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文化市场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2&rec=679&run=13

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处于计划经济时期,文化市场规模比较单一,易于管理。改革开
放后,文化市场日益活跃,文化市场管理随之加强。其间,文化局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多
次“扫黄打非”活动,严惩扰乱文化市场的不法分子。
1993年,市文化市场稽查队成立,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1994年,《莱芜市
文化娱乐市场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录像放映管理规定》《电子游戏厅(室)管理规定》
《歌舞厅、卡拉OK厅管理规定》陆续出台,文化娱乐市场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可依。1995年,
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和稽查机构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配备文化市场兼职稽
查员。 1997年12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对全市的专
业艺术表演团体、民间职业剧团和营业性演出场所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经省、市文化行政
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由文化部统一印制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对外来的11个文艺演出
团体严格审查。 境内文化市场逐步走向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当年,市直所辖文化经营户
(点) 达到450家。2001年起,境内开始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
顿。通过市文化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娱乐场所、音像市场和“网吧”等文化市场整顿和
规范。至2005年,全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娱乐场所管理 1995年, 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对全市90家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严
格审查。1996年6月1日,市文化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区内露天卡拉OK经营
活动的管理通知》,取缔4处扰民现象严重和占用交通要道的个体卡拉OK经营点。1997年,
清理17家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卡拉OK经营点,查缴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电路板32块,
取缔2家非法营业户。 1998年,取缔3家带有计分功能的游戏厅,严惩2家利用电脑软件从
事赌博的经营业户, 处罚3家上演不健康节目的外地文艺团体。2000年7月至9月,集中力
量对全市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治理活动,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中的58种机型逐一核
查,拆除93个歌舞娱乐场所内设置的封闭式包间,关闭97家有色情和赌博性质的电子游戏
厅。2001年,加强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监管,取缔非法电子游戏经营业户48家。2002年,
加大对电子游戏市场明察暗访力度,重点打地下、打反弹、打转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2003年, 没收非法电子软件143盘,没收电路板16块。2005年,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
条例》,规范演出市场秩序。严格审查演出团队及其演出资质、演出节目内容等,实行演
出市场周报制度,每周对两区的演出市场情况进行调度,严厉打击格调低下和色情淫秽演
出。
“扫黄打非” 行动 1994年,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对国家新闻出版署、省新闻出版局明
令禁查的各类内容庸俗、 格调低下和夹杂部分淫秽内容的书刊240册予以没收。1996年,
会同市公安、工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两次集中“扫黄打非”行动,收缴非
法录像制品1200余件、非法出版物280余册,取缔有奖电子游戏机260台,处罚纠正上演不
健康节目的外地文艺团体4家。 1997年,组织两次规模较大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查
处政治反动、迷信、色情淫秽等违禁书籍260余册。1998年,查处暗中贩黄经营活动6起,
收缴黄色、淫秽、盗版书籍280册,淫秽光盘50余盘,非法盗版光盘300盘。1999年,查缴
淫秽、色情、盗版VCD光盘3220余盘,录像带315盒,书刊867册,宣传画28张。2000年2月
至6月, 集中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清理查缴一批非法刊物。2001年,严厉打击政治性
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宣传伪科学出版物,铲除制黄贩黄和盗版、盗印窝点,市
场管理取得明显效果。全年收缴非法图书248册,盗版软件610盘,电子游戏机41台,电路
板15块。2002年,查缴一批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2005年,市扫黄工作领导小组
先后印发《扫黄打非工作量化考核实施意见》《工作责任制和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出版
物市场暗访和信息沟通、情况报告制度,全年查缴非法书刊682册。
音像市场管理 1994年, 市文化市场稽查队没收非法复录、复制、盗片录像带98盘。
取缔无证经营摊点两处,查封录像放映厅3家。1995年8月,对全市文化市场开展为期一个
月的集中执法检查,收缴非法录像带1070盘。1996年,加强对音像制品的管理,全年审查
录像带560盘, LD、VCD激光影盘380盘。1997年,取缔11处非法录像放映点。1999年,取
缔非法音像制品经营单位8家,吊销音像制品许可证2家。2000年,查缴淫秽、盗版、非法
音像制品1602盘,没收非法书刊6733册。取缔图书、音像店21家,压减录像放映厅、歌舞
厅12家。 2001年,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4458盘(张)。2002年,开展打击盗版专项行动,
维护正版音像制品销售者的权利。全年取缔无证音像摊点14家。2003年,组织开展“把盗
版分子送上法庭” 的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点8处,印发宣传材料
3000余份,悬挂过街横幅8幅。当年,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2万余盘,取缔无证音像经营摊
点15家。 2004年, 开展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2000份,查缴非法音像制品
15097盘。2005年,查缴非法音像制品12530盘。
互联网经营业户治理整顿 2000年后,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境内出现一些不健康的文
化现象和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文化市场秩序受到冲击。2001年起,境内开展对“网吧”
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取缔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愚昧迷信等不健康
的电脑游戏经营活动。2002年,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联合有关部门重新审核整顿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场所,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肃查处违法经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网吧”。
全年关停不符合条件的“网吧” 110余家。2003年,以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为重点,采
取零点行动,组织稽查人员对全市的网吧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处罚违规经营网吧24家,取
缔黑网吧4家。2004年2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网吧经营网点进
行拉网式清查,坚决取缔黑网吧。全年出动检查人员850人次,出动车辆245台次,取缔黑
网吧53家,处罚超时经营网吧24家,处罚接纳未成年人网吧38家,停业整顿13家,收缴电
脑121台。同时,建立起省、市、区三级联网的网吧监控平台,加强对网吧的监控和管理。
2005年, 开展网吧市场集中整治,完善日常监管措施。是年3月中旬、“五一”期间和暑
假期间,在抓好市场稽查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经营、接纳未成年人、超时
经营、 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对全市网吧市场进行3次集中整治,处罚接纳未成年人和超
时经营网吧6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