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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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前,境内建筑业历来是无图设计。一些较大建筑物的造型、结构、工艺等,
主要靠模仿外地或工匠独出心裁。 1971年10月, 县基建局成立设计组,从事楼房设计。
1972年,县政府抽调部分人员组成临时设计组,设计旅馆、百货、招待所、副食品公司、
建委及市政府办公大楼等。1984年8月,市城建局成立建筑设计室。1985年2月,山东省建
委审查批准颁发勘察设计证书,属丙级国营设计单位,承担本市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
计。1986年,划归市建委。
建筑设计室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经营,按照国家计委规定,收取勘察设计费,对内实行技
术经济承包责任制,对外实行合同制,项目落实到人,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制定的标准、规
范、定额进行设计,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定有各专业设计质量标准和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由4人组成设计质量管理小组,对完成的工程设计逐项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
个等级。 对不合格的设计,要进行修改。至1987年,完成设计125件,其中优秀96件、合
格29件。1993年初,组建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为国家建筑设计乙级单位。是年,完成建筑
设计单位333个,建筑面积746534平方米,完成1号图纸1万余张。其中4幢住宅楼获1993年
全省100幢新一代住宅奖。 1994年,市村镇规划建筑设计院成立,完成村镇建设规划测绘
面积48.01平方公里。
至2005年,全市有山东通用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莱芜市鑫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莱芜三维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莱芜市钢城企业集团建筑设计院、山东恒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莱芜
市规划建筑设计院、莱芜方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莱芜市水利勘察建筑设计院、莱芜市规
划测绘设计院、莱芜市鲁中冶金矿山公司设计院、莱芜市公路勘察设计院、莱芜市泰钢工
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12家有建筑资质的设计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