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莱芜县(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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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改为人民代表大会。上半
年, 在全县逐级选举出席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至1966年上半年,共召开6届县人民
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被剥夺权力,不能正常行使宪法和法律赋
予的职责,未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委员会改为县革命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和山
东省委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建立的革命委员会是一届政权的指示,莱芜县革命委员会
为第七届政权。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400人, 其中县、区、乡代表84人,人民武装代表2人,工人代
表14人,手工业代表9人,供销社代表15人,农民代表260人,其他代表16人。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5日至9日在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56人,缺席44人。会议听
取副县长刘明洲代表县政府所作的《1953年工作与今后任务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县
政府1953年工作和今后任务报告的决议》《关于在全县人民群众中宣传讨论宪法草案的决
议》,选举出席山东省第一届人代会代表4人。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11月15日至18日在莱城召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294人,缺席106人,5
名县、区干部列席会议。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刘军山为县长,刘明洲、亓聘如、
宋继忠为副县长,杨兴文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该届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389人,其中工人代表16人,农民代表230人,人武部代表2人,
县、区、乡干部代表79人,文教卫生代表37人,工商界代表11人,爱国民主人士代表4人,
少数民族代表3人,其他代表7人。代表中妇女代表83人、中共党员代表143人。
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2月29日至1957年1月1日在莱城召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331人,缺席
58人,县人民委员会18名科局长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县长刘明洲代表莱芜县人民委员会所
作的工作报告,作出《关于莱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坚决完成今年征兵
任务的决议》《关于批准1956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报告的决议》,听取莱芜县人民法院的工
作报告。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刘明洲为县长,亓聘如、高兴环、李天祥、王常相、
亓胜美为副县长。会议收到代表议案340件,按性质进行分类,决定会后办理答复。
该届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350人,共产党、共青团、其他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民主阶层、
少数民族均有代表,工农业劳动模范和其他方面的优秀人物也有相应的代表。其中,干部
代表56人、 人民武装代表2人、工人代表16人、科技工作者代表4人、农民代表230人、少
数民族代表1人、 民主人士21人、机关非党人士4人、民族上层人士1人、文教医药界代表
12人、工商界代表3人。代表中妇女代表69人。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8日至31日在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89人,缺席61人,列席
10人。会议听取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去冬以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作出《关于县
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57年收支决算及1958年收支预算报告的决议》《关
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43件议案进行审查,向大
会作了报告,作出《关于议案审查报告的决议》。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6人,胡森堂为
县长,高兴环、李天祥、王常相、潘北岩为副县长;马本凤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山东
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
该届代表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392人, 其中干部代表70人、工人代表40人、农民代表244人、
商业供销代表11人、教师代表15人、医药界代表12人。共产党、共青团、其他人民团体、
民主党派、民主阶层、少数民族均有代表。
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16日至18日在莱城召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343人,缺席49人。会
议以贯彻党的政策、生产救灾为重要内容,听取并审议县长胡森堂代表县人民委员会所作
的工作报告、副县长李天祥所作的《关于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及《莱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上述报告均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19人,胡森堂为县长,赵建华、潘北岩、李天祥、王长相为副县长;补选山东省第二届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2人;选举济南市人代会代表9人。
会议受理代表议案266件, 其中商业131件、粮食29件、卫生16件、文教6件、工业交通17
件、农业23件、其他方面的44件。大会听取议案审查委员会的议案审查报告并作出决议,
责成县人委及所属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办理。
该届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400人,其中工人代表27人、农民代表223人、人民武装代表2人、
机关工作人员代表64人、文教卫生代表52人、科技代表1人、工商代表29人、其他代表2人。
代表中妇女代表112人。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6月4日至8日在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35人,缺席65人。会议听
取县长曹英俊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县长李天祥所作的《1962年财政决算
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孔耀华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审议
均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2人,曹英俊为县长,李天祥、苏建章为副县长;
孔耀华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人。
会议收到议案338件,其中财贸125件、农村73件、工业交通31件、文教卫生52件、政法37
件、其他20件,责成有关部门予以处理答复。
该届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400人, 其中干部代表94人、工人代表16人、农民代表216人、
解放军代表4人、商业供销代表21人、教师代表22人、医生代表18人、粮食部门代表9人。
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223人、妇女代表94人。
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4月25日至28日在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35人,缺席65人,特邀
代表10人。主要议题是突出政治,学习毛主席著作,为夺取全年农业丰收而努力。会议听
取县长宋登云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县长李天祥所作的《1965年财政决算
和1966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孔耀华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经过审议均
作出相关决议。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宋登云为县长,苏建章、于光、李天祥为副
县长。
会议少量议案均在小组内以口头方式提出。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莱芜县人民代表大会未能召开。“文化大
革命” 结束后,中共山东省委1978年1月决定,各地(市)、县(区)在“文化大革命”
中成立的革命委员会为一届政权,莱芜县革命委员会按顺序排列为第七届,故以后从第八
