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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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管理 清末至民国时期, 境内无专门运输管理组织。民间货运主要是农民利用农
闲季节,三五结伙,车推肩挑,骡驴驮运,往来于莱芜—博山—泰安—章丘近邻各县区域,
商客络绎不绝,运出莱芜大麻、蚕丝、生姜、粮食等土特产,运回布匹、食盐、瓷器、小
百货等。1928年公路通达上述近邻各县后,运输业有较大发展。至1935年,莱城、口镇等
地有专事运输的“脚行”,由雇主临时雇用人力,使用小挑、手推车和骡驴为商旅运输货
物,一直没有统一的运输管理组织。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莱芜县民主政府组织各种民间运输,保证机关、军队需要。仅
在莱芜战役中, 全县就出动马车20多辆,手推车9225辆、毛驴517头及大批小挑,为前线
运输弹药、粮秣军用物资200余万公斤。
新中国成立后至1955年,境内相继建立口镇搬运工会和莱城搬运工会组织,共有50人左右,
运量很少。 主要运输还是靠社会上民间运输力量。1956年2月,以搬运工会为基础成立城
关、口镇、颜庄运输合作社和寨里搬运组;11月,成立县运输管理站,均隶属县政府交通
科,县运输管理站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办法,组织社会车辆运输。1958年,
大炼钢铁高峰期, 每天出动畜力车460辆,手推车1.3万辆,小挑难以胜计。是年9月,上
述运输合作社、搬运组联合组建县运输公司。1960年,各公社运输管理站组织社会上运输
力量从事社会运输, 完成货运量117.7万吨,周转量1066.4万吨公里。此后,各公社组织
起来的运输力量随大炼钢铁“下马” 锐减。1961年,全县仅保留茶业、上游公社的马车3
辆,手推车48辆归县运输公司统一调用。1963年起,各厂矿逐步配备载货汽车,实行自货
自运。1966年12月,济南汽车运输公司六队携50辆汽车定驻莱芜后,专业运输能力有很大
提高。 1970年,专业运输部门拥有货运汽车53辆、260.5个吨位。此后逐步发展。工业部
门搞“大而全”“小而全”,企业的自有货运车一般能满足本单位运输需要;机关、社队
机动车也大量增加,均有余力从事营业性运输。交通运输部门充分发挥联合运输办公室的
协调作用,安排社会机动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机动车在货运中占据主导地位。1981年,
始有个体户购买货运汽车、 拖拉机从事营业性运输,全县机动车拥有量汽车每百公里358
辆、 拖拉机每百公里605台,形成运力大于运量局面。1983年,仅莱芜钢铁总厂、煤矿机
械厂、 汽车修制厂、化肥厂等企业即有货运汽车419辆、2369个吨位,除完成自身运输任
务外, 还进行营业性运输182.3万吨公里。市运输公司1980年前长期亏损,累计拖欠外债
120多万元。 1981年,改变“坐、等、靠”经营作风,开办电话受托和登门承揽业务,抓
好各个运输环节,当年扭亏为盈,1983年被评为山东省交通系统先进集体。1987年,市运
输公司总收入646.3万元, 实现利税125.4万元。 是年,全市货运量144.38万吨,周转量
4640.1万吨公里,其中专业运输部门分别为52.6万吨和3154.5万吨公里,社会车辆分别为
91.8万吨和145.6万吨公里, 货运量中以煤炭、矿物性建筑材料为多。1988年至1992年,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日益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客货运量不断增长。
1999年,国家放开公路运输市场,开始发展民营运输,公路货运、客运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至2005年,个体、社会车辆运力逐步超过运输企业,运输市场竞争激烈。
运输市场管理 1993年, 交通部门适应市场经济对运输业的客观要求,对运输业进行宏观
调控。在客运方面,由原泰安汽车运输公司所属的汽车三场、六场和莱芜汽车站组建成立
莱芜汽车运输总公司,辖汽车三场、六场、莱芜汽车站、零担货物运输公司、车站宾馆、
交通职工学校、 钢城汽车站7个生产基层单位。年内,成立社会客运管理办公室,投资26
万元新建社会客运站,解决社会客运车辆无序管理混乱状况。在货运方面,主要解决缺重
少轻和专用车少的问题,重点发展厢式零担专用车辆,限制普通中型货车的发展。全市投
放各种营运车辆1000辆,社会营运车辆达8000辆。日始发客运班次1500个,平均日发送量
1.5万人次。 1994年,市政府先后印发《莱芜市社会客运管理办法》《莱芜市出租车辆客
运管理办法》《莱芜市货运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文件,全市交通行业管理步
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全市营业性客运汽车达到296辆,完成客运量460万人次;营
