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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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莱芜市建立后,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战略目标,
把新材料、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和精细化工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1994年,莱
芜市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意见》《1994—1995年度贯彻〈关于加快发
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八五”期间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
目标,确定10项高新技术成果应用研究课题和10项高新技术开发项目以及实施步骤、措施。
1998年,印发《莱芜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发展计划》。1999年,全省高新技术及
产业发展计划首批启动项目——高性能磁性材料和新型微灌器材项目实现达产。是年12月,
莱芜市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0年, 莱芜被列为山东省三大新材料基地之一。2002年9月,省政府批准成立莱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莱芜高新区),并确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规划面
积35平方公里。围绕加快高新区的发展,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快莱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莱芜经济开发区)发展若
干政策问题的规定》。2003年11月10日,科技部批准在莱芜建立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
成为加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支撑和重要载体,莱芜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入新
阶段。
至2005年,全市有29家企业与86所高校、28个科研院所建立长期技术协作关系,50余
家企业建立科研(技术)中心,其中国家级技术中心1家,省级技术中心9家,省级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3家。 全年取得重要科技成果93项,其中获山东省科学技术奖10项,获市级科
学技术奖54项。全年受理专利申请545件,专利授权395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高新技
术产业产值40.0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92%,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的目标高出1.4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