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2&rec=354&run=13

1956年,中共莱芜县委政法部成立,1962年6月撤销。1983年5月,中共莱芜县委政法委员
会成立。 1984年2月,中共莱芜县委政法委改称中共莱芜市委政法委。1985年,莱芜市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1989年12月,莱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立,办公
室设在市委政法委, 同时撤销莱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991年5月,恢复莱芜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993年1月,成立中共莱芜市委政法委员会;5月,成立莱芜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1993年,市委政法委设立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1995年,增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科和铁路护路办公室。1997年,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设办公室、干部科、研究室(宣
传科)、执法督查科、综合治理科(铁路护路办公室)。1999年,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设办公室、政治处、执法督查室、研究室(宣传科)、指导科(综合科、市铁路护路联防
办公室)。2005年,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有行政编制15名(含市级领导单列编制1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实有工作人员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