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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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妇女抗日救国会 1938年4月, 县妇女抗日救国会成立,其活动由中共莱芜县委
妇女部组织,县委妇女部部长刘军任会长。1941年,莱芜划为三县后,各县均有妇女抗日
救国会。
妇女联合会 1945年10月, 莱芜县恢复原建制后,妇女抗日救国会改称妇女联合会。新中
国成立后,分别在区(乡镇、公社)设立妇女联合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妇联领
导机构瘫痪, 后期日常工作归入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群工组。1973年4月,莱芜县妇女联
合会重新建立。1984年,莱芜县妇女联合会改称莱芜市妇女联合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
权益部和儿童部,下辖各乡镇妇女联合会。1988年,市妇女联合会内设秘书科、组织宣传
科、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部、儿童工作部,下辖各乡镇妇女联合会。1993年2月,
市妇女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妇女儿童权益部、组织宣传部,下辖莱城和钢城两区妇女联合
会; 9月,建立莱芜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属于市妇联领导下的科级事业单位。2003年,
在市妇联设立莱芜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正县级行政单位,编制3名,配备办公
室主任1名,由市妇联主席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2005年,市妇女联合会内设办公室(研
究室、宣传部)、发展部(组织联络部)、权益部(儿童部),下辖莱城和钢城两区妇女
联合会。全市纵向建立健全2个区妇联,20个乡镇(街道)妇联,1070个村(居)妇代会;
横向建立56个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组建率达到95%,在796个企业建立女工组织,
团体会员达到644个。
代表大会 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49年冬召开, 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代表250人,其中
少数民族代表1人。 大会听取并通过任纪英代表县妇联作的工作报告,选举莱芜县妇女联
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
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53年3月召开, 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代表450人,其中少数民族
代表1人。 大会听取并通过亓胜美代表第一届执委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莱芜县妇女联合
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
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56年6月召开, 历时5天,出席会议的代表480人,其中少数民族
代表1人。 大会听取并通过亓胜美代表第二届执委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莱芜县妇女联合
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
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62年春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的代表400人,其中少数民族代
表1人。 大会听取并通过亓胜美代表第三届执委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莱芜县妇女联合会
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及出席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73年4月17日至1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700人,其中少数民族
代表1人。 大会听取并通过亓胜美代表第四届执委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莱芜县妇女联合
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及出席泰安地区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79年3月29日至4月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844人,其中少数民
族代表2人。 大会听取并通过鹿志兰代表第五届执委会作的《团结起来,努力奋斗,在现
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的报告,并通过了《树雄心,立壮志,勇攀
科技高峰》的倡议书,选举莱芜县妇女联合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
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86年3月召开, 历时3天,出席会议的代表405人,其中少数民族
代表2人。 大会听取并通过鹿志兰代表第六届执委会作的《奋发图强,全面开创妇女工作
新局面》的报告,选举莱芜市妇女联合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及出席泰安市第七届妇女代表
大会代表。
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94年5月28日至30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204人,特邀代表
17人。大会听取并通过高金莲代表第七届执委会作的《全市妇女团结起来,为建设“小而
富、小而美”的新莱芜建功立业》的报告,选举莱芜市妇女联合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表
彰10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30名先进个人和40户莱芜市“五好”家庭标兵。
