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 制定《莱芜市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办法》,进一步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工作。2016年,新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1667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3.3%;新增改建公
租房240套, 棚改实物安置717套,货币化安置710户;基本建成2675套(含往年结转),
完成任务131.1%; 争取上级奖补资金3459万元。 健全完善住房保障货币直补政策,印发
《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有
效整合了住房保障资源,提高了政府资金和房源使用效率。全年完成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
补贴100户、租赁住房补贴300户。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 印发《关于推进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实施意
见》,坚持把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政府主导、业主参
与、社会支持、企业介入”的原则,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2015年试点项目全部竣
工, 共计整治14.45万平方米,涉及户数1871户,累计完成投资1095.9万元。2016年开工
改造项目8个,涉及5627户、48.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05万元。
房地产管理?2016年,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7.17亿元,同比增长48.1 %;商品房在建施
工面积396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19.34%; 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06.49万平方米, 同比减少
7.52%; 商品房竣工面积28.6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4.08%。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0.46万
平方米,同比增长 33%;新建商品房均价472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4.79%。全年实现房地
产税收收入6.22亿元,其中纳入地方财政收入5.28亿元,同比增长2.75%。
商品房去库存 制定印发《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支持居民自
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供需双向调节,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在全省地级市
中率先出台《莱芜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对农民进城购买
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奖励,截至年底,有335户农民家庭获得购房资格。充分发挥
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放宽提取条件,扩大缴存范
围和资金来源, 有效增强了居民购房能力。全市商品房库存52.62万平方米,较上年底库
存净减少19.11万平方米, 按2016年月均销量算(不考虑增量),消化库存约需12个月,
达到商品房库存合理水平。
物业管理 加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开展物业政策宣传年活动,加强
物业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执行物业政策制度,修订《莱芜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物
业企业发展壮大, 全市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共82家, 从业人员5000余人,管理面积
1000万平方米。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步伐,现有小区业主委
员会 43个;累计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亿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棚户区改造 制定《莱芜市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办法》,进一步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工作。2016年,新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1667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3.3%;新增改建公
租房240套, 棚改实物安置717套,货币化安置710户;基本建成2675套(含往年结转),
完成任务131.1%; 争取上级奖补资金3459万元。 健全完善住房保障货币直补政策,印发
《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有
效整合了住房保障资源,提高了政府资金和房源使用效率。全年完成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
补贴100户、租赁住房补贴300户。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 印发《关于推进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实施意
见》,坚持把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政府主导、业主参
与、社会支持、企业介入”的原则,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2015年试点项目全部竣
工, 共计整治14.45万平方米,涉及户数1871户,累计完成投资1095.9万元。2016年开工
改造项目8个,涉及5627户、48.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05万元。
房地产管理?2016年,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7.17亿元,同比增长48.1 %;商品房在建施
工面积396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19.34%; 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06.49万平方米, 同比减少
7.52%; 商品房竣工面积28.6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4.08%。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0.46万
平方米,同比增长 33%;新建商品房均价472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4.79%。全年实现房地
产税收收入6.22亿元,其中纳入地方财政收入5.28亿元,同比增长2.75%。
商品房去库存 制定印发《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支持居民自
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供需双向调节,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在全省地级市
中率先出台《莱芜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对农民进城购买
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奖励,截至年底,有335户农民家庭获得购房资格。充分发挥
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放宽提取条件,扩大缴存范
围和资金来源, 有效增强了居民购房能力。全市商品房库存52.62万平方米,较上年底库
存净减少19.11万平方米, 按2016年月均销量算(不考虑增量),消化库存约需12个月,
达到商品房库存合理水平。
物业管理 加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开展物业政策宣传年活动,加强
物业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执行物业政策制度,修订《莱芜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物
业企业发展壮大, 全市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共82家, 从业人员5000余人,管理面积
1000万平方米。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步伐,现有小区业主委
员会 43个;累计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