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辩护业务开始由县人民法院承担,工作人员称辩护人。1957年,辩护制度中止。
1980年10月, 司法局设法律顾问处。1983年,改称莱芜市律师事务所,配备2名工作人员
承担律师业务。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开
展刑事辩护、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民事代理业务。1987年,有律师8人,
其他工作人员5人。
1993年9月, 成立莱芜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和莱芜市律师事务中心。是年,设立莱芜市
律师事务所钢城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全市执业律师发展到28人。1995年8月,莱芜市律师
事务所改称莱芜环宇律师事务所,莱芜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改称莱芜经纶律师事务所,莱芜
市第三律师事务所改称莱芜明诤律师事务所,莱芜市律师事务中心改称莱芜凤城律师事务
所。1996年,莱芜恒志律师事务所、鲁中宏正律师事务所、钢都律师事务所(2002年11月
注销) 成立,全市律师事务所有工作人员75人,其中执业律师38人。1998年3月,明诤律
师事务所并入凤城律师事务所。 1999年6月,莱芜凤城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汶水源律师
事务所,莱芜经纶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莱芜环宇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
东鲁中环宇律师事务所,莱芜恒志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事
务所有工作人员78人,其中执业律师42人。
2000年9月,山东棋山律师事务所成立。至年底,完成对律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
全市有律师事务所6家,工作人员94人,专职律师48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3%。2004年
4月, 山东鲁泰律师事务所成立。2005年,全市有山东鲁中环宇律师事务所、山东鲁浩律
师事务所、山东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山东鲁泰律师事务所、山东
鲁中宏正律师事务所、 山东棋山律师事务所7家,工作人员78人,其中执业律师69人。各
律师事务所普遍开展刑事辩护与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代理及非诉讼等业务。
第四节律师
视图
1955年,辩护业务开始由县人民法院承担,工作人员称辩护人。1957年,辩护制度中止。
1980年10月, 司法局设法律顾问处。1983年,改称莱芜市律师事务所,配备2名工作人员
承担律师业务。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开
展刑事辩护、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民事代理业务。1987年,有律师8人,
其他工作人员5人。
1993年9月, 成立莱芜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和莱芜市律师事务中心。是年,设立莱芜市
律师事务所钢城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全市执业律师发展到28人。1995年8月,莱芜市律师
事务所改称莱芜环宇律师事务所,莱芜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改称莱芜经纶律师事务所,莱芜
市第三律师事务所改称莱芜明诤律师事务所,莱芜市律师事务中心改称莱芜凤城律师事务
所。1996年,莱芜恒志律师事务所、鲁中宏正律师事务所、钢都律师事务所(2002年11月
注销) 成立,全市律师事务所有工作人员75人,其中执业律师38人。1998年3月,明诤律
师事务所并入凤城律师事务所。 1999年6月,莱芜凤城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汶水源律师
事务所,莱芜经纶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莱芜环宇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
东鲁中环宇律师事务所,莱芜恒志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事
务所有工作人员78人,其中执业律师42人。
2000年9月,山东棋山律师事务所成立。至年底,完成对律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
全市有律师事务所6家,工作人员94人,专职律师48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3%。2004年
4月, 山东鲁泰律师事务所成立。2005年,全市有山东鲁中环宇律师事务所、山东鲁浩律
师事务所、山东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山东鲁泰律师事务所、山东
鲁中宏正律师事务所、 山东棋山律师事务所7家,工作人员78人,其中执业律师69人。各
律师事务所普遍开展刑事辩护与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代理及非诉讼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