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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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 对建筑工程质量一般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验收,有的实
行专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技术质量等问题,由县基建管理部门协助解决。1985年10
月,市建委成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境内的所有建设单位(包括部、省、地驻莱厂矿)
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发现违反规范和规程、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或施
工质量低劣的,即令其停工或整顿改造;质量不合格即通知建设银行停止拨款。竣工工程
不经质量监督站验收评定不能交付使用。
1993年,全市竣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工程优良品率达到12.12%。莱城区
建安公司施工的花园小区37号楼被评为省级优良工程;有12个建安公司施工的21项工程被
评为市级优良工程,优良面积5.32万平方米。
1994年,市政府印发《莱芜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莱芜市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工程
质量纳入依法管理。全年受理质量监督工程389项,受监面积111万平方米,受监督工程覆
盖率达到85%以上。同时,加强监督服务,受理6起由各级法院委托的工程质量纠纷案件的
工程质量鉴定;下达20余份工程质量事故(隐患)通知单,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20余万元。
1995年,各建安企业结合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
2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1996年,市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成立水电科,
强化水电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1998年,推行建设监理制,监理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依
据建筑工程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全年办理建筑工
程质监手续320份, 质检面积100万平方米, 核验竣工面积24万平方米,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优良率为20%。
2000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住
宅设计质量的若干规定》《莱芜市建筑工程质量“凤城杯”奖评选办法》。对全市建筑工
程单体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质量和贯彻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发出工
程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220份。 全年受监工程154项,受监建筑面积49.65万平方米,竣工
面积37.14万平方米,一次核验合格率为98%,优良率达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为100%。
创国家“鲁班奖”工程1项,省级“泰山杯”工程4项,获省级优良工程15项。2002年,全
年受监工程294项, 面积118万平方米,核验工程112项,面积45万平方米,工程核验合格
率100%,优良率68%,有4项工程获“泰山杯”奖,14项工程被评为省优工程。无质量通病
住宅工程达90%以上。
2005年, 全市有建设监理公司7家,从业人员330人。全年办理监督手续的工程222项,面
积79.7万平方米,有4项工程被评为“泰山杯”工程,79项工程被评为市级优良工程。
安全管理 20世纪70年代以前, 境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自80年代起,
县(市)建委依据1980年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1983年颁发
的《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加强对建安企业的安全管理。市建委除明确专人
抓安全生产外,每年组织2至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地,
进行奖励和颁发流动红旗。1993年后,市建委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颁发上岗证书,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全年未发生重大生产伤亡
事故,年轻伤事故频率为3.8%。钢城建安公司、市建筑安装总公司、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
公司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达标合格单位”。1997年,市建委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依照《莱芜市建筑施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
化考核,把施工企业安全工作实绩和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评审挂钩。2002年,贯彻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年创建省级安
全文明示范工地2个, 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14个,莱城中心组团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全部
达到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2005年,检查施工现场387个,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下达停工通知书52份,隐患整改通
知书485份,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2个,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12个,市级安全文明
工地104个。
招投标管理 1993年以前,境内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不规范。1997年7月,市建委成立莱
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建设工程项目从招标申请到施工合同审查,实施全
过程管理。 全年办理招投标89项,招投标率达到90%。2000年,印发《莱芜市监理招标试
行办法》 ,把监理列入招标投标范围,全年进行市场交易工程100项,造价达2.34亿元,
其中公开招标工程89项, 工程造价1.29亿元,工程招标率达到100%。共监理工程160项,
监理建筑面积113.7万平方米。
2002年,扩大招投标范围,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监理发包全部实行招投标,30万元以上
的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以及大部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也逐步纳入招标投标范
围, 全年应招标工程105项,应公开招标工程80项,工程应招投标率和应公开招投标率都
达到100%。2003年,将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监理发包纳入交易市场,5000平方米以上的
工程监理发包全部实行招投标。2004年,将8项市政工程、1项勘察项目、5项装饰工程、2
项园林工程、2项材料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范围。
至2005年,全市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工程、3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和2000
平方米以上的工程监理发包逐步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
公开招标工程招标率均达到100%。
抗震管理 1978年后, 境内十分重视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多层建筑物的设计,均严格执
行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对楼房,通过深埋基础,设置基础圈梁构造柱等方式加强抗震
能力;对普通建筑和部分民房,一般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地级莱芜市建立后,进一步加
强新建工程的抗震工作,对多层建筑物的设计,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严格落
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行市级优良工程评审制度,严把图纸审查、持证上
岗、材料使用和检查验收四关。至2005年,市中心组团范围内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住宅小区工程和市政工程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建设, 2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全部禁用实心
黏土砖,推广应用煤矸石多孔砖、粉煤灰砖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