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于2004年5月30日至6月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200人,特邀列
席代表43人。大会听取并通过石兰香代表第八届执委会作的《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把莱芜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莱芜
市妇女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
重要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 妇女抗日救国会广泛培训妇女干部,动员青壮年参军,组织妇
女做军鞋、战场救护和慰问等,抗日救亡活动十分活跃。1940年2月4日,《大众日报》载:
仅莱芜一县, 自日本侵略军“扫荡” 鲁南至今, 已募集支前物品有鞋子6700双、 棉衣
10051套、 袜子1740双、毛巾688条、棉被100床及手榴弹袋、饭袋等,“值得我们把妇女
运动模范乡这个美名送给她们……”在艰苦和危险的环境中,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将生死
置之度外,坚持抗战,不少人献出了生命。
解放战争时期,妇女联合会动员妇女参加生产和拥军支前,利用各种方式,对广大妇女和
群众进行“蒋军必败,我军必胜”的战争形势教育,启发其觉悟,使妇女在生产中发挥主
力军作用,并积极参加支前和对敌斗争。1946年,鲁中解放区掀起“大动参”热潮,全县
妇女积极投入这一运动。 妻送夫、 母送子、姐妹送兄弟参军的场面随处可见,全县共有
6846人参加人民解放军。莱芜战役前后,全县妇女有组织地投入破袭公路、撒传单、贴标
语、动员国民党军人家属劝降、救护伤员、赶备给养、看押俘虏、捕捉散兵等活动。仅参
加战场救护的妇女就有1.5万多人, 由妇女送往火线的给养2.75万公斤,直接参加战斗的
3200人,为赢得战役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此外,全县妇女还以很大的精力投入土改复查
运动。 香山区妇女组织领导土改复查,31个村顺利完成任务。全县有570名妇女担任村、
闾长职务,领导群众同地主开展面对面斗争,保证了土改复查的顺利进行。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级妇联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发动广大妇女
加入互助组、合作社,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同时各级妇联投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及妇女放足运动。在放足运动中,妇女干部逐一登门宣传,对强迫少女缠足的家
庭提出严厉批评,妇女放足得以彻底实现。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和妇女组织的
壮大,活动范围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紧紧把握推进妇女发展和维护妇女权益两条主线,
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巾帼
系列行动,全面实施“一法”“两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莱芜妇女
发展纲要》《莱芜儿童发展纲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全面进步。
精神文明建设 1963年, 全县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各级妇联号召广大妇女群众要像雷锋那
样树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勤俭建国的精神,每人节约一粒米、一根线,支援国家建设。
1978年起, 县妇联号召全县妇女每人每年增收100元;每人每年节约10元钱,支援国家建
设, 每年约计完成160万元。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各级妇女组织
开展“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五好家庭”“好家长”“好婆婆”“好媳妇”等
各种评比活动。在城乡妇女中开展“巾帼文明队”活动,有科技服务、扶贫帮困、义诊、
维权、文艺宣传、家政等“巾帼文明队”1026支,市广播电视局巾帼文明宣传队、莱芜市
夕阳红巾帼文明文化队被全国妇联、国家体育总局授予亿万妇女健身活动优秀“巾帼文明
队”称号。1996年,莱芜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立。全市以弘扬家庭美
德,树立平等、和睦、稳定的家庭新风尚,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
素质,营造高雅温馨的家庭氛围,建立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组
织开展家庭读书、家庭奉献、家庭文化、家庭健身、家庭环保、尊老敬老爱老、反家庭暴
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1997年3月5日,全市五好文明家庭表彰会召开,100户五好文明家
庭受到表彰。2003年,组织文明家庭风采展示。2004年,组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进
家活动。至2005年,举办优秀家庭角色评选3次、优秀爱书家庭评选3届、特色家庭展示会
3次、金婚佳侣评选1次、尊老敬老爱老好儿媳评选3次、好军嫂评选3次。
地级莱芜市建立至2005年,全市先后评选出各级五好文明家庭7.3万多户。其中,全国级4
户、 省级12户、市级525户,优秀爱书家庭省级2户、市级45户;欢乐家庭全国级1户、市
级50户; 全国绿色环保家庭1户;省级好儿媳2人、市级35人;省级十佳好军嫂1人、市级
28人; 省齐鲁巾帼十杰1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2个、省级8个、市级54个;全国三八红旗
手2人、省级22人、市级660人。
“双学双比” 活动 1989年3月, 全国妇联部署在全国各族农村妇女中开展“双学双比”
(学文化、 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6月,莱芜市成立“双学双比”竞赛活
动协调小组,制定“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五年规划,召开全市“双学双比”经验交流现场
会。省委副书记、省“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小组组长马忠臣对莱芜市“双学双比”竞
赛活动作出批示: 莱芜市“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推广。7月,泰安
