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爱国卫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2&rec=724&run=13

爱国卫生运动 境内居民素有改良水井、建房向阳、端午节门口插艾、小孩佩戴香囊、
生病长灾门口撒石灰等防病卫生习俗。每逢年节,粉刷房屋,整理院落,尤以春节为普遍。
勤劳好善者,常自动清扫街巷、修桥铺路、植树栽花。但千百年来,旧官衙很少对公共卫
生进行管理,多系民间自发,卫生状况优劣不一。
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卫生由民政科管理,城镇和农村卫生防疫工作得到关注。民主
政府在战争间隙,动员群众讲究卫生,向不卫生习惯作斗争,部队和野战医院每到一地,
宣传卫生常识,清理街道,整理环境卫生。
1950年6月, 县卫生院内设防疫组,固定专人专职从事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卫生防疫
委员会,组织协调开展各项社会卫生工作。以县政府驻地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发动干部
群众开展夏秋季卫生运动,整理街道、改良水井、疏通沟渠,加强对饮食摊贩和集市管理,
清除垃圾污物, 建立公共厕所。1952年5月,美国在朝鲜战场使用了细菌武器,为配合反
细菌战,重新调整、充实、加强县卫生防疫委员会,制订计划措施,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
教育,发动群众消灭苍蝇、蚊子、跳蚤、虱子、老鼠;9月8日,县卫生防疫工作委员会改
名为县卫生工作委员会, 基层同类组织相应改名。1953年3月,县卫生工作委员会更名为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发动及组织实施。1956年8月,县卫生
防疫站成立,作为环境卫生专门管理机构,配合县爱卫会开展爱国卫生工作。20世纪70年
代后,城乡普遍进行“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良水井,改造厕所、栏圈、环
境、炉灶)活动。1981年起,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1984年,城镇开展卫
生达标活动,实行“门前三包”(包绿化管理、包卫生保洁和包市容环境)。1985年,市
政府印发《公共卫生管理暂行条例》,城乡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发展。1986年,莱芜被评为
山东省卫生先进城市。1987年,被山东省命名为“无鼠害市”。1989年起,市爱卫会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爱卫会、山东省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
生月活动的通知》 精神,每年4月开展以治理“脏、乱、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
点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1990年,在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市爱卫
会办公室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全国卫生先进单位”。1992年,在全国第二次城市卫生大
检查中,莱芜市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县级“全国十佳卫生城市”。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为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1993年4月,
市政府作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10月,莱芜市通过省爱卫会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考核。199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
作通过全国爱卫会组织的专家调研。 1995年2月,市政府印发《莱芜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
规定》和《莱芜市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全市爱国卫生管理初步走上法制化轨道;10月,
莱芜通过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12月25日,全国爱卫会命名莱
芜市为“国家卫生城市”,授予莱芜市副市长王育革“国家卫生城市市长奖”。
1996年,市政府作出《关于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以创成国家卫生城市为新起
点,完善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各项管理,全面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坚持不懈地
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1997年5月,通过全国爱卫会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
的暗访复核,被列为基本巩固创建成果的城市。在农村,开展创建卫生乡镇活动和以消灭
“三大堆”(土堆、草堆、粪堆)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洁活动,农村卫生改水、改厕全面
