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防教育和“双拥”创建工作,除传统的
拥军活动外,开展一系列“军民共建”活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
世纪90年代,莱芜“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开始启动。1991年,制订双拥工作规划,建立
军地联席会议、走访慰问联谊活动、军地信息交流、检查评比等制度,制定创“八优”活
动标准及《莱芜市双拥模范单位管理办法》,双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是年,莱芜市被评
为“全省双拥模范市” 。1993年1月,在全国纪念“双拥”运动50周年大会上,莱芜首次
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此后,中共莱芜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高、深、实、
新”(在高标准上定目标,在深入上搞突破,在创新上作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的创建
思路。相继出台18个法规文件,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中,莱芜
市委、市政府把双拥模范城这一政治品牌与城市品牌熔铸为一体,一同打造。1996年,投
资2000多万元,修建莱芜战役纪念馆、汪洋台、陈毅指挥所等重要的革命传统教育阵地,
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的重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青少年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
育示范基地、国防教育基地。
1997年起,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年都把双拥工作列为全市的重点工作,做到“五纳
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政绩
考核内容、纳入人大、政协定期视察范围、纳入基层单位评先树优标准。建立健全常委议
军会议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军地信息通报制度、检查评比制度等工作制度。市委、市政
府相继制定《莱芜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莱芜市优待抚恤实施办法》《莱芜市双拥模范
单位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双拥工作步
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市军民不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结合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积
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双拥创建活动,将双拥工作推向社会、推向基层。全
市110多个单位与部队结成共建对子, 军企共建、军警共建、军校共建等共建点遍布全市
各部门各行业。
1998年起,开展“军民共建百里文明带”,军地共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企业、文
明社区活动, 90%以上的共建点被评为文明单位,其中“军民共建百里文明带”活动被评
为“全省十佳双拥共建活动”。市委、市政府把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作为提高全民政治素
质、增强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制订全市双拥和国防宣传教育规划,将经常性宣传教育和集
中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市内新闻媒体除开辟专栏经常抓好宣传外,每到“八一”和春节等
重要节日,都开展大规模的双拥宣传活动,大造双拥声势。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省和国
家新闻媒体上刊登稿件。在全市的商店、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悬挂“军人优先”“烈军
属优先”等宣传牌,市内重要交通路口设立大型的双拥宣传公益广告。2000年后,开展红
色旅游,扩大受教育面。各级党委、政府将国防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对全市
的党员干部进行国防教育培训。全市各类学校定期开展军训,举办“军事夏令营”“国防
知识竞赛”等活动。
1993年至2005年,莱芜市4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
第五节双拥模范城创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防教育和“双拥”创建工作,除传统的
拥军活动外,开展一系列“军民共建”活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
世纪90年代,莱芜“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开始启动。1991年,制订双拥工作规划,建立
军地联席会议、走访慰问联谊活动、军地信息交流、检查评比等制度,制定创“八优”活
动标准及《莱芜市双拥模范单位管理办法》,双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是年,莱芜市被评
为“全省双拥模范市” 。1993年1月,在全国纪念“双拥”运动50周年大会上,莱芜首次
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此后,中共莱芜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高、深、实、
新”(在高标准上定目标,在深入上搞突破,在创新上作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的创建
思路。相继出台18个法规文件,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中,莱芜
市委、市政府把双拥模范城这一政治品牌与城市品牌熔铸为一体,一同打造。1996年,投
资2000多万元,修建莱芜战役纪念馆、汪洋台、陈毅指挥所等重要的革命传统教育阵地,
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的重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青少年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
育示范基地、国防教育基地。
1997年起,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年都把双拥工作列为全市的重点工作,做到“五纳
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政绩
考核内容、纳入人大、政协定期视察范围、纳入基层单位评先树优标准。建立健全常委议
军会议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军地信息通报制度、检查评比制度等工作制度。市委、市政
府相继制定《莱芜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莱芜市优待抚恤实施办法》《莱芜市双拥模范
单位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双拥工作步
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市军民不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结合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积
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双拥创建活动,将双拥工作推向社会、推向基层。全
市110多个单位与部队结成共建对子, 军企共建、军警共建、军校共建等共建点遍布全市
各部门各行业。
1998年起,开展“军民共建百里文明带”,军地共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企业、文
明社区活动, 90%以上的共建点被评为文明单位,其中“军民共建百里文明带”活动被评
为“全省十佳双拥共建活动”。市委、市政府把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作为提高全民政治素
质、增强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制订全市双拥和国防宣传教育规划,将经常性宣传教育和集
中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市内新闻媒体除开辟专栏经常抓好宣传外,每到“八一”和春节等
重要节日,都开展大规模的双拥宣传活动,大造双拥声势。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省和国
家新闻媒体上刊登稿件。在全市的商店、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悬挂“军人优先”“烈军
属优先”等宣传牌,市内重要交通路口设立大型的双拥宣传公益广告。2000年后,开展红
色旅游,扩大受教育面。各级党委、政府将国防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对全市
的党员干部进行国防教育培训。全市各类学校定期开展军训,举办“军事夏令营”“国防
知识竞赛”等活动。
1993年至2005年,莱芜市4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