市“双学双比” 竞赛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在莱芜召开,与会人员参观城区办事处等7个乡
镇(办事处)的现场。同月,全省“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研讨会在莱芜召开,与会人员参
观城区、 高庄、牛泉、方下、杨庄等乡镇(办事处)的现场。这次会议后,先后有8个省
(市)、62个县(市、区)近3000人次到莱芜市参观“双学双比”竞赛活动。莱芜市“双
学双比”协调小组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1991年12月,莱芜市“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
小组组长张继山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全国妇联在广西桂林召开的全国“双学双比”竞赛活动
研讨会,并代表莱芜市在会上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进“双学双比”竞赛活动深入
开展》 的经验介绍。1995年7月,全省“双学双比”现场经验交流会在莱芜召开,参观市
果树开发公司,莱城区城市街道、口镇、杨庄镇、羊里镇、雪野乡等单位的竞赛现场。此
后“双学双比”活动不断丰富和发展。至2005年,全市举办培训班1130余期,培训妇女20
万人次, 8380名妇女分别获农函大结业证、 农广校毕业证,评聘女农民技术员5700人,
6771人获得绿色证书。 全市涌现出全国、省、市级“双学双比”先进集体188个,“双学
双比”女能手134人。涌现出2个全国先进协调组织,8个省级先进协调组织,178个市级先
进协调组织, 2个区级、14个乡镇级、60个村级“双学双比”先进协调组织,16个优质服
务先进单位。 3258人获“双学双比”女能手称号。涌现出6个国家级、8个省级、120个市
级“双学双比”女能手和20名致富女杰。5人获省科技创新奖,2人获省科技应用成果奖。
1人获全国“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工作者称号,1人获全国“双学双比”优秀科技服务
工作者称号, 3人获全国“三八绿色奖章”。评出1个国家级、1个省级“三八绿色优质工
程” ,结成帮扶对子5203个,其中80%的帮扶对象脱贫致富。评选出10个先进帮扶对子,
10处科技示范基地被授予“三八”示范基地称号。
“巾帼建功”活动 1991年,全国妇联等单位部署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是年9月,莱芜
市成立“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协调小组。活动分三个阶段,1991年至1995年为第一阶段,
主要围绕城市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城镇妇女素质为目的,广泛动员妇女学文化、学
科技、开展岗位练兵和行业竞赛活动。1996年至1998年为第二阶段,主要围绕国家经济体
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需要,实施“巾帼创业行动”
和“巾帼助困行动”。其间,发起“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提出“岗上抓文明,岗
下抓就业”的口号。1999年起为第三阶段,主要围绕城市建设和国企改革、发展目标,使
“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由十大窗口行业向其他各个领域拓展,同时积极探索,实施
“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动员广大妇女参加社区建设,帮助下岗女工再就业。2003年,组
织巾帼文明岗负责人演讲比赛。2004年,在市级文明岗中开展“岗位读书”活动。至2005
年,评选出5个国家级、18个省级、151个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1个国家级、7个省级、
120个市级“巾帼建功”先进个人,103名“岗位明星”。
维权工作 1999年, 莱芜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成立,本着“三优一高”(优先受理、优
质服务、优惠政策,高效率运作)的原则,积极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2000年,
莱芜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成立,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证据。
2001年,莱芜市婚姻家庭公证业务部成立,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合法
权益。2003年,市妇联与司法局联合开通“12348”反家庭暴力热线,开展“零家庭暴力”
活动。开展争创“优秀妇女维权岗”活动,并纳入全市重点工作计划,全年命名市级优秀
妇女维权岗10个,省级优秀维权岗2个、先进个人1人。全市妇女从业人数达到26.92万人,
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4.93万人。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3.1万人,参加女工生育保
险的61711人,覆盖面达到95%以上。参加失业保险的女职工人数4.47万人。残疾人就业中
女性1.2万人。 执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规定的企业达到100%,执行女职工“四
期劳动保护”规定的企业达到96%,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妇科病检查的女职工人数20100人。
2004年, 发挥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 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婚姻家庭公证业务部、
“12348” 反家庭暴力热线、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权网络的作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
权益。与宣传部、人大法制委、司法局联合转发《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
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构筑反家庭暴力的组织网络。开展
“零家庭暴力社区、 村庄” 创建活动,莱城区吕花园社区、钢城区张庄社区被评为省级