铺开。 农村卫生重点抓好自来水建设, 有8个乡镇达到100%。 1998年,组织开展以治理
“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车辆、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为重点的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
动。 9月,在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大检查中,被评为“先进城市”,并获得“全国城市环
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称号和“齐鲁杯”特别奖。1999年,继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
动,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2000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卫生长效
管理的意见》《莱芜市(2000—2005)农村卫生改水改厕规划》,明确各委员部门的职责
任务。2001年,围绕加强城市卫生的长效管理开展活动,建成年处理4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对文化路、大桥路进行高标准改造。在年底省组织的全省城市卫生综合考评中荣获“城市
卫生先进市”称号。钢城区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9·5”改水先进区。2002年,开展纪念
爱国卫生运动50周年活动,市领导和市直部门包路段大搞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在全市城乡
开展“优美环境建设年”活动。2003年,为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各级爱卫会组织充分
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全市出动50万
余人次,清理卫生死角7385处,清运积存垃圾2.28万立方米;组织消杀小分队1780个,消
毒面积1405万平方米, 车辆消毒6.1万台次,有效地阻断“非典型性肺炎”的传入。2004
年至2005年,把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放到基层,深入开展创建卫生村镇、卫生
先进单位活动。至2005年底,全市建设“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房)
3400户;建成省级卫生镇1个,卫生村7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70个。
除“四害” 1952年春,境内开展捕鼠、灭蝇、打捞孑孓等活动。1956年,开展消灭
蚊、 蝇、鼠、雀(后改为臭虫)“四害”运动。1959年7月,全县统一使用药物开展消灭
蚊蝇突击活动;11月,以药物烟熏消灭越冬蚊蝇。此后,除“四害”成为群众习惯。
20世纪80年代后,除“四害”转为以灭鼠为主,经常使用“敌鼠钠盐”统一时间灭鼠,
鼠密度逐年减小。1987年,经泰安市考核鉴定,莱芜达到“无鼠害市”标准,被山东省人
民政府命名为“无鼠害市”。1990年初,市爱卫会成立除“四害”消杀管理站,编制5人;
4月,印发《关于加强蚊蝇消杀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专业队对垃圾箱、公共厕所、河、
塘、 沟、渠等蚊蝇孳生地喷洒生物灭蚊蝇剂。1992年9月,莱芜的除“四害”工作通过省
专家组和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团的考核。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至1995年, 围绕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 标准,开展达标活动。
1996年至2000年,围绕巩固和提高除“四害”达标成果开展工作。经全国爱卫会、省爱卫
会专家组的多次严格考核,莱芜市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01年,印发《莱芜市2001至
2005年除四害工作规划》和《关于加强2001年除四害工作的意见》。2002年至2005年,按
照全国、省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及《莱芜市除四害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定期组织全市春、
冬季两次灭鼠活动和夏、秋季蚊蝇消杀活动。
环境卫生改良 新中国成立后, 贯彻“卫生为生产,生产讲卫生”的原则,开展环境
卫生改良工作。1950年,县机关在口镇驻地建公共厕所,整修加高井台,开展卫生大扫除,
清除久积成堆的垃圾污物2000余车。 1952年, 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全县改建新打水井
710眼。 实施浴池消毒,室内设痰盂,用石灰粉刷墙壁,室外院落每日打扫,禁止在公路
上晒大粪等规定。1955年,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打扫垃圾11942车,用垃圾积肥55942车,
打扫栏圈垫换圈土积肥122710车。 1958年,全县有饮用水井10316眼,饮用井水的509565
人,饮用河流16条,饮用河水的46431人,饮用泉水的94564人。当年改良水井2352眼,改
良厕所35895座, 修鱼脊式街道15903条,长332.8公里。疏通沟渠9206条长86.5公里。常
庄区和庄乡, 成为全县的卫生先进典型。是年3月,莱城建立粪便管理所,对粪便、垃圾
统一管理。1960年,提出“四拆、四改、十二挖”的卫生积肥号召,“四拆”即拆除不合
乎卫生要求的厕所栏圈、残墙断壁、破屋坏房、炕洞锅头,“四改”即厕所标准化、栏圈
