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红十字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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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机构 莱芜市红十字会 1984年12月29日成立,由67人组成理事会,有成员单位
10个。 1990年11月成立,1992年9月运营。地级莱芜市建立后,先后在市文卫体委、卫生
局设红十字会办公室, 列科级事业编制。1999年8月,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与血站分设为市
卫生局,局属事业科室,编制3名。2005年12月,市红十字会升格为正县级单位,编制5名,
设会长、副会长各1名。
莱芜市中心血站 1990年11月8日成立,原名莱芜市红十字会血站,隶属莱芜市红十字
会。 1992年9月27日,莱芜市红十字会血站运营,承担全市临床用血的采集、供应工作。
1993年,成立莱芜市公民义务献血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血站。主要任务是发展全市无偿献
血事业。 1999年8月,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与血站分设。2000年11月,莱芜市红十字会血站
更名为莱芜市中心血站,隶属莱芜市卫生局,原建制、编制、级制、经费形式不变。2005
年,莱芜市中心血站占地13.6亩,建筑面积7846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2856平方米,
辅助用房面积580平方米,职工宿舍楼面积4410平方米。
红十字会工作 1993年3月,市红十字会举办第一期成分输血学习班,培训在岗输血技
术人员350人,并在全市开展成分输血;5月,全市开展无偿献血周活动,市文卫体委系统
有543人报名参加无偿献血,有156人成为全市第一批无偿献血者;6月1日,市红十字会与
潍坊市牛皮癣研究所联合成立莱芜市红十字会牛皮癣专科医院。
1994年5月, 市红十字会在“5·8”世界红十字日期间,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中华
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义务查体、健康咨询、献血宣传等项活动,发放宣传材料
17万份, 义务服务3900人次。9月和12月,国家红十字会和红新会、香港红十字会两次联
合捐赠面粉、 衣物、药品总价值达8.2万元,由市红十字会分别送到受灾严重的见马、大
槐树、 上游等8个乡镇。1995年,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备实救灾、兴办第三产业、宣传落
实“红会法”等工作。“5·8”世界红十字日期间,市红十字会组织全市30个红十字会、
2900名会员走向街头,以宣传红会法和血液生理知识为重点,进行集中宣传。6月至7月,
市内部分乡镇受暴雨等自然灾害,市红十字会在积极开展募捐救灾的同时,争取全国和省
红十字会的支持, 申请棉被、药品等救灾物资总价值达5万余元,通过两区及时分发到灾
民手中。2005年,积极开展援助印度洋地震及海啸灾民活动,发动社会各界捐款18万元,
全部上缴省红十字会。在全市开展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募捐活动,接
受捐款近10万元。
无偿献血 境内献血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 随着手术的增加和抢救病人的需要,县医
院曾与邻近大队在民间组织农民应急输血队,为当时急救起到重要作用,后血液供应主要
从省血液中心调拨。 1993年,成立莱芜市公民义务献血委员会。是年11月4日,市红十字
会血站作为省血液中心的采浆点,顺利通过卫生部、全国输血质量委员会组织的达标验收;
12月15日, 莱芜市血液净化医疗中心在市红十字会血站成立。1994年3月,省卫生厅、省
血液质量委员会对市红十字会血站进行达标验收,省卫生厅颁发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
8月, 市血液质量委员会成立并开展工作。随着血液管理机构的设立、宣传工作的不断深
入和公民认识的不断提高,无偿献血者日益增多。1997年、1999年、2001年、2004年,莱
芜市连续四届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至2005年,境内公民无偿献血总人数达到
7.57万人次,其中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金杯奖29人次。
献血方式 1992年至1995年4月, 基本上以个体献血为主。1995年5月至2001年12月,
以计划指令性无偿献血为主。 2002年1月起,街头自发献血成为献血的主要方式。2003年
后,鼓励农民献血。2005年,农民献血占献血总量的30%。
血液质量管理 1994年8月,成立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加强血液质
量监督管理。市血站投入资金,先后建设高标准成分血制备净化间、质控科监测净化间等
设施,引进了AT全自动加样器等先进的自动化监测设备,建立起科学、严格的质量监控流
程。配备专职质检员,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血液制品、输血器材、采血环境进行定期检测,
对各种试剂的灵敏度、特异性进行检测。建立起信息回馈制度,对医院提出的质量方面的
意见及时研究处理。制定严格的采供血工作规程,严格按照卫生部《供血者健康标准》开
展体检化验,对献血者进行ALT、HBsAg、抗-HCV、抗-HIV、梅毒等初复检,确保血液质量
与安全。1995年,贯彻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血液管理的通知》,加强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购置低温血液冰箱、酶标仪等精密仪器,保证检验质量。1998年,在全省血液质量评比中
莱芜市血站名列前茅。2000年4月,莱芜市中心血站受到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表彰。
血液使用制度 2001年5月,市卫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成分输血管理的通知》,
要求各级医院要积极开展成分输血,把成分输血纳入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
市中心血站先后多次举办成分输血培训班,派出人员到市内各大医院进行成分输血宣传。
至9月,莱芜市成分输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至2005年,境内严格按照2000年8月25
日通过并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要求,贯彻执行无
偿献血者优待政策, 即无偿献血者5年以内可免费使用其无偿献血量5倍的血液,5年后,
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可免费使用无偿献血等量的血液,其费用凭无偿献血证、单位介
绍信到市献血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