦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待建。为精减机构,清东、清西专署和清中办事处分别兼
寿光、邹平、临淄县抗日民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