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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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学塾教师多由秀才担任,书院的教师多由山长(书院主持人)延聘当地著名的
举人、进士担任。学宫的教师称教谕、训导,为县衙署的教育官员。
民国时期, 各类学校的教师由校长聘任。1912年,全县有初等小学教员190人,高等
小学教员10人, 职业学校教员3人。 1921年,有中学教员5人。1934年,全县有小学教员
532人, 其中大专毕业者8人,师范毕业者19人,师范讲习所毕业者87人,中学毕业者124
人,小学毕业者200人。
1938年起,县民主政府办的小学,教员由政府选拔。其来源:乡村中原有教员或其他
知识分子;部队、政府机关、救国团体中适合做教育工作的干部;伪县公署办的简易师范
毕业生及其他来自日伪占领区的教员和知识分子; 精兵简政中精简下来的乡、 区干部。
1946年,全县有小学教员530人。
新中国成立后,教师列为国家干部,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由政府统一分配,成为教师
来源的主渠道。1952年起,适应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实行群众推荐、组织审查、择
优录用的办法, 从在乡知识分子和民师(业余教育教师)中招收小学教师230人。此后,
逐年有速师、初师、中师毕业生充实小学教职工队伍。中学教师主要来自国家分配的师范
院校和中师毕业生,1952年全县有34人。幼儿教师除县机关幼儿园配备幼师毕业生外,农
村幼儿园保育员多由粗通文字的中年妇女担任。农村成人学校教师主要由在乡知识青年担
任。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学校教师由各主管部门选定。1958年,全县有教职工
6057人, 其中幼儿园1220人,小学2232人,普通中学、职业学校173人。1965年,国家规
定初中教师应具有师范专科或其他专科毕业水平,高中教师应具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
科毕业水平。 1966年,全市教师总数为4895人,其中小学教师3254人,中学教师359人,
师范教师53人,成人教育教师1229人,幼儿园教师空缺。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初、高中畸形发展,对教职工需求量大增,各级师范院校
连续几年无毕业生,部分教师转行,师资奇缺,只得将大量小学教师拔高到中学任教,农
村小学几乎全部由民师担任。1966年起,半耕(工)半读小学教职工、部分集体办小学教
职工和代课教师陆续转为国办小学教职工,并有离退休教职工子女顶替担任小学教职工。
1973年,全县高中教师90%以上是“文化大革命”前的初中教师,初中教师95%以上是“文
化大革命”前的小学教师。是年,部分工农兵大学生毕业后分配到中学任教。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开始整顿、调整师资队伍。部分改行的教职工重回教师
队伍,各师范院校毕业生不断充实,中小学教职工队伍逐步壮大。1978年,有教职工8313
人, 其中小学教师5094人, 中学教师706人,成人教育教师1664人,幼儿园教师849人。
1982年,退休教职工由子女顶替任教职工的政策废除。1984年,为稳定教师队伍,实行教
师家属子女“农转非”政策。1987年,市政府印发《关于民办教师的管理规定》。全市有
小学教职工5699人(不含厂矿办学校),其中专任教师5292人;中学教职工4421人,其中
专任教师3348人(高中492人,初中2856人);幼儿教师1645人;职业学校教职工286人,
其中专任教师144人;成人学校教职工2512人。1992年,全市有教职工13706人。其中幼儿
园教师1574人, 小学教师6098人,初中教师3307人,高中教师597人,职教、师范、特教
类教师688人。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市委、市政府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来抓, 教师队伍发展壮大。1993年6月,市政府批转《市教委关
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市教委印发《关于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
见》,在全市推行教育改革,在“定编、定员、定责”的基础上,由校长和受聘者“双向
选择”。是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实施,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相应学
历; 凡从教者, 必须申请获取教师资格, 通过资格考试, 持证上岗。1996年,对全市
10754名教师实行资格过渡。 1998年,深化教师职务评聘改革力度,评聘分离,实行竞争
上岗和聘约化管理,打破教育内部的“大锅饭”现象。
1999年, 全市有教职工14681人(含小学5797人,幼儿园2077人),小学、初中、高
中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7.77%、 81.74%、62.9%。是年起,国家录用政策有所调整。
普通中小学教师来源主渠道仍然是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同时,改国家分配为公平竞争的
方式,择优录用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高校师资,除按中小学师资录用办法录用师范类
院校毕业生外,还根据专业需要,从非师范类毕业生中选拔优秀者,担任专业课教师和实
习指导教师。
2001年起,境内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2002年,完成在职教师的资格认定。2003年,
开始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招聘优秀人才从教,实现教师补充来源多元化。至2005年,
经过严格的考试、面试、说课、体检和思想品德鉴定等程序,全市共为2372人认定教师资
格,其中莱城区1371人,钢城区319人。
2001年至2005年,全市共录用教师1213人,分流教师1456人,教师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政府办幼儿园、成人学校还招聘了部分教师。各类民办学校教师由办学者自行招聘。2005
年,全市有各级各类教职工18788人,其中专任教师14750人。幼儿园2334人,其中专任教
师1809人;小学6626人,其中专任教师5740人;中学8223人,其中初中专任教师4593人,
高中专任教师1567人;中等职业学校805人,其中专任教师530人;特校53人,其中专任教
师48人;高校747人,其中专任教师4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