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拥政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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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2月, 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入境,即成立驻莱办事处,作为中共莱芜
县委的公开办事机构,行使人民政府的部分职责,为建立莱芜县民主政权创造条件;5月,
帮助县委建立起部分乡、村人民政权;10月,将第四支队改为县大队,划归莱芜县民主政
府领导。此后,各级民主政权在人民军队帮助、支持和拥护下,逐步建立、健全、发展、
巩固。 1943年春,出现历史上罕见的大歉年。鲁中军区号召部队每人每天节约2两粮食支
援群众;实行劳武结合,帮助群众开展大生产运动,并自力更生,开荒种地,减轻人民负
担, 与群众共度春荒。1944年夏,鲁中军区主力部队与境内县、区武装配合,6天作战52
次,保卫人民群众麦收。1946年,鲁中第一军分区抽调大批指战员,组成工作队,帮助莱
芜开展土地改革。1948年春,驻陶镇村的鲁中第一军分区机关和直属部队,为支援群众生
产,减轻人民负担,每人每天只吃半饱,司令员刘国柱与各级首长带领部队饿着肚子帮助
群众拉犁拖耙、耕地播种。
新中国成立后,部队逐渐进驻境内。驻军和过境部队均把帮助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开
展工作定为制度。 “文化大革命” 期间,驻境部队执行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指示,实行
“三支两军” ,对稳定局势起了积极作用。1971年1月21日,矿山公社东王善大队拖拉机
驾驶员在用棉花蘸油烧油嘴发动拖拉机时,因事离开,不久引起火灾,因天气寒冷、风势
很大,大火迅速蔓延。在附近拉练的二三七部队战士听到火警后,迅速投入救火工作中。
战士们不顾个人安危, 爬上屋顶扒屋顶截火,有5名战士被大火浓烟熏的摔下屋顶。战士
们冲进火海将屋内323拖拉机、4桶柴油、化肥、农药等物资一一抢出来。在大家的共同努
力下,火势得到控制,保住隔墙供销社的仓库里的酒、煤油、纸张、布匹等几万元的物资。
22日,县委为表彰及学习解放军救火英雄事迹,在东王善村召开大会,学习、慰问英雄解
放军。23日,拉练部队改变原启程计划,继续驻下,和前来支援救灾的县机械厂、农具厂、
农机厂、塑料机械厂、木器厂、县建筑社的工人们一起抢修被烧的机械和房屋。是年2月,
崔家庄大队一女社员在大冶水库冰面行走落水, 拉练过境的9662部队副营长刘效繁4次潜
入冰下,将该女和因抢救该女坠水的另一社员救上岸。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军队拥
政爱民活动增添新的内容。1980年,驻境部队与莱芜县革命委员会共同制订《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公约》,与驻地群众开展“两个文明”共建活动及支援地方工农业生产、抢险救
灾、 防病治病、帮助学校和民兵军政训练等爱民活动。1983年4月25日,颜庄、辛庄两公
社及潘西煤矿遭龙卷风袭击,驻军派出一个团参加救援。1995年,驻莱部队制定拥政爱民
“十件实事”工作计划并逐一组织实施。是年起,驻莱官兵负责实施“八一林场”建设工
程, 共承包荒山100多亩,累计植树近3万棵,绿化造林500多亩,综合治理荒山、荒岭、
荒滩600亩。 1997年,举办全市“强我国防、兴我中华”国防知识竞赛,增强全民的双拥
意识和国防观念。1998年,以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学生为重点,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群
众性国防教育活动。2001年,参与地方扶贫工程,采取定点包村、定人包户的办法,建立
46个帮扶点,坚持“抓班子、强队伍、送科技、促发展”的帮扶思路,积极开展“拥政爱
民三个一工程” , 即帮扶一个贫困村、共建一处希望学校、为地方兴建一个便民项目。
2004年,驻莱官兵先后出动8000多人次,支援莱城青草沟清淤工程,绿化、美化、净化、
亮化城市容貌。至2005年,各部队共帮扶贫困村22个、困难户140多户,援建希望小学5所,
救助失学儿童150多人,修建便民桥3座,参与“富民强村”工程与村庄结对子,帮助产业
结构调整, 综合治理荒山、滩涂600多亩。驻莱部队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处理各
类突发事件,解救生产事故30多次,帮助破获刑事案件15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5次扑灭森林火灾,5次协助地方抢险抗洪,保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