平底化、水井加高加盖化、街道马路化,“十二挖”即挖栏圈底、牲畜棚底、鸡窝、污水
坑、 碾磨道、院子土、街土、当门、粪场、湾泥等。全县成立积肥专业队621个,共7400
人, 粪便有生产队统一管理。230个生产队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1962年,县卫生防疫站
在省卫生防疫站协助下对莱芜铁矿饮水做了调查, 并提出改进意见。 1963年, 对全县
682520人的饮水卫生状况进行摸底,为开展饮水卫生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1964年,抓好
农村卫生治本工作,由“四改造”(改造厕所、鸡窝、猪圈、牲畜圈)、“六统一”(人
粪尿、牲畜粪、猪粪、鸡鸭粪、杂肥、干灰统一管理)发展到“两管、五改”(管水、管
粪, 改良水井,改造厕所、栏圈、环境、炉灶)基本建设。1965年,全县改良厕所15295
座。1966年1月至3月,县卫生防疫站同县农业局配合在杨庄公社小桥沟进行卫生试点,建
前罐后坑式厕所57座, “三层楼” 式鸡窝56个,固定粪场,对粪、尿、垃圾、鸡屎实行
“四合一”泥封堆肥,后在全县推广。当年全县改良水井1480眼,其中井台加高1309眼,
井口加盖171眼;改良厕所13280座,其中建立公共厕所467座。1974年,有157个大队的群
众吃上“土自来水”(群众自己动手搞的自流水)。建手压插管井5840眼,密封水车井36
眼,井台加高1150眼。
1980年,县卫生防疫站对30眼手压插管井水进行水质抽样化验,全县改良厕所6746座,
栏圈4740个, 鸡舍53857个。1983年,新建改建公共厕所1003座,改良水井1300眼,建手
压插管井3.5万眼,修建土自来水塔、池82座,受益人口达14万余人。有671个大队建立卫
生专业队,1984年新建改建公共厕所773座,手压插管井1.6万眼,土自来水塔、池47座,
配备专职清洁工人1600人。 1985年, 国家投资改水项目33个, 投资34万元, 受益人口
17945人。 集体和个人集资150万元,修建水塔集中供水项目50个,受益人口25780人。市
政府制定《莱芜市公共卫生管理暂行条例》,贯彻实施“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1987年,
市政府投资11.65万元,群众集资20万元,用于农村改水,修自来水塔8座,受益22891人;
建手压插管井1830眼, 受益7588人。张家洼矿山公司给羊里镇建自来水塔5座,受益5900
人。全市94.8万农村人口中,饮用自来水的17.1万人,插管水井33.4万人,改水受益人口
达到50.5万人, 占总人口的53.6%,其余村民均饮用井台加高、井口加盖的大口井水,无
饮用河水、池水者。农村建房统一规划,达到标准化,绝大部分农户人有厕所,猪有圈,
家禽圈养。1988年,对农村改水工作全面调查,农村改水工程人均造价,供水到户有水表
的为180元, 定点公共取水的35元。自来水厂的平均运转和管理费用人均2.65元。当年建
自来水厂20个,总投资127万元,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25489人。1989年,投资65万元,建
自来水村12个, 受益人口5400人,自来水受益人口总数达21.14万人,受益率为23.61%。
1990年, 市委、市政府将农村改水工作作为为群众办的一件实事,投资247万元,为28个
村庄改良水井,使其用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结束了人畜缺水的历史。年内全市农村改水
投资407.4万元, 受益人口67.4万人,占总人口的72.67%,其中自来水受益人口27万人,
占农村总人口的29.1%。 1991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改水工作的意见》的
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部门配合,共同完成改水任务。
水媒介传播的各种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伤寒、副伤寒发病率由1985年的6.81/10万下降到
1990年的0.18/10万,疾病发病率由1985年150.98/10万下降到1990年的79.42/10万。1992
年, 改水步伐加快,全市改水受益人口达到89万多人,占农村总人口的91%以上,达到人
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标准要求。
1993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搞好卫生改水工作的通知》,提出创建自来水建设
先进市(受益人口达到45%以上)的要求,全年改水141个村,受益人口增加11万人。1994
年,全市投资632万元用于自来水建设,当年新增受益人口11万人,自来水受益率达56.33
%, 改水总受益人口达到93万人,受益率达96.82%,达到省自来水建设先进市标准。卫生
改厕总数为14.7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50.07%。1995年,全市自来水受益率达到61.87%,
改厕受益率达到54.6%。1996年,卫生改水受益率达98%,基本上消除饮用不卫生地表水的
现象, 自来水受益率达67.42%。“八五”期间,全市共投入改水资金2298.05万元,其中
国家投资6.35万元, 集体投资391.10万元,个人投资1402.8万元,其他资金497.8万元。
改水总受益人口92.82万人, 占总人口的96.82%, 其中自来水受益人口59.46万人, 占
61.87%,都比“七五”期间有较大增长。在改水形式上坚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在水
质差的乡镇打深井,搞连片供水。1997年,市爱卫会转发山东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省