“零家庭暴力社区”。将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纳入2001年至2010年莱芜妇女儿童发展纲
要。联合市卫生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妇女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市
政府广场设立预防艾滋病宣传咨询站,发放艾滋病防治知识问答明白纸,现场解答群众咨
询。2005年,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在《莱芜日报》开设反家暴专栏,组织法律
工作者到基层宣传服务,增强广大妇女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营造依法维权的良好氛
围。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庄”创建活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平安莱芜”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和“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
宣传教育活动,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做好信访工作,至年底,共接访1200多件,电
话咨询2200多人次,实施法律援助150件,处结率98%以上。
儿童工作 教育。 1958年,各公社建立托管委员会,各村建立托儿组。1978年后,妇女工
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托幼工作上。至1987年,全市托儿园所998处,儿童入园率达到98%以上,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儿童入园率达到100%。1993年,全市贯彻国务院《九十年代中国儿童
发展规划纲要》和《山东省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儿童工作被提到更高的位置。1994
年11月,市政府印发《莱芜市九十年代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为帮助贫困女童完成学
业,1995年底,在方下镇对贫困女童生活现状进行调研,“春蕾计划”在境内逐步实施。
1998年, 市妇联开通“爱心献春蕾”捐助热线,至2005年,共收到市内外捐款捐物达177
万余元,资助面临失辍学的女童9004人次。
活动。 1994年6月、1996年5月、2000年6月,全市举办三届“凤城新苗”评选活动,共评
选出206名“凤城新苗” 、20名“十佳凤城新苗”。1996年、1997年分别组织了“家庭卡
拉OK”比赛和以“我们爱祖国、我们爱香港”为主题的迎香港回归少儿歌曲卡拉OK大赛,
分别获得省家庭组一等奖和个人二、三等奖,全国少年卡拉OK比赛家庭组二等奖。2001年
2月, 市妇联制订《莱芜市家庭教育“十五”计划》。2002年,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少年儿
童“双有” 主题教育活动优秀集体。2003年,在全市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2月,召
开莱芜市小公民道德建设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征订小公民道德知识手册9000册,逐级开展
小公民知识竞赛和“我做合格小公民”征文、诗歌征集活动,并积极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获得省级二等奖1人、三等奖2人、优秀奖3人。2004年,市妇联1名陪审员参加市中级人民
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小公民道德实践系列活动,
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配合老龄委在未成年人中开展敬老助老活动, 完成尊老敬老好文章
100篇, 好事迹62篇。开展“同学习、共成长”读书活动和“我做合格小公民”知识竞赛
活动,获省级一等奖2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4人、纪念奖8人,“我做合格小公民”作文
比赛三等奖2人, 促进家长与孩子之间建立起平等、互学的关系。联合市文化局开展未成
年人公益教育电影活动,近万名少年儿童观看《少年雷锋》《小兵张嘎》《自古英雄出少
年》等12部优秀影片。2005年,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一系列道
德实践教育活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六一”期间,开展“城乡儿童手拉手、同读书共
成长” 主题捐书等活动,为山区贫困儿童捐书1.2万余册;关注儿童交通安全,与中国儿
童中心和芬兰交通安全教育协会联合举办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班;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
犯罪和家庭教育开展调研,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家长学校。 至2005年,全市共办起家长学校615所,在广大家长儿童中先后开展“二十一
世纪我们怎样做家长”、“二十一世纪我的梦”征文活动和“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
才”家庭教育、“优秀家长学校、示范家长学校、十佳好家长、十佳好儿童”评选表彰等
活动。 评选出优秀家长学校16所、示范家长学校8所,家庭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家庭教育
知识知晓率达到99%。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妇儿办) 主要承担新“两
纲”实施过程中的宣传、组织、协调、联络、督办等10项职能。
纲要宣传 1995年3月和6月为“纲要宣传月” ,即3月为“妇女纲要宣传月”、6月为“儿
童纲要宣传月”。各级各成员单位、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
2005年1月25日至31日, 针对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下降的问题,市妇儿办在全市开展“尊
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周” 活动,共设立各类咨询站126个,接受咨询
20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宣传对象受益率达95%以上;3月,开展“妇女纲要”
宣传月活动, 市妇儿办与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组织6名法律工作者在花园北路进行法
