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早期议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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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参事会 清光绪末年(1908年) ,莱芜县及各区始设议参事会。宣统三年(1911年),
莱芜县重新成立议事会、参议会。议员由各区投票选举,共选出35人,议员定期在县署齐
集开会。县议参事会由议员全额中选出5人,以县知事为会长,执行议会决议事项。
国会、省议会议员如下:
亓因培(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
张壬弼、亓宗海、毕松龄(山东咨议局议员)
许子翼、郑家章(山东临时议会议员)
卢宝龄(山东省第一届议会议员)
毕明先、钱汝铸、卢宝龄(山东省第三届议会议员)
参议会 1940年7月,中共莱芜县委召开由各界抗战人士参加的参议员选举筹备会,按行政
区域分区选举议员81人,从知名士绅中选聘29人。8月8日,在温家庄召开莱芜县参议会成
立大会,选举产生莱芜县参议会,孙启明任参议长,张川、刘子正任副参议长;选举县行
政委员会(即县政府),谭克平任主任(即县长)。10个区、85个乡均建立参议会,设有
参议长、 副参议长。1941年5月,莱芜县参议会召开区、乡参议长会议,传达学习抗日根
据地的各项政策和目前国际形势,讨论研究参议会工作,提出救济春荒、繁荣农村经济等
提案40项。
莱芜划为3县后, 各县均成立参议会。莱芜(北)县参议长由孙启明担任,副参议长由郭
子郁、李元贞担任;新甫县参议长由亓聘如担任,副参议长由毕月覃担任;莱东县参议长
由张华岑担任,副参议长由刘硕仁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