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婚嫁丧葬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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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清末至民国期间,婚姻一般是媒人介绍,父母包办。媒人提亲,双方父母同
意后,便送柬订亲。男方备好衣物、首饰,并具庚贴,写明男女年庚、属象、生日时
辰,双方交换,作为联姻依据。娶亲前须经媒人从中协商,双方定准大致时间后,由
男方根据女方生日时辰,再择就吉日良辰,写好贴子送予女方。女方备好衣物、嫁妆
。结婚日男方贴对联、“喜喜”字,将洞房布置一新。新郎着长袍、戴礼帽,当晚给
族家、乡亲叩头“拜门子”。子夜以后,新娘按时辰坐花轿来到门前,男方点着火把
,鸣放鞭炮,由送女客、娶女婆和两个姑娘扶着新娘脚踏红毡,前有火把引路,后有
哨呐队奏乐,行至宅院天地供桌前,拜罢天地、公婆,用椅子抬着入洞房。邻居、乡
亲家家送“小饭”祝贺。送女客赴宴后返回,接着回来搬新娘回娘家,中午前又送新
娘去婆家,俗说“新人不过晌”。晚上,男方在洞房摆上酒菜,让青年男女来“闹房
”。共和国建立以后,实行了《婚姻法》,婚姻自主。媒人提亲后,必须经过男女本
人“小相”、“大相”,见面交谈,交往一段时间,互相了解以后才订亲。也有不少
则是自由恋爱。20世纪80年代后,婚礼大大简化,一般是子夜以后,男方用两辆轿车
去女方接新娘、送女客及男客。车至门前,放鞭炮,由伴娘扶新娘脚踏红毯行或由新
郎抱新娘至院内天地桌前拜天地,然后新娘入洞房,与新郎同喝“顺和面”,吃喜宴
。送走娘家客,待完幛子客,婚礼即告结束。丧葬旧时,成年人死亡一般是:弥留之
际穿上寿衣,断气之后,正房屋设灵屋,死者灵前烧上香,点上灯,供上祭品,儿女
到土地庙前报庙“泼倒头汤” ,然后穿孝 服守灵。开葬之日,死者入殓装棺,灵屋
门上吊上竹帘。 儿、女、儿媳披麻戴孝,五 辈以内穿孝服陪灵。院内设祭棚,用两
张方桌并起, 摆上牌位、百岁草,招魂幡和祭 品,点上香和白蜡烛,上罩白布棚。
大门里设铭旌楼, 大门上贴白对联,大门外挂招 魂幡,大门一侧设外柜,负责接待
前来吊唁的亲朋。 宾客来吊唁,孝子贤孙陪奠,来 宾祭奠完毕,陪奠者在院内还礼
谢客。 下午,所有戴孝者到土地庙前叩头、烧纸、“ 报庙”,称“泼汤”。再到村
头路口焚烧纸、轿等,“送盘缠”,打发亡灵上西天。傍晚前在大街上摆上门前祭,
打祭者再祭奠一次, 然后“辞灵”。起灵后,儿孙在前 引路,女儿、儿媳在棺材后
送行。到了茔地,由娘家或岳父家摆上顶墓祭再行祭奠,由儿子扫清坟内脚印,然后
下棺, 由众人盖上盖石掩埋。第二天去圆坟,七天后做“ 一七”,一个月后做“五
七” ,两个月后过“百日”。一年后,上坟祭奠过祭日。三 年后,每逢清明、七月
十五、十月一日前去祭奠。1966年“文化大革命”,大搞移风易俗,把全部坟茔都平
掉种了地, 将死者葬入 北岭公墓林。1978年推行火葬,将死者遗体先用棺材送火化
厂火化,然后将骨灰盒埋 在公墓林。殡葬习俗也大大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