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规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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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起,县公路站配备兼职人员管理养路费征收业务,征收对象主要是畜力车。1960年,
增加机动车辆征收。 1965年至1971年,全县征收养路费147.4万元。1972年,县公路站配
备专职养路费征收员, 全年征收养路费128.1万元,养路费收入首次突破百万元。之后,
每年都保持较大的增长比例。至1982年,全县征收养路费2595.7万元。1983年,按照国家
经委、交通部《关于改进公路运输管理的通知》精神,境内开征公路运输管理费。1985年
初, 国务院颁布《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 , 全市开征车辆购置附加税;4月,根据
《山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全市按新标准征收公路养路费。养路费由公路管理部门
征收,全省统收统支;10月始,代征拖拉机、畜力车养路费。1986年,根据《山东省公路
客运站队建设基金征收办法》 ,开征客运站队建设基金。1989年1月起,征收拖拉机、其
他小型机动车公路养路费。1990年,全市开征货运建设基金。至1992年,全市征收养路费
9893.7万元。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 全市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继续加强。 1993年, 全市征收汽车养路费
2534.8万元、拖拉机养路费262.71万元、运输管理费112.5万元、货运基金576.3万元、车
购费298.5万元、客运基金(包括欠发达还贷资金)149.6万元。此外,市政府开征地方道
路建设基金。 1994年征收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339.2万元,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1275万
元,征收客运基金245.8万元,征收货运基金708.2万元。1997年,全市征收拖拉机、摩托
车养路费888万元,货运基金890万元,客运基金402万元,运管费328万元,车辆购置附加
费1626万元, 检测费176万元。市公路局征收汽车养路费5422万元,增长率列全省第一;
泰莱路管理处征处通行费620万元,列全省第一。
1998年, 全市征收汽车养路费5400万元, 拖拉机、 摩托车养路费945万元,客货运基金
1034万元, 运管费280万元,泰莱路通行费751.09万元。2000年,各项交通规费征收稳定
增长,其中博莱路车辆通行费收入1800万元。2001年,全市交通各级规费征收部门共征收
各项交通规费3369.4万元。2002年,市交通局各项规费征收3589.1万元。公路局养路费征
收6873.25万元,通行费征收5637.34万元,两项征费总收入突破亿元大关。
2003年,全市征收客运附加费638.3万元,货运附加费1220.1万元,拖拉机养路费996.2万
元,除客运附加费、拖拉机养路费受“非典型性肺炎”疫情和征收标准降低等因素影响较
2002年同期有所下降外,其余规费均有所增长。2005年,全市征收客运附加费985.1万元,
货运附加费1940.5万元, 运输管理费383.8万元,拖拉机养路费完成1024万元,公路局规
费征收实现“双过亿”,征收汽车养路费1.22亿元,通行费1.06亿元,交通公路全年实现
规费收入2.74亿元,各类规费征收数额为历年新高。
附: 高速公路收费站 1993年,泰莱高速公路设曹村、方下、孙故事、杨庄4个收费站。
1999年10月成立博莱高速公路管理处, 设和庄、苗山、莱芜东3个收费站。莱新高速公路
及高接高设钢城、莱城南2个收费站。2001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台(子)莱(芜)线设枣
园收费站, 为开放式。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孙故事、曹村、方下3个收费站,设莱
芜西收费站。 至2005年,境内共设和庄、苗山、莱芜东、莱芜西、钢城、莱芜南、杨庄7
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和1个普通干线公路收费站(枣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