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其他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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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成人教育除农民、职工教育两大系列外,还有函授、联合办学等形式。“文化大
革命”期间,不少单位还办起“七二一”工人大学。1976年,县革委创办“五七”大学,
许多单位办起分校。这两种大学即无实在的学习组织形式,又无固定的教材教法,“文化
大革命”结束后相继消失。1978年后,境内还有刊授大学、法律自修大学等成人教育形式。
1987年, 尚有刊授大学学员12人,法律自修大学学员522人。之后逐步消失。地级莱芜市
建立后,境内各学校先后与有关部门、企业、大学联合办学,培养大批人才。
函授 函授教育始于教育部门。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参照全日
制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通过信函等形式进行教学,学员以自学为主,
面授为辅。1953年,境内开办初级函授。1958年,开设高师函授。1959年,开设中师函授。
1958年后,党政机关及卫生、农林水系统,也通过函授渠道开展学历教育。1979年,教育
局成立高师函授辅导站。1989年,全市高、中师函授、电大在校生4532人,其中高、中师
函授1821人。至2005年,境内许多成人学校仍设有本科或专科层次的函授教育。
联合办学 1993年, 市职业中专与山东农业大学联合招收机械电子工程专科班33人,与山
东轻工学院联合招收制浆造纸工程专科班26人, 学制均为2年;市第二职业中专与北京化
工学院联合举办化学工程、自动控制、检测技术与仪器3个专科班,招生152人,学制2年。
199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市凤城成人中专成立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与哈尔滨理工
大学、鞍山科技大学、山东教育学院等高校,联合开设财经类、师资类、医疗卫生类等20
多个专业。至2005年,有5660人通过大学本、专科学习。
1997年,市法律人才教育中心(市法律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立,隶属市司法局。至2005
年,先后与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为社会培养法律人才4000余人。
2000年起,市科技成人中专先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山东经济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等联
合办学,分别设立校外班和辅导站。至2005年,先后招收专、本科生3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