业性货车4800辆, 营业性拖拉机1.2万台,完成货运量1100万吨。1995年,全市营运性货
车发展到4850辆、22067个吨位,营运性客车387辆,营运性拖拉机8200台,客运线路发展
到55条,初步形成连接全国、全省67个县市区的交通运输经营网络。
1996年,市交通局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打击划线为牢、垄断客源的不法运输业户。
采取群众举报、跟踪检查、舆论曝光等措施,制止倒客、卖客、敲诈、偷漏规费等不良行
为。对一些老、旧、杂车实行限期更新,提高车辆技术等级。增开山区乡镇和部分边远山
区村庄的客运班车,对现有客运线路的运力投放进行适当调整,客运市场初步走上公平、
合理、竞争、有序的轨道。在货运市场管理上, 明确市区两级货场管理范围和职权,对12
个市属重点货场设立货场管理站,制定货场管理办法、货场收费标准等文件。年内,全市
客货营运车辆发展到5300多辆,运力结构得到优化,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为规范莱芜汽车
站管理,建设4000平方米的停发车场和社会客运管理办公室,与长途汽车站融为一体,实
现“车进站、人归点”的客运市场管理目标,解决了“马路车站”问题。
1997年,按照省交通厅整顿客运秩序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客运市场整治力度,对途中倒客、
卖客、甩客等的客运车辆业户和从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社会客运车辆全部进入汽车站经
营。全市出租客运车辆全部纳入交通部门统一管理,成立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组建鹏翔、
金马、富康、顺达出租公司。营运车辆全部实行货运单证。1998年,建立以班车客运为主
体、包车客运为辅助、旅游客运为专项服务、出租客运相衔接、辐射全市城乡干支线相接、
长短结合、 分工合理的多层次客运线路网络。先后取缔无证、无费、无牌6名车辆业户的
经营资格。 1400余辆出租客车分别纳入到9个客运出租公司管理。更新依维柯客车21部,
开通莱钢至泰安、 莱芜至威海、莱芜至济南、莱芜至烟台4条依维柯客运专线。审验各类
汽车6550辆,参审率86%,合格率96%。稽核汽车维修企业90家,合格的73家,降级的12家,
取消经营资格的5家。 汽车技术综合性能检测线检测车辆1.7万辆次,合格率95%。营运性
汽车驾驶员上岗培训3192人,累计达到4500人。1999年,市政府制定《莱芜市客运出租市
场管理办法》和《莱芜市货运出租车市场管理办法》。冻结社会客运和出租车运力投放,
将三轮出租客车和莱钢公交车纳入交通部门统一管理。严厉打击客运压点、转圈、压价等
不法经营行为。对重点货场增派管理人员,清理一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车辆。先后在北埠
和物资局院内建立货运出租市场2处。 加快高档运输车辆发展,运输结构和运力配置有所
改善,普通客运输车辆增幅有所回落,直达、豪华快客明显增加,实现了莱芜至博山、张
店,莱芜至青岛“全直通”。
2000年,全面实施客运市场三年规划,将跨市区道路经营的公交车纳入交通行业统一管理,
合理调整客运班线。加大运力投放宏观控制力度,集中开展运输市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
无证经营、 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 开展两次大规模出租车清理整顿,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349辆(次) ,为1500余名客运出租车驾驶员颁发服务资格证。清理整顿货运服务业,货
运代理配载得到规范。开展货运资源配置和车辆抽样调查工作。营运性汽车驾驶员安全生
产培训,被省运管局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典型。培训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49人,核发危险货
物运输操作证。成立水运管理机构,培训船员(雪野湖船员)19人。加大运力调整力度,
全市中高档、大吨位客、货运输车辆比重明显增加,客运车的舒适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重型车和轻型车的数量不断增加,运力结构趋于合理,运输生产增幅较大。
2001年,全市淘汰社会老旧客运车辆27辆,更新69辆。加强对市内11处出租车临时停车场
(站) 的专门管理。集中开展运输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其间,共检查客货运输车辆5万多
辆(次) ,查扣非法出租(三轮车)1072辆,取消经营资格2辆。举办营运性汽车驾驶员
上岗培训班2期,培训324人,清理不合格营运性汽车驾驶员50人,注册4950个上岗合格证。
开展水上治理整顿工作,与雪野湖旅游船只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培训船员。2002年,全
