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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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民国时期,妇女受到歧视,生病常常得不到医治;产妇、婴儿健康无保证,因
妇女病、“月子病”及婴儿病死亡者屡见不鲜。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妇幼保健事
业。1950年,县卫生院开展妇女卫生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至2005年,境内主要有莱芜市
妇幼保健院和莱城区、 钢城区妇幼保健所3所专业妇幼保健单位。同时,市内多数医院设
有妇幼保健科室。
妇女保健 推广、普及新法接生 清末至民国时期,产妇生育均由产婆用土法接生,孩
子生在柴草上,断脐用不消毒的剪刀。产妇死于难产或产褥热者甚多,新生儿破伤风死亡
率也较高。1950年,县政府首次举办助产员训练班,推广新法接生。1953年,推广无痛分
娩法, 新法接生率达到37%。1954年,全县成立接生站72处。1956年,全县成立集体消毒
站7处, 平均每百户有1名助产员,新法接生率达到60%。1958年,在“大跃进”中办起农
村产院387处, 有床位650张,1960年后均停办。1961年,新法接生率下降为35%。1962年
起, 接生员培训和新法接生得到恢复和加强。1965年,新法接生率上升49%。“文化大革
命”期间,新法接生受到干扰,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产妇死亡率显著上升。1968年仅杨
庄公社就有8名产妇丧生。 1973年,重新开展新法接生培训,新法接生率逐步提高。1975
年, 刘白杨大队首先成立妇幼卫生室,1976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破
伤风率降到10%以下; 对产妇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产褥热大为减少。1982年,开展城乡
妇女保健程序化管理和优生、 优育咨询,新法接生率达到94%。1985年,乡镇医(卫生)
院充实健全妇产科,村卫生室配备会接生的女医生或助产员,普遍建立出生、婴儿死亡、
产妇死亡、 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簿和出生、 婴儿死亡、产妇死亡、妇女病查治登记卡。
1987年, 全市有乡镇医(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37人,村妇幼卫生室435个,实行程序化
管理的有17个乡镇、 435个村,经管孕妇10829人,孕3个月入簿率60.57%,产前检查和产
后访视率分别为93%和57.7%,新法接生率99.2%,住院分娩率61.65%。
1993年8月, 莱城区妇幼保健所、钢城区妇幼保健所建立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
和国母婴保健法》,提倡科学接生,母乳喂养,开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
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生育健康的重视,住院分娩日益普遍。2001年,全
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4%, 科学接生率为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2.2%,孕产妇死亡率
8.13/10万。 2005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1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34%,孕产妇
死亡率8.52/10万。
妇女病查治与妇女劳动保护 1956年, 县妇幼保健站开展妇女子宫脱垂查治。1958年始,
对妇女实行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重点劳动保护,农村实行“农活三调三不调”(经
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20世纪60年代,以防子宫脱垂、
月经闭止为重点,开展普查普治。1961年全县子宫脱垂患者3301人,月经闭止1913人,不
孕症736人, 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子宫脱垂480人,治愈和疗效明显的437人,治疗闭经患者
300人,治愈178人,推广使用中草药蒸气疗法治疗子宫脱垂,取得积极效果。1963年起,
实行放(取)避孕环、结扎输卵管、人工流产手术后的休假和物质补助等政策。1964年子
宫脱垂病人有所减少, 全县1669人,接受治疗者807人,以推广使用子宫托为主。同时做
好劳动保护,巩固疗效,减少发病,70年代后,继续以查治子宫脱垂、尿漏为重点。1971
年,开展妇女更年期卫生保护,并实行城镇职工放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早孕流产休
息14天,输卵管结扎休息30天,产假56天,独生子女产假84天,哺乳期每天在工作时间内
给予1至2小时哺乳时间等政策。1973年,开展以防癌为主的妇女病普查普治。1977年,对
已婚妇女检查, 患病率22%,其中子宫脱垂占5.8%;推广阴道壁修补术免费综合治疗和手
术治疗。此后,每年都集中财力、物力和技术人员对该病施行治疗,患者逐年减少。20世
纪80年代,开展了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女工劳动保护。1984年,开展学校女生青春期卫生
保健。1987年,国家实行《女工劳动保护条例》和《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后,
境内加强对厂矿企业女工劳动保护监督和指导, 对59458名已婚妇女普查,查出各种妇女
病患者9145人,及时给予治疗。
1995年12月,莱芜市印发《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全市国家机关、人民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劳动的职业特点,改善劳动条件,加强
劳动保护,做好对女职工的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女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1996
年至1999年,全市普查妇女415653人次,查出妇科疾病49181人次,其中宫颈癌患者100人,
有97人进行了手术治疗;乳腺癌65人,有62人做了治疗。
进入21世纪,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妇女健康,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厂矿、企业了解
落实女工保健情况和保健措施,加强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大都会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妇女进行健康查体,并保证妇女在产期、哺乳
期的各项权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妇女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自费到医院进行健
康检查的女性越来越多,乳腺疾病、生殖道疾病等妇科疾病检出率逐年提高,使危及妇女
生命健康的疾病能够得到早诊、早治、早防,对保障妇女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
儿童保健 1950年, 县卫生院妇幼卫生保健组始对新法接生婴儿随访,宣传新法育儿
常识, 协助开展预防接种。1953年6月,县卫生院、妇联、团委、医药联合会互相配合,
开展儿童保健报告会、 图片展览等活动,首次对口镇的431名儿童作健康检查。1955年,
县卫生科、妇幼保健站、妇联、团委互相配合,以嘶马河乡为试点,向婴儿母亲传授新法
育儿、传染病防治等知识,并培训农村保育员,在港里、鲁西、圣井、辛庄、雪野、香山、
水北等区组织农忙托儿所。 1958年, 在“大跃进”中大搞托儿所组织化,全县有托儿所
2084处,不脱产的保教人员15590人,受托幼儿3万多人。1960年全部解散。1966年,在杨
庄公社作绝育夫妇子女健康查体和免费驱虫试点。此后,儿童保健受“文化大革命”干扰
而处于低潮。1976年,进一步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在龙尾大队作学龄前儿童查体试点,共
查450人, 其中患病者91人,均进行治疗并建立儿童健康档案。1979年,在小曹村大队作
学龄前儿童驱虫试验,2至7岁儿童免费服用驱虫净。
1981年,县妇幼保健站开设儿童保健门诊,有计划地开展儿童健康查体,加强对体弱
儿、 高危儿管理,并加强保教人员培训。1983年,市妇幼保健所对23660名儿童开展以贫
血、佝偻病为主的健康检查,查出病儿6614人,治疗5548人。1984年,普查贫血、佝偻病
儿童13255人,治疗12900人,并培训公社医(卫生)院和厂矿企事业单位保健医生。1986
年,推广程序化管理,实行儿童保健标准和托幼卫生保健制度,全市有幼(托)儿园(所)
841所,保教人员1320人,入托儿童3.1万人,占应入托儿童总数的30%。
20世纪90年代后,莱芜市积极创建“爱婴医院”“爱婴市”,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至2005年, 母乳喂养率达到96.87%,产后访视率为96.4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
92.28%,3至7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1.47%,婴儿死亡率为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