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双拥模范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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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防教育和“双拥”创建工作,除传统的
拥军活动外,开展一系列“军民共建”活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
世纪90年代,莱芜“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开始启动。1991年,制订双拥工作规划,建立
军地联席会议、走访慰问联谊活动、军地信息交流、检查评比等制度,制定创“八优”活
动标准及《莱芜市双拥模范单位管理办法》,双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是年,莱芜市被评
为“全省双拥模范市” 。1993年1月,在全国纪念“双拥”运动50周年大会上,莱芜首次
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此后,中共莱芜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高、深、实、
新”(在高标准上定目标,在深入上搞突破,在创新上作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的创建
思路。相继出台18个法规文件,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中,莱芜
市委、市政府把双拥模范城这一政治品牌与城市品牌熔铸为一体,一同打造。1996年,投
资2000多万元,修建莱芜战役纪念馆、汪洋台、陈毅指挥所等重要的革命传统教育阵地,
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的重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青少年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
育示范基地、国防教育基地。
1997年起,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年都把双拥工作列为全市的重点工作,做到“五纳
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政绩
考核内容、纳入人大、政协定期视察范围、纳入基层单位评先树优标准。建立健全常委议
军会议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军地信息通报制度、检查评比制度等工作制度。市委、市政
府相继制定《莱芜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莱芜市优待抚恤实施办法》《莱芜市双拥模范
单位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双拥工作步
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市军民不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结合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积
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双拥创建活动,将双拥工作推向社会、推向基层。全
市110多个单位与部队结成共建对子, 军企共建、军警共建、军校共建等共建点遍布全市
各部门各行业。
1998年起,开展“军民共建百里文明带”,军地共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企业、文
明社区活动, 90%以上的共建点被评为文明单位,其中“军民共建百里文明带”活动被评
为“全省十佳双拥共建活动”。市委、市政府把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作为提高全民政治素
质、增强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制订全市双拥和国防宣传教育规划,将经常性宣传教育和集
中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市内新闻媒体除开辟专栏经常抓好宣传外,每到“八一”和春节等
重要节日,都开展大规模的双拥宣传活动,大造双拥声势。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省和国
家新闻媒体上刊登稿件。在全市的商店、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悬挂“军人优先”“烈军
属优先”等宣传牌,市内重要交通路口设立大型的双拥宣传公益广告。2000年后,开展红
色旅游,扩大受教育面。各级党委、政府将国防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对全市
的党员干部进行国防教育培训。全市各类学校定期开展军训,举办“军事夏令营”“国防
知识竞赛”等活动。
1993年至2005年,莱芜市4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