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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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为革命老区,中共莱芜市(县)委和历届人民政府把拥军优属作为动员群众进行人民
战争,巩固国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人民群众称人民军队为子弟兵,视为最可
爱的人。1941年2月,县民主政府普遍赈济抗日军人家属,发放优待粮139370公斤;9月,
刘白杨村群众在敌人搜查时,为掩护八路军伤病员,32人献出生命。1943年,山东纵队第
四旅武工队队长罗俊, 单枪匹马冲出日伪军包围圈身负4处重伤,在河北村养伤。驻雪野
据点的日伪军出动抢粮,情况十分紧急,罗队长坚持随队转移,房东魏大娘说:“孩子,
你伤这么重,不能走,叫俺闺女梳上纂,扮成你媳妇,你当我的儿子吧,俺豁上这条老命
也要保护你。”后来,地下党员杨聋子把罗队长送到上法山地洞里隐蔽起来,罗队长脱险。
是年,日伪军连续“扫荡”南峪一带,火烧南峪村13次,但在群众掩护下,驻村的八路军
山东纵队某兵工厂未受任何损失。1943年初,境内三县党政领导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级
党政部门和群众团体从元旦到春节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月。此后,便形成传统,每年,
各级党政群团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纷纷制订和修订拥军优属公约,开展慰问子弟兵和优
属活动。人民群众敲锣打鼓,扭起秧歌,唱着劳军歌曲,赶上猪羊到部队驻地慰问,与子
弟兵一起联欢,畅谈胜利,征求部队对地方工作的意见。村村开展慰问烈军荣属活动,以
各种民间文艺形式向烈军荣属拜年、悬挂光荣匾,召开茶话会,帮助制订一年的生产计划
等。平时,部队进驻村庄,群众腾房屋、让床铺,部队需用什么就送什么。农忙季节组织
代耕队,先为烈军属耕、种、收、打。1945年5月1日,泰山区党政军民机关,在西下游修
建抗日烈士纪念碑, 11月竣工,褒扬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3310位烈士。1949年4月,县政
府向烈、 军、 荣、 工(革命干部)属发放优待救济粮79133公斤,帮助他们度过春荒。
1950年1月, 县人民政府成立评残委员会,为革命残废军人评定等级,按照国家规定给予
优待抚恤。 是年,为支援抗美援朝,莱芜县有431名青壮年报名参军。1951年,有2847名
(合格者1369人)青年男女报名参军。1951年6月,全县人民捐献1475581565元(旧币),
超额完成莱芜认捐1350184800元(旧币)捐献一个“莱芜号”战斗机的任务。全县妇女共
完成军鞋底36万双。县委、县政府派出代表参加赴朝慰问团慰问志愿军。1952年,有5524
名(合格者1135人)青壮年报名参军。1956年,农村实现合作化,实行集体生产、评工记
分、按劳分配制度,生产队均给烈军属和残废军人一定数量的优待工分,参加集体分配。
1968年“八一”建军节前,县革委发出通知,部署拥军优属活动,要求认真贯彻毛主席关
于拥军爱民的指示,检查修订拥军爱民公约,大力开展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1978年,农
村实行改革后,村委会均从集体提留中给义务兵家属一定数量的现金补助,一般相当于本
村劳动力的平均收入。
198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扶持农村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是年,全市人均收
入392元, 被扶持的优抚户人均收入达430元。全市有优抚对象38174户,1983年至1984年
扶持14501户。共帮助优抚对象解决资金782万元,支援农药化肥2300多吨,煤炭4500吨,
提供饲料和优良品种8.5万公斤,帮助解决厂房3800间,订阅科技报刊2万多份,科技培训
3000多人, 帮助建立信息网点92处。扶持种植业3994户,养殖业4591户,运输业915户,
开采业750户,农副产品及饮食加工业1765户,小商品经销989户,深山开发定居的83户,
其他行业1414户。 1984年,370户优抚户购买汽车或拖拉机。是年,由于扶优致富工作成
效显著, 县政府派代表出席全国在山西省临汾地区召开的经验交流会。8月,民政部授予
莱芜“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称号,并在中央军事博物馆展出莱芜市“扶优致富”的典型事
例。
1985年7月17日, 驻莱部队某团某营全体指战员奉命赴云南前线参加云南边防保卫战
轮战。中共莱芜市委、市政府组织全市13万多人,在境内沿泰莱公路夹道欢送。欢送群众
燃放鞭炮,高呼口号,赠送慰问品。据不完全统计,赠送绣有“战士在我心中”等字样的
手绢2000余块,鞋垫5000余双,毛巾、背心、牙刷、香皂、水果等物品一大宗,全市干部
群众捐款3万余元。1986年6月10日,市五大班子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慰问团,前往泰安
慰问赴滇作战凯旋的全体官兵,向他们赠送庆功匾、慰问品及500件特制的镶有“老山兰”
“和平鸽”的工艺美术挂盘。
1989年6月19日,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迅速掀起学习人民子弟兵和拥军优属热潮。
市委、市政府要求,凡是有驻军的乡镇要走访慰问,征求部队对地方工作的意见,帮助部
队解决执勤、战备、训练等方面实际问题;粮食、商业、供销等部门要做好粮、油、菜及
其他生活物资的供应;劳动、人事、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解决好部队随军家属、
