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行政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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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 2002年8月,市委、市政府组建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县级),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10月正式启动运行。行政服务中心分为中心机关和服务窗口两部分,中心机关内设综合科、
督查科、网络管理科,主要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以及对项目办理情况
进行协调、督查,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服务窗口的主要职责是受理
各类审批收费项目。首批进入中心的有29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有审批职能的单位27个,审
批事项232项,收费项目117项,窗口工作人员86人,设立窗口38个。
中心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的运作体系,建立健全窗口工作员、
窗口审批事项、窗口收费、行政事务四个管理系统。
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系统。窗口工作人员在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把关
后择优确定,上岗前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在中心工作时间一般为两年。窗口工作人员在
中心期间,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只转党团组织关系。工作期满后,由中心出具考核材料,
送达派出单位,进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和晋升的依据。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严格管
理,每天四次指纹考勤,并建立日考勤、周抽查、月考核、年终总评制度。设立窗口工作
人员监督台、意见箱,并发放征求意见卡,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监督。每天对各窗口至
少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过局域网络进行通报。
窗口审批事项管理系统。各类审批事项实行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补办件、
退回件“六件”管理以及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负责办理制、跟踪办理
制、明确答复制“六制”办理办法。设立微机总控制室,可随时检查、调度、汇总业务办
理结果。
窗口收费管理系统。中心实行“扎口收费制”,大厅的所有收费由结算中心(工商银行)
代收。
行政事务管理系统。中心对卫生、安全、设施维护等行政事务制定规章制度,形成比较完
善的行政事务管理体系。
服务工作 2003年10月, 把市建委、市药监局、市农业局、市农机办等单位的18项审批事
项和收费项目纳入中心办理,方便群众办事。中心简化审批程序,简单的审批事项即收即
办;比较复杂的项目,缩短到2至5天。各窗口单位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承诺时
限进行不同程度的压缩。全年有17个部门对78项审批项目的承诺时限进行压缩,平均压缩
幅度为20%, 幅度最大的达到66.7%。全部审批项目中即办件比例达到65%以上,承诺件审
批时限压缩至5天以内的达到75%。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在首办单位城市规划局受理的
同时,建设、环保、人防、气象、国土等有关窗口实行并联审批,同时办理,缩短办件时
间。对于重大审批事项,及时召开联审会,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2004年,中心开始组织开展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组织人员编写《质量手册》
和各窗口《作业指导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5月10日正式发布实施。8月11日,通
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山东评审中心的认证评审, 在全省地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中首家通过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各区和试点乡镇建立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调度督
查建设进度,莱城区、钢城区建立起行政服务中心,18个乡镇(街道)建立起便民服务中
心,初步形成全市行政快速通道。
2005年,对中心已有项目进行清理规范,经过清理,进入中心的行政许可(便民服务)项
目共有270项, 收费项目78项。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缩短办件时限,全部审批项目中即
办件比例达到65%以上, 承诺件审批时限压缩至5天以内的达到75%。同时,重新修订行政
许可事项“六公开”内容,提高办事透明度。推行领办服务制度,制定领办服务办法,对
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工程报建两类项目实行全程领办,方便群众办事。对重大投资项目,
召开联审会议,促进尽快办结。是年8月,将市文化局、市城市执法局、市物价局3个单位
的10项行政许可项目纳入中心, 建立莱城、钢城养路费征收和人民银行3个分中心,使市
行政服务中心形成1个集中办事大厅、 4个分中心横向互动的服务体系。 至年底,全市有
657个行政村建立代办服务点,配备1000多名代办员,形成上下贯通的四级行政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