届始。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786人,其中工人代表158人、农民代表276人、其他劳动人民代
表27人、人民解放军代表23人、干部代表230人、知识分子代表64人、爱国人士8人。代表
中妇女代表158人。
会议于1978年6月3日至6日在莱城召开。 会议听取县革委主任周兴礼所作的《县革命委员
会工作报告》,县革委副主任孙启松所作的《关于1978-1985年建设大寨县规划的报告》,
通过审议均作出相关决议。选举县革命委员会委员76人,周兴礼为主任,孙启松、孟邦杰、
张子和、杨升臣、李秋盈、梁文秀、何心振为副主任;纪荣良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效孔
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该届代表大会只召开1次会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449人,其中工人代表83人、农民代表238人、解放军代表3人、
干部代表88人、知识分子代表33人、少数民族代表2人、爱国民主人士2人。代表中中共党
员代表260人、妇女代表87人。
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6日至10日在莱城召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438人,缺席11人。县政
协委员和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国民经济
计划报告》《财政决算预算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
议。选举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人,毕翠禄为主任,毕振耜、杨升臣、梁
文秀、徐敏春、杨俊亭、桑荣之为副主任;莱芜县革命委员会改称莱芜县人民政府,孙启
松为县长,李秋盈、张发泉、王莲萃、魏瑞琚、梁进为副县长;纪荣良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吴钅监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2月10日至16日在莱城召开。 代表446人,出席会议的代表413人,缺
席33人。县政协委员和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与会代表认真听取审议《莱芜县人民
政府工作报告》《莱芜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莱芜县1981年国民
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莱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莱芜
县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批准以上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通过
选举办法,补选李建业为莱芜县副县长,增选赵凤英、景翠学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
期间, 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共179件,其中属于工交方面的39件、农业方面的24件、财
贸方面的29件、宣传文教卫生方面的27件、基建方面的18件、其他方面的42件。议案经议
案审查委员会审查,转交县政府有关单位负责办理。
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2月21日至26日在莱城召开。 代表447人,出席会议的代表407人,缺
席40人。县政协委员和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县人民政府工作
报告》《莱芜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莱芜县1983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莱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莱芜县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县
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批准以上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大会投票选举出15名省六届人大
代表, 其中选举出莱芜县出席省六届人大代表8人,选举出省机关和省属厂矿出席省六届
人大代表7人。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144件,其中属于教育、卫生、科技方面的17件,
工业交通方面的27件, 农业方面的22件,财贸方面的21件,计划方面的8件,基建方面的
20件,文化宣传方面的6件,政法、统战、民政方面的23件。
第四次会议于1984年3月12日至17日在莱城召开。 代表439人,出席会议代表358人,缺席
81人。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莱芜市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的报告》《莱芜市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莱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批准以上报告
并作出相关决议。大会补选李秋盈、王莲萃、张发泉、游文机为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会议通过《关于延长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期的决议》,决定莱芜市第
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延长至1984年底以前举行莱芜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为止。会议期间,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7件。其中,要求尽快整顿健全村政权的1件;发
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1件;加强对少年儿童教育,爱护树株,巩固绿化成果的1件;改建
农贸市场、确保交通安全的2件;加强对个体商贩管理的1件;要求归还树苗欠款的1件。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450人,其中工人代表84人、农民代表171人、解放军代表3人、
干部代表90人、 知识分子代表67人、少数民族代表3人、爱国民主人士32人。代表中中共
党员代表260人、妇女代表84人。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7月24日至28日在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435人,缺席15人。市政
协委员和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莱
芜市198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意见》 的书面报告、
《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财政收支预计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
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批准以上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选举莱芜
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人,毕翠禄为主任,李秋盈、王莲萃、杨俊亭、
李建业、游文机为副主任;亓志文为市人民政府市长,雷茂禹、王育革、孟广金、侯秀华
为副市长;孙义礼为市人民法院院长,吴钅监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议案审查
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责成有关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31日至4月5日在莱城召开。 代表446人,出席会议的代表427人,
缺席19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出席会议。市政协委员和市直各
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莱芜市1985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莱芜市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莱芜市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批准
以上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会议选举姚炜为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代表
向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意见、建议81件。其中,梳理流通渠道、解决群众买难卖
难的17件, 解决农村当前供电严重不足的7件,加强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建设及进一步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18件,解决生活用煤和煤质低劣的5件,加强农田设施管理的4件,其
他20件。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3月28日至4月2日在莱城召开。 代表451人,出席会议的代表414人,
缺席37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出席会议。市政协委员和市直各
