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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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师范讲习所负责培养培训师资。民国时期,除利用师范讲习所培训师资外,教
育部门对在职教员进行鉴定, 督促其提高教学水平。1934年,全县有小学教员532人,其
中经鉴定合格者296人。 1942年,鲁中行署在莱芜中学举办师范班1期,招收学员182人,
学习时间6个月。1945年,泰山专署在莱芜中学举办小学教师训练班1期,培训教师182人。
同时,继续对教师进行鉴定。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部门采用假期集训、举办短训班、离职学习、在职进修、开展教
研活动等多种渠道培训师资。1953年,山东省教师函授学校在一区、六区开办小学教师初
级函授班各1个, 学员120余人,修业期限4年。1954年,县政府举办文化民师培训班,培
训高级民校教师,模范、骨干民师,各乡文教委员。1956年,县教育局成立函授学校(后
改为函授师范学校) ,招收高小毕业和同等学历的在职小学教师,修业期限3年,毕业后
发初师文凭, 当年招收15个班719人。 1958年, 莱芜开办高师函授,当年有学员50人。
1959年, 函授学校开设中师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的在职小学教师450人,修业
期限4年,毕业后发中师文凭。1960年,函授师范学校由莱芜师范迁入原县工读师范学校,
是年停办。1961年春,县工读师范学校始招收文化程度不及初师、不能胜任小学一至四年
级课程的在职小学教师进行短期培训。1962年春停办。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培训工作停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师培训得到恢
复发展。1988年,莱芜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多层
次、多渠道加快师资培训步伐,以在职业余为主,长班与短班相结合,提倡教师先上水平,
后上学历,单科独进,限期达标。先后与泰安师专、省教育学院联合,举办师资代培班;
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参加专业自学考试等措施,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 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和具体措施, 教师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1995年,根据国家、省教委要求,开展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以口语表达、三笔字、简笔
画、使用和制作教具及组织教育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通用基本功;以各科教学常规,掌握
教学大纲、研究教材教法为主要内容的学科基本功;以分析把握教材为重点,以提高教学
能力为目标, 以综合运用专业技能和学科基本功为主要手段, 加强教师综合能力训练。
1999年,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开始实现制度化、规范化。2001年
起,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实施师资培训
工程。至2005年,逐步在全省率先构建起教师学历教育、集中培训、校长培训、学术交流
四位一体的教师培训体系。同时,加强师德建设。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建设月”活
动,建立“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单位”双十佳评选表彰机制,举行全市优秀教师、师德
标兵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敬业爱岗、
无私奉献。
学历培训 1982年,幼儿教师达到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严格训练的国家标准,
后通过培训,学历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全市有幼儿教师2334人,中师及以上学历者占
82.3%。
1985年,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84%、32.2%、21.1%,1992年分别
达到89.77%、55.74%、46.46%。2005年,教师学历达标率小学98.65%,初中95.56%,高中
86.34%。
1992年,中学教师学历培训,主要采取高师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三结合的培训
模式,即“三沟通”培训。1993年至2005年,通过曲师大、华师大、省教育学院、泰安教
育学院、泰安师专等高校函授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1341人,其中本科883人,专科458人;
通过省教委举办的中学教师“三沟通”培训教师1013人,其中本科765人,专科248人;通
过自学考试及省教育厅自学助考培训各类教师1494人,其中本科1248人,专科246人。
1995年起,实施小学教师学历专科化、初中教师学历本科化,并着手培养硕士研究生
水平的师资。 2005年,全市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占46.8%,初中教师中具有本
科以上学历的占3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160人。
岗位培训 1983年, 对全市2704名小学专任教师进行教材教法过关考试,语文、数学
两科过关1095人。1985年起,每年组织全市教师教学基本功达标活动。1997年起,实施课
堂教学系列达标工程。2003年起,广泛组织开展新课程培训。至2005年,共培训中小学教
师3万余人次。
骨干教师培训 1983年起, 每两年一次评选教学能手,组织教师广泛参加优秀教学能
手、优质课、优秀教学论文、优秀教案、优秀课堂设计等评优竞赛活动。1994年,开始评
选省、市、区级教学能手。1998年,根据省教委要求,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和“21世纪园丁计划”,68名中青年学科骨干教师被评为三个层次的培养人选。2002年,
印发《莱芜市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试行)的通知》,开始评选市级学科带头
人。 2005年,全市有市、区学科带头人410人。莱城区建立了学者型教师队伍,全区有学
者型教师252人。 全市共培训国家级骨干教师8人,省级40人,市级250人;全市教育系统
有省特级教师11人, 有6名教师被评为跨世纪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是年, 开始组织实施
“中小学名师建设工程”,评选产生14名莱芜名师,初步建成一支莱芜名师队伍。1993年
至2005年,全市共评出省、市、区级教学能手796人。
校长培训 1982年至1983年,对中小学校长实施轮训。1988年至1989年,举办2期校长
短训班。1989年,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并在莱芜
进行校长培训工作试点。1990年至1992年,采取院校联合办学的形式,共培训中小学校长
605人,其中初中校长330人,小学校长275人。1991年5月,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
培训工作会提供现场,“集中面授,分散自学,移位研讨,外出考察”的经验在全国推广。
1995年起,对新上任校长进行岗位培训,先后举办3期,培训500余人。1997年,全市中小
学校长实行持证上岗。年内,举办首期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培训初中校长56人。1998
年,市教委被评为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先进单位。此后,不断总结经验,学习先进
地市的做法,执行高中校长省级培训、初中校长市级培训、小学校长区级培训和省级幼儿
园园长省级培训、一级幼儿园园长市级培训、一级以下幼儿园园长区级培训。至2005年,
先后组织24人次参加省教育学院组织的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和提高培训, 260多名初中校长
和乡镇教育办公室主任参加市培训基地组织的任职资格和提高培训, 196名小学校长参加
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100余名一类幼儿园园长参加市级幼儿园园长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