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6月,中共莱芜县委成立编志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后撤销。1982年2月,莱芜县人
民政府成立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史志办)。1984年7月,县史志办
改称市史志办,隶属市政府办公室,副局级单位。1986年10月,市史志办与市地名办合并,
升格为市政府正局级单位。1987年4月,设秘书科、编审科、地名科。1988年3月,市史志
办与市地名办分设。市史志办是市政府和市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1993年
12月,莱芜市人民政府调整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年,与党史资料征集研
究委员会合并,称党史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双重领导下的副县
级事业单位, 设秘书科、党史科、史志科。1996年4月,市党史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分
设,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为隶属市政府办公室的副县级事业单位。1997年8月,市地方史志
办公室升格为正县级, 隶属市政府,设秘书科、编辑科、资料科。2003年5月,资料科更
名为业务指导科。至2005年,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设秘书科、编辑科、业务指导科。
第一节机构
1960年6月,中共莱芜县委成立编志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后撤销。1982年2月,莱芜县人
民政府成立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史志办)。1984年7月,县史志办
改称市史志办,隶属市政府办公室,副局级单位。1986年10月,市史志办与市地名办合并,
升格为市政府正局级单位。1987年4月,设秘书科、编审科、地名科。1988年3月,市史志
办与市地名办分设。市史志办是市政府和市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1993年
12月,莱芜市人民政府调整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年,与党史资料征集研
究委员会合并,称党史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双重领导下的副县
级事业单位, 设秘书科、党史科、史志科。1996年4月,市党史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分
设,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为隶属市政府办公室的副县级事业单位。1997年8月,市地方史志
办公室升格为正县级, 隶属市政府,设秘书科、编辑科、资料科。2003年5月,资料科更
名为业务指导科。至2005年,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设秘书科、编辑科、业务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