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干部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2&rec=575&run=13

中共莱芜地方组织及人民政权建立后,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分级管理的办法。新中
国成立前,由于斗争环境的制约,在某一时期或某一系统曾有过适应具体情况的特殊管理
措施。新中国成立后,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干部管理实现规范化。特别是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993年8月, 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
步建立和推行。1996年上半年, 境内启动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行工作试点;下半年,以职位
设置和原有机关人员向国家公务员的审核过渡为标志,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997年10月,
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至此,国家公务员制度基本入轨,新制度框架初步形成。1998年始,
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以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为重点,实施与公务员制度相配套的单项法规,
公务员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务员管理日趋规范。至2005年,公务员的录用、考核、
奖励、回避、辞职辞退、职务任免、职务升降、教育培训和申诉控告等法规全面实施。
干部任免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 政权机关选举产生的干部由市委研究确定人选。市人事
局拟定请示提交市政府审议,由市人事局代市长拟定提请人事任免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
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颁发任命书。政权机关非选举产生的干部的任免,由党组织负
责考察和提名,市人事局拟定任免请示提交市政府审定并下发任免通知,市人事局代发市
长任命书。
1995年3月, 按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
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任免权限任免
国家公务员。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任免国家公务员职务的有关事
宜,并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任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任免
各局、委员会的副局长、副主任、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局长、
主任、副局长、副主任,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及相当职务人员。至2005年,市人事局按照
干部任免程序,履行行政任免手续,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人员93人次,提请市政
府任免工作人员398人次。
干部调配 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 分别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后,由市委
组织部直接办理调动手续;其他干部由人事局研究办理调动手续。地级莱芜市建立后,按
照市委确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市人事局严格调配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干部调配工作的规
范化程度不断提高。1999年,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目标管理三级单位的标准。2005
年开始,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单位的要求,提升硬件标准,优化工作机制,
对管理的1万余卷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
公务员管理 公务员过渡 1993年8月,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施行,全市认真
学习宣传条例。1994年,市人事劳动局制定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年内完成市区业务骨干的
培训工作,试点单位制定职位分类和职位说明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1995年,市人事劳
动局修订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重新报省人事厅,并批复。同时,重点加强对市
区先行试点单位情况的调度和工作指导,试点单位的职位分类工作基本完成。1996年,莱
芜市在严格审查过渡人员资格的基础上分三批对市区党政群机关符合条件的2837人组织过
渡考试,并结合年度考核对考试合格的人员组织过渡考核,为现有机关工作人员向公务员
顺利过渡打下基础。1997年,按照《莱芜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做好推行国家公
务员制度工作,经考试、考核,市、区、乡三级有2078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
是年10月,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
公务员招考 1997年, 莱芜市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首次采用公开考试考核、择
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公务员招考,从1446名报考人员中择优录用100名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
2001年,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程序,从1461名社会人员和在基
层工作的选调生中招考录用61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2002年,改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严格标准程序,从2162名社会人员和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招考录用77名国家公务员和机
关工作者。 2003年,为市、乡镇机关考录105名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2004年,完善公务
员考录办法,为市、区、乡机关招考录用88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和人民警察。该次
招考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异地聘请部分面试考官,方便考生报名,考录工作的客观公正得
到保障。至2005年,境内共6次面向社会和从选调生中招考、选调国家公务员418人,从应
届毕业生中招考公安巡警74人。
干部考核 境内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干部考核工作。1980年,试行干部岗位责任制,
1984年推广到全市。岗位责任制分为对党政部门实行按职定责考评记分责任制、对市直和
乡镇领导干部实行任务包干记分考核责任制、对企业主管部门实行联系经济效益定责考核
奖惩责任制、 对各类技术人员实行技术承包责任制4种。1989年10月,成立莱芜市党政机
关岗位责任制办公室, 负责党政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1994年3月,《国家公务员考
核暂行规定》发布后,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1997年,境内国家公务员制度实行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
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
(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方法是先由个人总结,然后群众评议,最后组织鉴定,按照德、
能、勤、绩、廉五项标准,以工作实绩为重点,考核记分,评出结果,予以奖励或惩罚。
1998年始,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考核,在市委组织部设立考核办公室,
把对公务员的考核与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结合起来,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考核工作程
序更加完善,结果更加全面、准确。当年,按要求完成1997年度市直1440名国家公务员和
696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此后,坚持年年考核,并按规定兑现奖惩。
干部奖惩 莱芜县民主政府成立后, 积极开展行政奖惩工作。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
公务员制度建立后,随着干部考核工作的实施,奖惩工作在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全面开
展。1997年至2005年,先后有2790名个人和563个集体受到市以上表彰,其中有4人分别被
省政府命名为模范公务员和记一等功奖励,有16人被评为省部级先进工作者而晋升职务工
资。同时,本着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60名公务员实施行政纪律惩戒。
干部培训 新中国成立初期, 针对干部文化水平低、来源复杂等实际,通过举办文化
补习班、工农速成学校、夜校、轮训班等形式,以提高各级干部的文化水平。1960年起,
在“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指导下,按照培养接班人的五条标准,加强干部培训。1980年
起,按照“四化”标准,对机关人员表现突出者登记造册,采取政治上加强教育,工作上
大力指导,文化上督促进修的方法提高干部素质。通过一定时期的教育培训和锻炼,经考
察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拔到各种岗位。
公务员制度建立后,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究实际的方针,教
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1998年,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结合莱芜市实际,制
订《1998-2000年莱芜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规划》 和短期培训计划,开展新录用公务员
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四类培训,培训科目
除政治理论、管理知识外,还涉及外语、计算机、法律、经济管理、农业、科技等十几个
方面。当年,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培训220余人。1999年,落实公务员培训规划,在市直
机关推行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制度, 举办两期计算机培训班,市直机关有176
人通过培训考核获得计算机初级证书。2000年,举办两期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有94人通
过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同时选调15名干部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2004年、2005年,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市人事局配合有关部
门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在全市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以学习
计算机、英语、普通话、市场经济知识和以提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四学习一提高”活动
和行政许可法培训考试;举办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科以下干部更新知识
培训等班次,选调人员参加MPA、MBA考试和省组织的专题培训班;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
多种形式的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