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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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有兴办教育的优良传统。宋代即有科举中仕。明清时期,境内私垫、书斋、书房已遍
布各地,并有供深造的书院,涌现出一批京府等各级官员。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莱芜始兴办第一所学堂——鲁西初等小学堂。民国初年,首次开办中学,并创办单级教授
养成分所培训师资,还以夜校和民众学校等形式组织农民学文化。抗日战争时期,中共莱
芜县委与莱芜县民主政府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在坚持武装斗争的同时,兴办中小学教育和
成人教育,用以粉碎日本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1947年春,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莱芜,教
育几乎停办。1948年,莱芜解放后,在医治战争创伤的同时,教育恢复发展起来。
新中国成立后,在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指引下,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小学、中学、
师范以及农民教育为主的成人学校迅速发展。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贯彻
执行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其间,虽然受到“左”倾错误干扰和“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但
在共产党领导和人民群众努力下,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拨乱反正,教育
事业重新振兴和繁荣。1978年,新汶矿业职工大学(时称莱芜矿务局“七二一”工人大学)
创建。1984年,全市普及小学教育。1986年后,境内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1987年,全
市有幼儿园877所,入园幼儿31761人;小学901所,在校生9961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8.9
%;中等学校136所,在校生65784人;初、中、高等、成人学校778所,在校生107909人。
至1992年, 全市有幼儿园963所,在园幼儿44374人,3至6岁幼儿入园率77%,学前一年教
育普及率98%; 小学885所, 在校生9805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9.6%;初中84所,在校生
49850人, 普及率92%;聋哑学校1所,在校生90人,乡镇弱智儿童辅读班30个,残疾儿童
入学率80%。 同时,积极推进中等教育结构调整,压减普通高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
市有普通高中7所, 在校生7983人;职业学校7所,技工学校3所,招生专业20多个,基本
形成专业齐全、布局合理的职教网络。各级各类成人教育迅速发展,有广播电视大学分校
2所,职工中专3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30所,其中15所为省级示范校,12至40岁人口
非文盲率96.1%。1977年恢复高考后至1992年,莱芜共为大中专院校输送合格新生15644人,
其中本科生4404人。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市委、市政府实施“科教兴莱”,落实教育优先的发展战略,强
化政府行为,不断加大投入,深化教育改革,莱芜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93年,境内
建立莱芜广播电视大学。1994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
实施意见》,对深化教育改革、加快人才培养、服务经济建设等作出部署。1995年,印发
《关于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的规定》,对各类教育进行统筹规划,确立巩固发展基础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工作思路及配套措施。1999年,
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
和《莱芜市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全面振兴和繁荣莱芜教
育的规划目标。2000年10月,以莱芜师范、电大、二职专为依托组建的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建成招生。2001年,印发《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
决定〉的意见》,提出深化教育改革和加快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开辟加大教育投
入的新渠道,增加专项补助。2003年,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印发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新形势下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
署。2005年,全市形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级各类
教育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格局。 全市有幼儿园544所, 在园幼儿33225人。普通中小学
(含驻莱厂矿) 306所, 在校生158863人, 教职工14849人。其中,小学241所,在校生
77668人;初中56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在校生53471人;普通高中9所(含完全中
学2所),在校生27724人。中等职业学校(含行业、部门及民办)16所,在校生12063人。
特殊教育学校1所, 在校生204人(含随班就读) 。 高等教育院校2所,专科以上在校生
4332人。 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9所,年培训能力2.5万人次。各类民办学校76所,其中
民办中小学10所,学前教育机构35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