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体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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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民国县政府在莱城文庙成立政校合一的国术馆,县长任名誉馆长,另设专职馆长
1人,专门教习武术。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停办。
新中国成立后,县教育(文教)科(局)设专人管理体育工作。1955年10月,莱芜体育分
会成立。1956年6月,改称体育运动委员会,县长兼任主任,下设办事员2人。1972年12月,
县革委成立体育组。 1976年7月,复称体育运动委员会,县人武部部长兼任主任,设专职
副主任1人,干部3人。1980年,改设专职主任。1984年8月,莱芜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成立,
设主席1人、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委员20人、顾问3人。1987年6月,调整为名誉主席、
主席各1人、副主席8人、秘书长2人、顾问1人,专门管理老年人体育活动。至是年,市体
育运动委员会有干部职工8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
1993年1月,市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成立,设专职副主任负责体育工作。1994年9月,市文
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分设为市文化体育委员会、市卫生局两个正县级行政单位;12月,市文
化体育委员会挂牌办公, 设专职副主任负责体育工作。1996年4月,体育机构单设,称莱
芜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设办公室和社会体育科、竞赛训练科、体育产业科。1997年5月,
社会体育科加挂莱芜市老年人体育运动协会办公室牌子。 2000年1月,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加挂市体育总会牌子。2001年4月,莱芜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莱芜市体育局。2005年,
市体育局设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科、体育经济科,辖体育中心管理处、体育中
心服务站和体育运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