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后) 清时期,莱芜县编为4乡42保,乡辖保。唐王许村属莱芜县西乡王许
保。民国初年,取消乡、保建制,全县划为10个区,区辖乡。唐王许村属莱芜县第九
区(水北区)王许乡(见第252页《水北区全图》)。1939年4月属水北区肃然乡。1941年
5月,莱芜划分为莱北、莱东、莱南三县,区下无乡,直辖到村,唐王许 村属莱北县
水北区。1945年10月,莱芜(北)、莱东、新甫三县合并为莱芜县,全县划为13个区,
将寨 里、水北两区合并为水北区,唐王许属莱芜县水北区。1951年3月,各区由地名
命名改为以序数命名, 区下设乡。唐王许属莱芜县十四 区三义乡。1955年10月,各
区恢复以地名命名, 区辖乡。唐王许属莱芜县水北区三义乡。1956年6月,全县改划
为86个乡, 1个镇,仍由区辖属。唐王许村属水北区太平乡 。1958年3月,撤销区级
建制,全县划为城关镇及27个乡,唐王许属莱芜县水北乡 。1958年8月,以乡为单位
成立人民公社,唐王许村属莱芜县水北人民公社。1958年10月,全县合并为24个公社,
唐王许属莱芜县寨里人民公社。1983年8月,撤销莱芜县设立莱芜市(省辖县级) 。唐
王许属莱芜市寨里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撤销人民公社,改划为15个办事处,下辖
乡。唐王许属莱芜市寨里 办事处太平乡。1985年10月,全市改划为1个办事处、15个
镇、 12个乡。唐王许村属莱芜市寨里 镇。1992年11月,县级莱芜市升为地级市,下
辖莱城、钢城两个区。唐王许村属莱芜 市莱城区寨里镇。
第四节区划沿革
明(正德后) 清时期,莱芜县编为4乡42保,乡辖保。唐王许村属莱芜县西乡王许
保。民国初年,取消乡、保建制,全县划为10个区,区辖乡。唐王许村属莱芜县第九
区(水北区)王许乡(见第252页《水北区全图》)。1939年4月属水北区肃然乡。1941年
5月,莱芜划分为莱北、莱东、莱南三县,区下无乡,直辖到村,唐王许 村属莱北县
水北区。1945年10月,莱芜(北)、莱东、新甫三县合并为莱芜县,全县划为13个区,
将寨 里、水北两区合并为水北区,唐王许属莱芜县水北区。1951年3月,各区由地名
命名改为以序数命名, 区下设乡。唐王许属莱芜县十四 区三义乡。1955年10月,各
区恢复以地名命名, 区辖乡。唐王许属莱芜县水北区三义乡。1956年6月,全县改划
为86个乡, 1个镇,仍由区辖属。唐王许村属水北区太平乡 。1958年3月,撤销区级
建制,全县划为城关镇及27个乡,唐王许属莱芜县水北乡 。1958年8月,以乡为单位
成立人民公社,唐王许村属莱芜县水北人民公社。1958年10月,全县合并为24个公社,
唐王许属莱芜县寨里人民公社。1983年8月,撤销莱芜县设立莱芜市(省辖县级) 。唐
王许属莱芜市寨里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撤销人民公社,改划为15个办事处,下辖
乡。唐王许属莱芜市寨里 办事处太平乡。1985年10月,全市改划为1个办事处、15个
镇、 12个乡。唐王许村属莱芜市寨里 镇。1992年11月,县级莱芜市升为地级市,下
辖莱城、钢城两个区。唐王许村属莱芜 市莱城区寨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