市保持运力与运量基本同步,查处一批“黑车”、“黑的”、偷漏交通规费、超员超载、
非法营运车辆,运输市场秩序好转。2003年,查处“黑车”1000余台次。全年箱式货车发
展到330辆,高级客车发展到34辆,实现了部分客运跨省、跨区线路集约化经营。至年底,
全市有出租客车1786辆, 营运客车560辆。全市营运车辆发展到7800辆,全部实行货运单
证。2004年,开展出租车市场治理整顿。6月1日起,按照打击“黑的”、取缔“摩的”、
逐步淘汰“面的” 、发展“轿的”的总体管理思路,年底754辆“摩的”退出营运市场,
400多辆新型“轿的” 投入运营。进一步推行社会客运车辆集约化经营,对部分线路进行
集约化改造。同时,加大豪华高档客车的投入力度,全市高档豪华客车发展到50多部,实
现莱芜至北京、 济南、泰安、青岛、临沂、潍坊、淄博、新汶8条跨区线路集约化经营。
2005年,开展出租车市场治理整顿,加大“面的”更新换代步伐,全市“轿的”更新达到
1000辆。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培训,组织培训1950余人;审验资格证8600余本,参审率达
到90%;完成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对13696辆车进行年审签章,营运车辆检测合格率达
95%以上。运力结构不断优化。箱式货车发展到350辆,高级客车发展到40辆,实现了两条
线路的集约化经营。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 20世纪50年代至1978年, 基本上没有私人汽车,国营运输企业设内部
修理厂,社会修理业发展甚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允许私人购买或租赁汽车经营运
业,社会营运车辆剧增,带动了汽车修理业的发展,一大批国营、集体、个体汽车维修厂
应运而生。1993年,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主要抓了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帮助维修厂家引进
技术,引进人才,聘请专家教授为各修理厂家培训技术人员86人次,投资24万元购置综合
维修质量检测专用车,提高车辆维修质量检测水平。当年,全市64家汽车维修厂完成营业
收入3717.8万元。 1994年,全市汽车维修厂家发展到78家,固定资产(原值)366万元,
从业人员2229人。随着社会各种车辆的增加,广州标致汽车公司、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第
一汽车集团公司金杯汽车公司、南京汽车制造厂、中国东风集团公司等,分别在莱芜设立
汽车维修服务站。 9月15日,成立莱芜市汽车维修合同仲裁庭,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合同纠
纷的仲裁工作。
1995年,全市有汽车维修厂78家,从业人员达到3000多人,经过不断整顿和指导,各维修
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添置了先进的生产技术设备,规范了经营行为;为各维修厂分期
分批培训各类技术人员,推动汽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1996年,各级本着“管理、服务、
监督、协调”的八字方针,不断加强和改善管理、服务职能,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有关
部门组织各维修厂家参加全国性的保修机具设备订货会,举办中级汽车修理工、技术职能
和新技术应用培训班各1期,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60多人。对大修企业、二级维护企业进行
严格审验,对达不到标准的作降级处理,同时晋升一批甲级企业。在省交通厅帮助下,投
资160万元建起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当年检测车辆5000多台次,车辆合格率95%。1997
年,全市汽车维修厂家发展到118家,完成产值5500余万元。
2000年,市政府制定《莱芜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稽核汽
车维修企业89家, 培训总质检员9人,质检员79人。2003年,成立莱芜市汽车维修行业协
会,加强行业管理自律。2004年,强化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全年组织汽车维修企业从业人
员培训班9期,培训人员454人,结束了汽车维修人员无证上岗的历史。加强汽车维修行业
企业资质评定、 稽核等工作,维护了良好的汽车维修市场秩序。2005年,组织举办2期汽
车维修从业人员培训班,共培训汽车维修从业人员515人;审核、审批二类汽车维修企业3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