子女就业、就医、就学、入托等问题。
1992年春节前, 市直机关、厂矿集资8万多元,市五大班子领导前往东营孤岛慰问执行任
务的全体官兵,给干部战士每人发一床毛毯。“八一”前夕,五大班子领导再次到孤岛慰
问,带去猪肉、西瓜,干部、战士深受鼓舞。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拥军优属工作向深层次发展,1995年确定拥军优属“十件实事”,
包括为部队解决水、电、路、菜篮子、米袋子、战备训练等问题,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等,
并逐一付诸实施。
199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抚慰和褒扬参加1998年抗洪抢险莱芜籍官兵及其家
属的决定》,各级对抗洪抢险中表现突出的官兵家属进行走访慰问,市委、市政府向所有
抗洪莱芜籍官兵发了慰问信,对立功、牺牲的官兵增发规定待遇,授予荣誉称号。1999年,
全市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突出解决“三老”(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老烈属)
优抚对象“三难”(生活、医疗和住房)问题,全市结帮扶对子1500多个,用于解决“三
老”优抚对象生活难的费用达80多万元。全市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基本解决,
对其他优抚对象就诊实行医疗费用减免。 各乡镇敬老院建起光荣间,有182户优抚对象集
中供养, 市财政补助29万元,两区投资30万元,各乡镇投资出工,帮助245户优抚对象修
缮房屋。2000年,全市为优抚对象提供救助款物价值18.5万元,协调减免医疗费35.8万元,
帮助解决住房15间,改善住房条件78间。2002年,动员120个部门、单位结对帮扶200多户
优抚对象, 投资120多万元,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和医疗难问题基本解决。制
订《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实现医疗资金社会统筹和医疗保障规范化运作。
2003年,集中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采取下拨自然减员经费与乡镇财政相结合的办法,
实现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实报实销,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疗补助,全年发放
医疗补助金132万元。 2004年,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在
乡“三老”优抚对象医疗制度的意见》,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医疗补助,住
院费按比例报销,大病救助“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为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及补助医
疗费120万元,使在乡“三老”优抚对象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1993年至2005年,为支持部队建设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开展拥军优属六大系列活动,
在全省率先开展政策拥军、文化拥军、科技拥军、理论拥军、设施拥军等活动。支持驻莱
部队修建办公楼5座, 宿舍楼12座,解决某部训练靶场置换和某部迁建等问题;免费为部
队安装供水、供气、供暖设施,硬化营区道路,对部队的各类建设项目一概减免建设配套
费用2600多万元。市建委全体职工集资10万元,为某部设立科技练兵基金,支持部队的科
技练兵活动。 交通部门为4支驻莱部队修建拥军路20公里,投入4500多万元。为莱芜军分
区营区建设减免各类费用300多万元;为驻莱部队官兵宿舍购置安装电风扇;投资500多万
元帮助新建钢城武装部办公楼;投资100多万元新建军休干部宿舍楼和活动中心;投入300
多万元,为新建部队解决部队营房、交通、通讯等难题;实施拥军菜篮子工程,无偿划拨
优质菜地145亩, 为部队建起13个蔬菜生产基地。开展科技、文化、法律“三送军营”活
动, 投资500多万元帮助部队建起图书阅览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综合训练中心、军队科
技人才培训基地、网络科技图书馆和军官科技培训中心,向军营送去大批电脑、图书等文
化用品,各类学校培训部队官兵3900人次,其中260多名官兵拿到大中专文凭。军供粮店、
拥军商场、优抚门诊等拥军设施遍布全市。市政府制定《随军家属安置办法》,安置随军
家属110多人。
同时,积极支持部队战备训练。2001年,济南军区举行“前卫-201”演习,莱芜市10天内
投资160多万元对军供站进行升级改造, 完成军供快速保障演练任务。济南陆军学院、济
南军区某防空部队、国防大学、济南军区某部和山东省军区先后17次到莱芜进行军事演习
和实地教学活动,所到之地沿途群众纷纷为官兵腾出住房,组织现场慰问,保证部队教学
活动的顺利开展。济南军区曾四次到莱芜境内铺设军用光缆,当地群众共承担青苗补偿费
30多万元,义务出工6000多人次帮助部队施工。2005年,驻莱某部参加“和平使命-2005”
中俄联合军事演习,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做到出发送行、现场慰问、凯旋庆功。至年
底,先后服务接待过往官兵14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