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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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5月, 中共莱芜县委宣传部成立。1969年12月,县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宣
传组。 1975年12月,恢复县委宣传部。1984年2月,改称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宣传思
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增设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1987年12月,五讲四美三热爱
办公室改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1992年,中共莱芜市委宣传部筹备组成立。1993年1月,中共莱芜市委宣传部成立;同年3
月,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升格为正县级单位。
2001年6月, 市委宣传部设办公室、社会宣传科、理论教育科、新闻科、出版科、对外宣
传办公室(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 6个职能科室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行政
编制19人(含市级领导单列编制1名) ,其中可配备部长1名、副部长3名、文明办专职副
主任1名。 2004年12月,理论教育科更名为理论调研科,社会宣传科更名为宣传教育科,
出版科更名为文艺科。 2005年11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2名,内
设综合创建科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