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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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民国莱芜县地方法院院长吴更始上任后,乘时局未定,将莱芜历史档案全部焚毁。
解放战争末期,国民党政权档案也散失殆尽。新中国成立后,始收集、整理、管理、利用
档案。1959年,县政府开始有计划的收集整理散存积压的档案文件。1960年,县直机关收
集文件245964份, 突击立卷5074卷, 厂矿企业立卷550卷。是年,档案馆接收9个全宗的
900余卷档案进馆。 同时,县档案馆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管理和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群
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始由上而下建立档案室,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档案干部,做好本
单位的档案工作。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的档案工作也开始陆续开展起来。“文化大革命”
期间,档案事业遭到严重破坏,工作基本停顿。“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召开全县档案工
作会议,部署贯彻档案工作“恢复、整顿、总结、提高”的方针任务。全县各级机关、团
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开始恢复,档案馆、室业务工作基本走上正轨。
1985年后,档案事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全市初步建立起以档案馆工作为主体、以机关企
事业档案工作为基础,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各种专门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的档案事业体系。
事业经费逐年增长,保管条件有很大改善,馆藏档案数量增加,基础工作规范化程度和管
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地级莱芜市建立后,莱芜档案事业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法制化、科学
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数字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档案馆库设施
逐步改善,档案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依法治档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逐渐增强,小城
镇建设档案、信用档案、民营企业档案等新领域的档案工作不断延伸。2000年11月,市档
案馆晋升为“山东省规范化目标管理一级档案馆” ,全市90%以上的档案室实现档案的综
合管理。 2005年1月,莱芜市档案馆(局)开发建设的莱芜档案信息网正式开通,莱芜市
档案管理与使用进入数字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