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登记 1923年11月,由县长王肇杰与部分绅士邀农、商、学各界共同组织成立中
华红卍字会莱芜分会,设会长、副会长各1人,会员200多人,所有经费都是会员捐助所得。
分会以促进和平,救济灾患为宗旨,为社会做善事。分会无严格的会员登记管理程序和要
求。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个时期没有成立民间社会团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境内陆续成立许多学术性、 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民间社团。
1990年,市民政局成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科,开始实施全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社团登
记包括社团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是年,对全市社团进行调查摸底。至年底,
有市级社团38个、乡镇级社团118个。1992年,完成村级社团摸底调查。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社团登记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民政科负责。1995年,由基层政权建设
办公室兼管。是年,全市性社团发展到83个,乡村非法人社团2600个。2000年至2001年,
清除非法组织, 注销气功社团组织3个。2002年,成立莱芜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为民
政局科级事业单位,莱城区、钢城区也相继设立民间组织管理机构。是年,按照“总量控
制、合理布局、重点培育”的原则,加快行业社团的培育和发展,审批登记钢城区林果协
会、莱芜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等10家行业社团,并对社团分支机构进行复查登记,登记
39个。2003年,培育发展行业性社团,优先发展优势行业、新兴产业及与入世密切相关领
域的社团,对80处农村经济协会进行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
2004年,按照“培育、发展、规范、提高”的工作思路,降低准入门槛、主动上门服
务、优先发展“三辣一麻、畜禽、林果”等优势产业的经济协会,筹备召开全市培育发展
农村经济协会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的意见》,重点
扶持莱芜养猪协会、钢城区黄庄镇林果协会、莱芜汶源姜蒜协会等优势产业协会,各类经
济协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全市农村经济协会达到131个,其中
莱芜养猪协会获得“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莱芜汶源姜蒜协会和钢城区黄庄镇林
果协会获“全省百强农村经济协会”荣誉称号。2005年,积极扶持农村经济协会发展,大
力推行“协会+公司+基地+农户”和“支部+协会”的发展模式,优先发展优势行业、主动
上门服务、强化典型带动,促进农村经济协会快速发展。全市共发展农村经济协会163个,
其中特色产业村建立农村经济协会的占40%, 吸收农民会员8万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
农民增收。
社团管理 1991年, 境内始对社团年检,以后每年一次。1991年至1993年,对社团进
行清理整顿,对42个市级社团进行重点检查,健全社团档案。1993年,市民政局与市教委
联合倡导社团办学。1994年,加强社会团体出版和经营报刊、书籍等出版物管理,就社团
出版、经营刊物作了规定。1996年,印发《关于对社会团体进行九五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
组织人员对部分社团进行检查, 对合格社团办理确认手续, 对个别不合格的作了处理。
1997年至1998年,对社团实行代码管理,进行统一编码,并按照全省社团清理整顿电视电
话会议精神, 对100个市级社团进行审定,保留70个,撤销30个。1999年,按照《党政机
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的实施意见》,对社团负责人进行调整、规范,加强对
气功社团的管理。2001年,完成民间组织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联网,建成开通民间组织网
站,16个民间组织入网。2004年,加强财务管理,抓好民间组织的年检,印发《关于做好
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从财务审计入手,指定专门会计事务所对民间组织的年度财
务进行审计,促进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民间组织的管理与监督,结合年检,依法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22个,纠正民间组织违法行为30余起。2005年,加强对民间组织的财务
管理和社会团体的会费管理,开展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建设活动,做好市管民间组织
年检工作, 注销不合格民间组织3个。加强执法查处工作,编发《民间组织执法查处工作
手册》,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30余起,查处非法民间组织12个。
第一节社团登记管理
社团登记 1923年11月,由县长王肇杰与部分绅士邀农、商、学各界共同组织成立中
华红卍字会莱芜分会,设会长、副会长各1人,会员200多人,所有经费都是会员捐助所得。
分会以促进和平,救济灾患为宗旨,为社会做善事。分会无严格的会员登记管理程序和要
求。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个时期没有成立民间社会团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境内陆续成立许多学术性、 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民间社团。
1990年,市民政局成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科,开始实施全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社团登
记包括社团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是年,对全市社团进行调查摸底。至年底,
有市级社团38个、乡镇级社团118个。1992年,完成村级社团摸底调查。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社团登记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民政科负责。1995年,由基层政权建设
办公室兼管。是年,全市性社团发展到83个,乡村非法人社团2600个。2000年至2001年,
清除非法组织, 注销气功社团组织3个。2002年,成立莱芜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为民
政局科级事业单位,莱城区、钢城区也相继设立民间组织管理机构。是年,按照“总量控
制、合理布局、重点培育”的原则,加快行业社团的培育和发展,审批登记钢城区林果协
会、莱芜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等10家行业社团,并对社团分支机构进行复查登记,登记
39个。2003年,培育发展行业性社团,优先发展优势行业、新兴产业及与入世密切相关领
域的社团,对80处农村经济协会进行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
2004年,按照“培育、发展、规范、提高”的工作思路,降低准入门槛、主动上门服
务、优先发展“三辣一麻、畜禽、林果”等优势产业的经济协会,筹备召开全市培育发展
农村经济协会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的意见》,重点
扶持莱芜养猪协会、钢城区黄庄镇林果协会、莱芜汶源姜蒜协会等优势产业协会,各类经
济协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全市农村经济协会达到131个,其中
莱芜养猪协会获得“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莱芜汶源姜蒜协会和钢城区黄庄镇林
果协会获“全省百强农村经济协会”荣誉称号。2005年,积极扶持农村经济协会发展,大
力推行“协会+公司+基地+农户”和“支部+协会”的发展模式,优先发展优势行业、主动
上门服务、强化典型带动,促进农村经济协会快速发展。全市共发展农村经济协会163个,
其中特色产业村建立农村经济协会的占40%, 吸收农民会员8万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
农民增收。
社团管理 1991年, 境内始对社团年检,以后每年一次。1991年至1993年,对社团进
行清理整顿,对42个市级社团进行重点检查,健全社团档案。1993年,市民政局与市教委
联合倡导社团办学。1994年,加强社会团体出版和经营报刊、书籍等出版物管理,就社团
出版、经营刊物作了规定。1996年,印发《关于对社会团体进行九五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
组织人员对部分社团进行检查, 对合格社团办理确认手续, 对个别不合格的作了处理。
1997年至1998年,对社团实行代码管理,进行统一编码,并按照全省社团清理整顿电视电
话会议精神, 对100个市级社团进行审定,保留70个,撤销30个。1999年,按照《党政机
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的实施意见》,对社团负责人进行调整、规范,加强对
气功社团的管理。2001年,完成民间组织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联网,建成开通民间组织网
站,16个民间组织入网。2004年,加强财务管理,抓好民间组织的年检,印发《关于做好
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从财务审计入手,指定专门会计事务所对民间组织的年度财
务进行审计,促进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民间组织的管理与监督,结合年检,依法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22个,纠正民间组织违法行为30余起。2005年,加强对民间组织的财务
管理和社会团体的会费管理,开展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建设活动,做好市管民间组织
年检工作, 注销不合格民间组织3个。加强执法查处工作,编发《民间组织执法查处工作
手册》,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30余起,查处非法民间组织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