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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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新中国成立初期, 境内职称评审制度实行技术职务任命制和职务等级工资制,
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技术职务予以承认。“文化大革命”期间,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陷入
停顿状态。1978年后,职称评审制度在境内逐步恢复和建立,并明确“业务职称是反映专
业干部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称号”。1987年,境内实行职称改革,推行专
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职称”一词演变为“专业技术职务”。但由于习惯等原因,通常人
们仍称其为“职称”。1990年,职称工作由科委划归人事部门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逐
步转入正常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逐步发展壮大。经过多年的探索,在职称评审中逐步采
取量化赋分、考评结合、社会化评审等办法,职称评审质量不断提高。2001年起,逐步建
立评聘分开、竞争上岗、聘约化管理机制,由政府人事部门审核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单位
自主聘任,并负责考核。省、市、县政府人事部门分别负责组建高、中、初级评审委员会。
至2005年, 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系列25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达到43177人,其中具有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83人、副高级4439人、中级18743人、初级19812人。
教育培训 1996年起, 市人事部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创
造与创造性经营》 《学会面对入世》《走进WTO》《创业与成功》等课题的继续教育培训
活动。1998年,由市政府发布《莱芜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与继续教育学分挂钩的办法,继续教育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
道。至2005年,平均每年参加培训的人数都在万人以上。
人事考试 1990年始, 境内在统计专业进行统计员资格考试试点,后逐步拓展到经济、会
计、审计、计算机软件、质量工程、出版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获得职称。2001
年,组建市人事考试中心,专门负责各类人事考试。至2005年,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执业资格考试近30余种,年参考人数逾万人次。
专家管理 1984年始,为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莱芜市贯彻落实国家、省陆续开展的两院
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拔尖人才等
专家的评选表彰工作,在科研经费、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发放特殊津贴的政策。
至2005年, 全市共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人。
1995年始,境内先后三次评选莱芜市拔尖人才34人,管理期两年,管理期内每人每年
享受市政府津贴200元。 2004年,莱芜市制订《莱芜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
暂行办法》,评选莱芜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管理期四年,管理期内每人每年享
受市政府津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