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中华民国军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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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县政府军事机构 民国元年(1912年) ,民国莱芜县政府撤销兵房。1942年,民
国莱芜县政府设军事科,至1948年3月止。
县民主政府军事机构 1939年3月,中共莱芜县委、泰山特委直属县委分别设立军事部;
8月, 莱芜县民主政府设立武装科,县委军事部遂撤销。1941年,莱芜划为三县后,各县
均设立武装科。1945年10月,莱芜县恢复原建制,撤武装科,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同时
各区设人武部。1946年3月,县武委会改称武装部。
泰山军分区 初称八路军山东纵队大鲁南军区第一(泰山) 军分区,其前身是八路军
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四支队后方司令部。1939年上半年,根据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一期整军
计划着手组建;10月,在莱芜常庄成立,赵杰任司令员、刘莱夫兼政委,辖两个营和泰安、
新泰、莱芜、章莱边、博山、淄川6个区队。
1940年4月, 泰山区人民抗日武装在莱芜常庄一带进行整编,四支队后方司令部原一
营及部分升级的地方武装编建为独立团(又称四支队后方一团),单洪任团长、石新任政
委。 各县区队改称县大队或独立营。6月下旬,泰山军分区(四支队后方司令部)在莱芜
东上崮村召开党代表会议, 选举产生出席山东纵队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9月,赵杰
任新四支队兼泰山军分区司令员, 王一平任政委,辖两个团。1941年8月,四支队番号撤
销后,赵杰仍任泰山军分区司令员,刘莱夫兼政委。
1942年3月, 贯彻中央军委“精兵简政”“主力地方化”的指示精神,山东纵队决定
四旅兼泰山军分区,廖容标兼任泰山军分区司令员、汪洋兼政委。赵杰率原泰山军分区机
关大部去泰南组建泰南军分区。 8月,山东纵队四旅番号撤销,旅部改为泰山军分区,辖
十团、十二团;十一团划归泰南军分区指挥。同月,鲁中军区正式成立,泰南军分区隶属
鲁中军区,又称鲁中军区第一军分区。10月,泰山军分区在吉山战斗中损失严重,军分区
政委汪洋、教导营营长石新、军分区保卫科长孙玉山、后勤处长刘叙坤、十团一营营长赵
钧等186名指战员壮烈牺牲,84人被俘。
1943年2月, 林乎加调任泰山军分区政委。 3月,泰山军分区主力完全地方化,实行
“分散就食” 方针以度过困难时期。十团、十二团团部撤销,主力先后整编为4个营,直
属军分区指挥。原十团二营主要在博山、莱芜,十团三营主要在章丘南、莱芜北,十二团
一营主要在益临地区(益都、临朐、淄川、博山地区),十二团二营主要在淄川、莱芜茶
业口一带活动。
抗战胜利后, 泰山军分区兼山东警备第一旅,仍隶属鲁中军区。1948年7月,鲁中南
军区成立后,隶属鲁中南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