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唐王许大队新村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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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规划:唐王许大队新村建设规划,设3条南北大街,1条东西大街,12条
东西胡同,380 户住宅。至1983年底,已按规划建成108户住宅,再建272户住宅。需
要拆迁建设的195户 ,计划从1984年1月至1990年12月底7年完成。每年完成33户左右。
1984年1月到12月, 先通开东西大街和南北大街,然后按规划一排一排地建设。二、
补贴办法:凡拆迁1间正房(指北屋,其他偏房、栏圈、大门不计数) ,由大队从集体
提留中 补贴50公斤小麦,由生产队补贴工分20个(大街以南的25个) 劳动日。不按计
划时间拆迁者,没有补贴;不按大队指定地点建房者,不安排宅基地。三、建筑工价:
用本大队建筑队建房,坯屋4间收费180元,砖到窗台收费185元,砖屋收费250元 (包
括打墙基,不包括挖地槽和泥墙)。建筑队不准在主家吃饭喝酒,违犯者按规定罚款。
四、其他规定:各户的新房建成后,原宅基地归集体,必须立即将地面上的建筑物、
树木等处理 掉, 无权再继续使用,违犯者1亩罚款300元。新房建成后,可在离个人
院墙1米以内栽树,谁栽归谁所有。如离墙超过1米,大 队有权处理。

唐王许大队党支部唐王许大队管委会1984年1月1日

新村建成后的兴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