级卫生乡(镇)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市开展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活动。当年卫生改水
受益人口99.68万人,受益率达98.75%。1998年,市政府下拨莱城区农村卫生改水经费0.8
万元,钢城区0.2万元。当年改水受益人口0.42万人,累计受益人口89.56万人,受益率为
99.02%,其中自来水受益人口67.26万人,受益率82.58%。农村改厕总户数为19.46万户,
占农村总户数的66.44%。1999年,市爱卫办多次到和庄乡荣科村、西平州村搞“三下乡”
活动,无偿发放灭鼠药,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当年卫生改水受益率已达100%,改水受益人
口5.54万人, 自来水受益率为77.35%,改厕受益总人口占农村总户数的68.87%。2000年6
月,省爱卫会下拨专款(莱城区0.8万元,钢城区0.2万元),并对莱芜市改水改厕情况进
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与所报数字基本相符,只是卫生改厕有些较简易。“九五”期间,
莱芜市卫生改水改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总投资达4850万元, 改水受益率从1995年的
96.82%上升到2000年的100%, 自来水受益率由61.87%上升到81.52%, 农村改厕受益率由
54.6%上升到73.54%。
2001年, 全市投入改水资金86万元,当年改水受益人口达1.1万人,自来水受益总人
口达69.4万人,受益率为82.83%。卫生厕所投资43万元,当年改厕1400户,改厕总户数为
21.67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54.5%。2002年,在全市城乡开展“优美环境建设年”活动,
制定乡(镇)村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农村改水改厕以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和学校厕所改造为
重点开展工作,落实改水改厕计划。2003年,全市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8000人,自来水总
普及率达到83.79%。农村改厕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抓好旧村改造和农村新建住宅的卫生
厕所达标工作,在学校,推行旱厕改水冲式厕所,改厕总受益率有一定提高。2004年,全
市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8000人,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2%。农村卫生改厕,注重对旧村改
造和农村新建住宅推行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并推广“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厕、改圈、
改厨房)工作。2005年,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8000人,全市自来水总受益人口达72万人,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2%。
城镇卫生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 城镇卫生“各人自扫门前雪”。公共场所无卫生设施。街
巷狭窄,路面坑洼不平,莱芜县城除西关街系青石铺地外,其余均为土路,碎石垃圾成堆,
路旁杂草丛生,动物尸体乱扔,鸡毛蒜皮到处可见。战争年代,县城数遭战争摧残,城墙
及历代古老建筑、居民住宅,大都被炸为废墟,莱芜县城、吐丝口镇等地均破烂不堪。
新中国成立后,在全面加强城镇基本建设中,将卫生设施纳入总体规划。1950年,县
政府在口镇驻地开始修建公共厕所, 整修街道马路,清除碎石瓦块。1953年9月,县城驻
地由口镇迁往莱城,城市建设重点落脚莱城。此后,随着爱国卫生运动的深入发展,城市
卫生面貌逐步改善,但整个卫生建设仍发展迟缓。1975年,成立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办
公室,始有环境保护的正式机构,协同卫生防疫站、城市建设局、工业局等单位共同搞好
环境保护工作。1977年,建立工矿卫生管理机构,卫生部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
卫生设计审查,防止“三废”的危害和污染。1978 年3月,响应国务院号召,开展“环境
保护宣传月”活动,环境保护首次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被列入议事日程。1981年3月,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四个单位《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 , 开展以“五讲”
“四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提出治理“脏、乱、差”,组织数万人上阵,
清除垃圾、清扫街道、整顿市容。1982年,贯彻中央关于“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以
治脏为突破口, 开展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工作。1983年,全县160余万人参加清扫卫生活
动。出动车辆4176辆次,清除垃圾2000多立方米,粉刷墙壁32万平方米,疏通沟渠37万米,
建花坛、花池3100个,种植风景花木175万多株,新建改建公共厕所1003座,莱城153个单
位建花坛、 花池396个。抽调10名工程技术人员,测量规划街道,制定出“四自一联”工
