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激励政策 资料库:莱芜市情资料库 章节:莱芜市志(新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c/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c/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c/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c/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c/section/12/article/6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c/section/12/article/6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鼓励学生发明创造 2003年, 市科技局联合市教育局印发《关于鼓励中小学生“开展
发明创造,积极申报专利”工作的意见》。对拥有专利的学生中考时给予加分,每项授权
专利按10分计入总分,独立完成的加10分,两人合作的分别加6分、4分,三人以上只给前
三名加分, 分别加5分、3分、2分,由市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申请费适当补助。对学生专
利申报超过30项、50项的学校,知识产权局分别给予3000元、6000元的奖励。
    鼓励青年发明创造 2005年,市科技局印发《莱芜市青年申报专利奖励办法》(试行)。
对青年中的优秀发明创造人员评选前10名授予“莱芜市青年申报专利先进个人”“莱芜市
新长征突击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设立专利发展资金 2003年,市科技局印发《莱芜市专利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明确专利发展补助资金的申请条件、程序以及管理措施,为促进专利事业发展和专利发展
补助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奠定基础。2004年,印发《莱芜市专利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
行)》及补充规定,首次从市科技应用研发资金中列支10万元作为市专利发展补助专项资
金, 对申请专利的个人给予发明专利500元/项、 实用新型专利300元/项、外观设计专利
200元/项的资金补助,其中对农民、学生申请专利的给予加倍补助。2005年,市科技局先
后从市科技三项经费中列支25万元作为市专利发展补助专项资金,补助专利申请455项。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