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立案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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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市人民法院设信访科。当年,处理各种信件1318件,接待来访者677人次。1985
年,处理各种信件1801件,接待来访者1504人次,调解处理纠纷案12件。1986年,处理各
种信件1336件, 接访来者1122次,处理纠纷案14件。1987年,处理各种信件889件,接待
来访者573人次,调解纠纷案13件。
地级莱芜市建立初期,市、区两级法院没有统一的立案信访机构,案件由各审判庭立案审
理;信访工作由告诉申诉庭承担。1997年,两级法院设立立案信访机构——立案庭,逐步
实现立审、审监、审执“三分立”和立案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1999年,
两级法院立案庭受理告诉、 申诉来信来访和非诉来信来访1.2万件次,解答法律咨询9000
多人次,处结各类信访案件595件。
2000年,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以审判流程管理为核心的大立案改革,制定《深化立案工
作改革实施办法》《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程》等五项具体规定,建立立案大厅,对所有案
件实行统一立案和“一条龙”窗口式服务,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立案8731件,结
案9196件。全面落实庭长跟班接访、院长公开接访和公检法司“四家”联合接访制度,接
待来信来访306件473人次。2001年,全市法院立案10504件,结案10489件,处理人民来信
424件次, 接待来访1064人次,全市赴省上访人数下降到全省最低位次。2002年,全市法
院立案12526件,结案10720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604件,调处各类纠纷200件。2003年,
全市法院立案10319件,结案10247件;坚持“内部齐动、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原则,构
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以做好集体上访、集团诉讼和赴省进京上访老户工作为重点,接
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处理信访案件349件次,处置集体上访事件25次,遏制涉诉
越级上访,在全省法院信访工作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位。2004年,全市法院以做好集体上
访、集团诉讼和赴省进京上访老户工作为重点,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全年处
理来信来访321件次,处理集体上访事件8次。中级法院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专
项行动,落实定案件、定人员、定责任和领导包案的“三定一包”责任制,一批上访老户
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诉赴省进京上访人数大幅度下降,被省高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同时,中级法院探索构建的党委领导下的涉诉信访综合治理新机制,被评为2004年度全省
法院十件大事之一。2005年,通过提级办理、领导包案、联合听证等方式,因案制宜,因
人施策,逐个解决涉诉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涉诉赴省进京上访人数大幅度下降,受到省高
院通报表彰。 中级法院多次派出工作组, 到两区法院专门检查信访工作,督促解决一批
“老大难”案件。两级法院统一组织开展“联动大接访”活动,院长轮流接访,做到问题
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访不放过,大量涉诉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
决。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处理来信来访328件、523人次,妥善处理集体上访事件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