程施工项目,投资60余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万元,联合集资50余万元),整修街道7条,
长1782米,修水沟2482米,砖铺路面15043米,新建公共汽车候车亭6个;投资14.8万元,
用4米长水泥板加盖,修砌胜利中路西侧鸭子沟。市内主要街道设卫生箱40个。1984年2月,
山东省爱卫会发出“关于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开展‘卫生达标’活动的通知”根据各行业
的特点,制定统一卫生标准。年内出动车辆5276辆次,清除垃圾3000立方米,粉刷墙壁42
万平方米,疏通沟渠38万米,新建花坛、花池100个,种植风景花木202.6万株,新建、改
建公共厕所773座,建垃圾池256个,整修街道217条,长90多公里。市政府投资166万元,
整修马路街道3条,长1800米,城镇配备专职清洁工人1600人,其中市环境卫生所102人,
全市184个单位卫生达标。1985年,实施“门前三包”(卫生、绿化、秩序)卫生责任制,
配备专职卫生监督员4人。 新建街道绿化率达70.2%、人行道铺装率达60%,建绿岛1000平
方米, 绿地2.18万平方米,植树2.1万株。1986年,新建、改建主次干道10条,总长15公
里, 45.04万平方米。 改造新铺人行道8条, 长1万米,5.64万平方米。新修建排水暗沟
24.2公里。 大小桥涵6座,对胜利路北段鸭子沟清淤铺底400米,铺设人民路供水管道4公
里。投资30万元,动用土石37131立方米,河沙4550立方米,铺设街道18条。市政府拨款7
万元, 在文化路、长征路、胜利路建水冲式厕所3座。拆除主要街道违章建筑50处。发动
较大的卫生突击活动8次。城市绿化覆盖率达20%,人均占有绿化地0.8平方米。是年3月,
建立公共卫生监督站, 配备工作人员8人,处理违章事件32起,解决卫生死角50处,实施
以法治脏、以法治城。基本上形成大小循环,达到路通、水通、绿化配套、人行道铺装完
善的要求。1987年4月,对城关西路进行街道达标综合治理,修筑水泥混凝土路面13120平
方米,沥青路面1.92万平方米,排水暗沟2350米,人行道花砖1.41万平方米,水冲式厕所
3座。交通指挥岗2处,安装高压钠光源路灯168盏,修建自行车存放处和机动车场各1处。
沿街单位投资100多万元,对沿街建筑进行整修,拆除人行道上的货棚105间,装修装饰楼
房15400间,改建大门6座。重新改建了官寺商场。开展创建“花园式街道”活动。莱城新
建小绿岛4处,街道绿化隔离岛60个,绿化面积4900平方米。城区各单位植草坪1万多平方
米, 各种盆景、盆花、盆树4万多盆。建花坛、花池30个。绿化廊藤架12处,庭院绿化专
用绿地5万多平方米。全年发动较大卫生突击活动10次。清运垃圾1万余吨。市肥料厂对厕
所粪便日产日清,泥封发酵,无害化处理。驻城各行政村都建立了街道清扫保洁队伍。划
分16个卫生区,逐步达到“路平、灯亮、楼新、地绿、城美”的要求。评出花园式单位10
个,绿化先进单位20个。莱芜市被评为省、泰安市的卫生先进城市。
1988年, 对胜利路进行达标改造,拆除违章建筑,破旧房屋428间,8560平方米,拆
除沿街实体围墙350米。 新建楼房30栋,2.7万平方米。新开沿街绿地和小游园3处,综合
公园1处,文化路、人民路、城关西路、城关东路、大桥中路、鹏山路等都建立隔离绿岛,
主要交通道口建立街心花坛,新栽人行道树6000余棵。城市公共绿地面积26.7万平方米,
绿化覆盖率达25%,人均占有公共绿地4平方米。新修水冲式公厕8座。市爱卫会与城内300
多个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合同,授予各单位“门前三包”管理权,挂牌立标,责
任到人。城内小街小巷由城区办事处爱卫会协调各居委会保洁队实施保沽,市区主要街道
及繁华区由市环卫处负责, 环卫队伍发展到156人,担负着城区道路32.6万平方米的清扫
和432座厕所的清挖任务,保洁率达95%以上,垃圾粪便做到日产日清,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单位卫生达标”竞赛活动,年底,全市累计单位卫生达标率达76.5%,
城区办事处在各居民户中开展创“卫生之家” 活动,有60%的户达到“卫生之家”标准。
1989年,莱芜各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协调发展,城区面貌发生显著
变化,基本达到卫生城市标准要求。11月,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1990年,加大卫生基础
设施建设力度, 主次干道硬化率达92%、人行道铺装率达91%、城市绿化覆盖率达28%,新
建公厕7座,市区主要街道配备垃圾箱。深入开展卫生达标活动,创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全市单位卫生达标率达到89%。
1991年, 莱芜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是年3月,成立创
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6月6日,国家卫生城市预查组对莱芜市的市容卫生、公共场所卫
生、 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9月,在全市开展“卫生突击月”活动。全年新建和改造主次
干道9条,铺筑路面15万平方米,对24条小街小巷进行综合治理,实现了路面硬化,绿化,
水通,电通,卫生设施配套;继续加强“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合同管理,落实责
任制,加大卫生治本建设投入,82个单位完成旱厕改造任务,11个单位被命名为花园式单
位。年底顺利通过省组织的食品卫生达标市考核验收。1992年12月莱芜荣获全国“十佳卫
生城市” 。1993年4月,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
务分解意见》,市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各级各部门都逐级签订创建卫生城市任