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莱芜市1986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莱芜市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莱芜市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批准
以上报告作出相关决议。会议选举赵学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荣良为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代表向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意见、建议95件。其中,加强文化、教育、
卫生事业建设的22件,解决农村当前油、炭、电等能源供应不足的18件,发展交通运输事
业的12件,解决新建乡镇有关事宜的11件,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的9件,解决粮价上涨的8件,
解决库区遗留问题和扶贫脱贫致富的6件,减轻农民负担的2件,其他7件。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384人,其中工人代表72人、农民代表166人、解放军代表1人、
干部代表92人、知识分子代表49人、少数民族代表2人、其他代表2人。代表中中共党员代
表206人、妇女代表85人。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2月27日至3月3日在莱城召开。 代表384人,出席会议的代表381人,
缺席3人。 市政协委员和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工
作报告》《莱芜市“七五”计划报告》《莱芜市1987年财政预算报告》《莱芜市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批准以
上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选举莱芜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何心振为主任,
李建业、赵学玉、聂玉江、吴汉庆、姚炜为副主任;汪明培为市人民政府市长,蔡衍柱、
王育革、孟广金、侯秀华、王长青为副市长;孙义礼为市人民法院院长,纪荣良为市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收到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共120件,其中要求加强文化、教育、卫
生事业建设的28件, 解决农村当前油、炭、电等能源供应不足问题的7件,发展交通运输
事业的17件, 解决新建乡镇有关事宜的9件,加强农业基本建设、改善生产条件的16件,
解决库区遗留问题和扶持贫困村脱贫致富的12件, 减轻农民负担的8件,其他23件。会议
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 采取有力措施抓紧办理,于6月底以前全部答复
代表,同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二次会议于1987年11月28日至30日在莱城召开。代表380人,出席会议的代表327人,缺
席53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出席会议。市政协委员和市直各部
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总体方案》,通过相
关决议。选举出席泰安市十一届人大代表97人,选举邹学经为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1988年3月27日至29日在莱城召开。代表385人,出席会议代表377人,缺席8人。
市政协委员和市直各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莱芜市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莱芜市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
预算的报告》《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水库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有关问题的
议案》,对各项工作报告和议案作出决议。大会补选王树国为莱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大会共收到代表意见、批评或建议153件,其中属于财政金融方面的9
件, 商业、供销、粮食方面的31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8件,交通运输方面的13
件,科技、文教卫生、计划生育方面的31件,农、林、水、农机、畜牧、土地管理方面的
12件,公安、司法方面的17件,供电、邮电方面的7件,劳动、人事方面的3件,计划、物
资方面的4件,工商、物价方面的3件,煤炭化工方面的3件,政权建设方面的6件,其他方
面的6件。
第四次会议1989年3月19日至23日在莱城召开。代表380人,出席会议的代表352人,缺席8
人。市政协委员和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莱芜市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莱芜市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
预算的报告》《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莱芜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的议案》《莱芜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实施办法的议案》,对各项工作报告和议案作出相关决议。代表
共提出议案20件, 其中教育、卫生方面的9件,交通方面的5件,水利方面的3件,工业方
面的2件, 农业方面的1件。共收到代表意见、批评和建议154件,其中农业方面的30件,
工交方面的22件, 财政、贸易、金融方面的26件,公安、司法方面的8件,文教、卫生、
科技、 计划方面的35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9件,劳动、人事、计划、物资、物
价方面的9件,其他方面的15件。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399人,其中干部代表83人、农民代表207人、工人代表63人、
知识分子代表46人。
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3月15日至19日在莱城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
告》《莱芜市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莱芜市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
财政预算的报告》《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市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批准以上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选举莱芜市第十二届人大常
务委员会委员23人,何心振为主任,李建业、赵学玉、聂玉江、吴汉庆、姚炜、邹学经为
副主任;汪明培为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育革、孟广金、侯秀华、李禄生、孙延年为副市长;
孙义礼为市人民法院院长,纪荣良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90年6月7日至8日在莱城召开。 代表399人,出席会议的代表388人,缺席
11人。会议听取《关于今年以来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
规则》,通过关于汪明培辞去莱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选举孟昭章为莱芜市人民
政府市长。
第三次会议于1991年3月28日至31日在莱城召开。 代表417人,出席会议的代表409人,缺
席8人。 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莱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
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莱芜市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莱芜市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
议市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
教育的议案。大会通过各项工作报告和两个议案的决议。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7件,
其中要求加强交通建设的9件、加强山区乡镇经济建设的5件、向农业实行倾斜政策的3件、
加强文教卫生事业建设的7件、其他方面的3件。
第四次会议于1992年2月19日至22日在莱城召开。 代表417人,出席会议的代表402人,缺
席15人。会议听取审议《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莱芜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报告》《莱芜市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工
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莱芜市实
现小康目标发展规划》和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议案。大会通过各项工作报告和议案的决议。
会议增选吕振声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9件,其中工业方
面的5件, 农业方面的9件,交通方面的11件,供电、通讯方面的7件,文教卫生方面的12
件,市场管理的3件,就业安置的2件。大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意见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