制和咨询服务,现场接受宣传咨询200余人次,发放“两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防治艾滋病知识手册等1000余份;6月,开展“儿
童纲要”宣传月活动,与莱芜市妇幼保健院联合举办了以“控制碘缺乏,保护母婴健康”
为主题的“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咨询活动,在主要街道及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设宣
传咨询台2个,发放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材料400余份。5月31日至6月4日,在莱芜有线综合、
有线影视和点播频道,连续滚动播出“坚持儿童优先,共塑民族未来”“加强和改进未成
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等宣传口号,电视台、电台跟踪报道宣传活动;
联合市工商、质检、卫生部门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的违法
行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门户网站上刊登莱芜的典型做法。
纲要评估 1994年11月,市政府印发《莱芜市九十年代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1996年1
月,市政府颁布实施《莱芜妇女发展纲要(1996-2000年)》。1998年8月,举办实施“妇
女纲要” “儿童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培训班。2001年,《莱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
年) 》 《莱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 》(简称“两纲”)由市政府颁布实施。
2003年10月29日,省“两纲”检查评估组对莱芜“两纲”2001年至2003年阶段实施情况进
行检查评估,对莱芜的工作给予肯定。2005年,市委、市政府对“两纲”实施三年来全市
妇女儿童发展和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市妇儿办与市统计局举办“两纲”年度与中期监
测统计、评估人员培训班,下发纲要监测统计表,市妇儿办组织评估组,对莱城区、钢城
区、高新区及市直31个单位“两纲”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11月18日,省“两纲”
检查评估组对莱芜《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测评估,对莱
芜市“两纲”实施情况给予肯定。莱芜顺利通过省级2005年中期监测评估检查。
实施成果 妇女就业。 市委、市政府把妇女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基
础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政府责任体系,层
层签订《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书》,将就业目标列入考核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
重要内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健全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
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妇女就业。至2005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
的意见》和7个配套文件,累计发放女性再就业优惠证7673个,安排再就业资金4420万元,
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受益女性2025人,4616名妇女享受岗位培训补贴,7387名妇女享受职业
介绍补贴。
参政议政。各级党委、政府把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素质好、组织能力强的女干部
队伍,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发展的一项战略
任务来抓,在政策上向女干部倾斜。在换届选举、选拔任用干部、发展党员等工作中都提
出明确要求,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力度。
2001年起, 全市村(居)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达到59%;市、区、乡女人大代表分
别是57人、111人、232人,占同级代表总数的20%、23.1%、27.6%,各级女政协委员118人,
占政协委员总数的20.1%;企业女职工代表达到3142人。至2005年,全市有女干部7700人,
占干部总数的33.2%。其中地厅级6人,占同级的15%;县级64人,占同级的10.2%;女党员
总数7953人,占党员总数的11.9%。
为妇女儿童办实事。2005年11月,十一届市委第十八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市委、
市政府为全市妇女儿童办的10件实事:新增城镇妇女就业0.77万人,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
1.1万人; 科级以下男女公务员同龄离岗,实现男女平等;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提高科
级、县级女干部和女性进村“两委”的比例,使妇女参政取得新突破;打击家庭暴力犯罪,
对受害妇女儿童实施救助,列入民政救助计划;继续搞好农村妇女养老保险,对城镇贫困
妇女实施帮扶救助;为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科技致富水平,将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培训经费列
入财政预算;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抓好妇女儿童重点传染病的防治,提高妇女儿童保
健水平;加强对城乡网吧运行的监控和出版物市场监管,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将妇
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把妇女儿童工作列入党政部门及领导干部的考核
内容。在市妇儿办、市妇联的积极协调推动下,10件实事全部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