务目标责任书。10月7日至9日,山东省爱卫会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考核团对莱芜的创
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检查团认为“莱芜市已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考核
标准实施细则》的各项指标要求,推荐全国爱卫会予以考核鉴定。”1994年,莱城已基本
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但是莱芜升为地级市后,新设立钢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两区
必须一并验收。为此,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作出“莱城继续充实提高,钢城划定一定
范围全面加速创建”的决定。钢城的创建工作全面迅速展开。1995年1月9日,市政府印发
《市领导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工表》 ,明确市五大班子领导包区、包路段任务;2
月10日,市政府印发《莱芜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和《莱芜市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
12月25日,莱芜市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1996年,市政府制定《莱芜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层层分解
落实任务,做到任务到人,工作到位。是年4月7日(世界卫生日),市爱卫会组织15部宣
传车在莱城及周围较大企事业单位进行巡回宣传,发放世界卫生日宣传画3000份,卫生知
识资料3800余份。5月至6月,市教委、共青团市委与市爱卫会组织开展青少年消灭白色垃
圾活动,驻城各学校都派出学生在大街小巷和公共场所捡拾白色垃圾。市爱卫办组织召开
市卫生监督管理站、市园林处、莱城工商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民广场卫生治理会。
对市民广场的卫生管理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夜市管理作具体分工安排。会后,各有关部
门迅速落实, 市民广场卫生状况大有好转。年底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997年4月23
日至25日,市爱卫会组织人员对鸭子沟进行治理,沿沟13个单位派出大批人员和车辆对沟
内垃圾等淤积物进行清理清运;5月底,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核组的暗访;6月,全市
开展迎香港回归卫生突击周活动; 7月8日,组织全市上半年卫生大检查;8月至12月,积
极参与市文明委组织的文明街道创建活动, 与沿街200多个单位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
标”责任书。1998年,市政府印发《莱芜市迎接全国城市卫生暨齐鲁杯检查评比任务分解
表》《市领导包城市卫生任务分工表》《关于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实施意见》,
明确对城市卫生管理的职责、任务和措施。市爱卫会组织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市交通局、莱城区爱卫会、莱城区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对莱城市容、农贸市场卫生和交通
秩序等进行检查。 是年9月4日至6日,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山东省第一团一行11人,
对全市城市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年底,莱芜市被命名为“创城迎检先进城市”。1999年初,
市爱卫会印发《关于加强莱城内小街小巷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3月底至6月初,市爱卫
会、区爱卫会、莱城城市街道组成小街小巷卫生治理协调领导小组,城内24个居(村)委
会成立卫生清洁清运队,与市环卫处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小街小巷卫生面貌大为改观。
2000年后,莱芜市城市卫生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2001年,
市爱卫会印发《关于加强办事处卫生管理的意见》,对凤城街道、张家洼街道、高庄街道、
艾山街道的爱国卫生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是年底,莱芜市获得“省卫生先进城市”
称号。 2002年3月15日,为改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市爱卫会印发《在全市城乡广泛开
展“优美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市深入扎实地开展以治理环境“脏、乱、差”
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建设年活动。 2003年,市政府投资4270万元,修建第二污水处理厂,8
月竣工;投资100万元设立免冲式流动公厕10座,修建垃圾转运站14座,增加3台垃圾运输
车,增强垃圾清运能力。至2005年,全市建成省级卫生先进单位62个。莱芜市爱国卫生工
作突出城市卫生的长效管理,使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