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国时期,私人开办的药房、药铺等多为旧式民房,器械设备极为简单。新中
国成立后,国家及集体投资兴办卫生医药事业,设施逐年增加并逐步配套。
基本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 私立机构的基建经费由个人自筹。1942年,民国县政府出
资建县卫生院1处,址在东关。1947年,在西关建卫生院,1948年撤到泰安。
1950年, 建立县卫生院,地址在口镇西街,借居民房。1952年,国家拨款2.5万元,在莱
城小曹村以北建县医院, 有平房28间。在常庄、茶业建2个区卫生所,各有平房13间,总
建筑面积633平方米。 1954年,全县医院基建支出1.75万元。1959年,投资12.2万元,为
县人民医院建门诊、病房,2102平方米。此后,国家用于卫生事业基本建设的投资逐年增
加。1961年8月,县医院由小曹村迁往城关东路路南(今凤城西大街路南市妇幼保健院),
后又在路北征地扩建。 1964年,安排集体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10项,投资15.34万元。
是年,县医院扩建工程7936平方米,投资69.8万元。1966年,口镇、苗山公社医院改建为
地区医院, 国家投资7.98万元,扩建2处医院门诊、病房2255平方米(口镇1065平方米、
苗山1190平方米)。1973年,国家拨款36万元,重点用于县医院、防疫站、苗山、高庄、
上游、 辛庄、口镇医院的续建及扩建工程5501平方米,并建设和庄、宅科、圣井3个卫生
所。 是年, 投资14万元, 在长安庄东岭建立麻风村平房100间,2016平方米。1980年至
1983年,莱芜县被列入全国三分之一县卫生事业整顿建设重点县,3年内国家累计拨款122
万元,同时集体单位自筹50万元,县医院、卫生防疫站等9个单位新增基建面积17575平方
米。1985年,市属24个卫生医药单位建筑总面积79085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49164平方米。
1986年,简政放权后,有11所乡镇医(卫生)院(所)得到同级政府投资70.1万元进行基
本建设。至1992年,市直卫生系统房屋建筑面积3744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22464平
方米;乡镇医院建筑面积69746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46729平方米。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全市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至2005年,全市医
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达45.8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26.8万平方米。市直卫生系
统及两区卫生单位房屋建筑面积22.7万平方米, 其中业务用房面积11.1万平方米。 乡镇
(街道)医院建筑面积11.45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5.7万平方米。厂矿企业等医院
房屋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10万平方米。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
达6.9亿元,其中市直卫生系统4.4亿元,各区2542万元,乡镇(街道)医院4537万元,厂
矿及其他卫生单位1.8亿元。
器械设备 清末至民国时期, 境内个体中医药店铺设有药橱、立柜、捣筒、药碾、研
钵、戥子秤等。1927年后,莱芜红字会施诊所和部分私人西医诊所始用听诊器、注射器、
手术剪刀、镊子、换药碗盘等。
新中国成立后, 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 器械设备逐年增加。1950年,县医院始配有
900倍显微镜1架, 简易产床1张。1956年,始配备一般手术器械,1958年,配备万能手术
台、 无影灯。1962年,配备30毫安X光机和高倍显微镜各1台。1972年后,对县医院的8处
分院分批重点扶持改造,各公社卫生院也自行购置,医疗设备迅速增加。至1979年,先后
配备X光机、心电图机、电冰箱、生物显微镜、光电比色计、洗胃机等,部分医院配有B超、
脑电图机、窥镜、神灯等。1985年,市卫生局接受世界银行无息贷款43.5万美元,为市直
医疗单位和乡镇医(卫生)院添置设备。重点装备市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
结核病防治所、 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及寨里、口镇、苗山、莱城、牛泉5个乡镇医院。引进
设备45个品目,年内有40个品目83件安装使用。198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配有500毫安X
光机等主要医疗器械共232台(件) ,其中万元以上仪器设备30台(件)。1992年,医疗
卫生单位有CT机等主要医疗器械462台(件),其中万元以上的62台(件)。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大型医疗设备有较快增加。至2005年,全市有国内先进的直线加
速器、磁共振、螺旋CT、日本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富士能电子胃镜、德国西门子多导
生理记录仪、西门子超声诊断仪、费森尤斯血液透析机、美国美达CT专用高压注射器、美
国超声乳化仪、 英国全能麻醉机、C型臂X光机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431台,其中100万元
以上设备3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