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计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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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 1955年6月,境内度量衡器具检定工作始由泰安度量衡检定所统一管理。1959年
6月,县计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后,组织17名修秤工人对全县度量衡器具进行普查,
磅秤失灵率为80%,16两木杆秤失灵率为23%,供销社、商业局的门市部、代销点旧秤失灵
率为70%; 检修农业生产用温度表600余支、 磅秤20台。1964年,全县普查台、案、杆秤
594台(件) ,初检合格51台(件)。1965年1月,县计量标准所与县供销社等6个部门印
发《关于加强衡器管理的联合通知》,衡器合格率逐步提高。1967年,检定项目有木杆秤、
台秤、案秤、天平、血压计、温度计、体温计等。1973年,增加长度计量检定。1976年,
检定木杆秤10543支,定量砣1.5万个,检修台秤1263台、压力表141块、血压计133块、天
平138台、 砝码1107个。1981年10月,县人民政府制定《木杆秤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暂
行办法》,计量管理不断加强,年内,共检修计量器具8924件,其中衡器2745件,商业用
秤受检率达到100%;查出违规行为163件,罚款6458元。
1985年起, 市标准计量局不定期对市场进行计量检查。1986年5月,市标准计量
局印发《在公文中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函》,逐步消除公文中使用计量单位的混乱现
象;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10月,对
孟中荣秤厂、口镇衡器厂、市电力器材厂以及全市杆秤个体制修户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
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1987年,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完成压力、容量标准改制,由“公斤力
/平方厘米” 改为“帕斯卡”,容量具量提由“斤”改为“升”,配备量提检定仪器,更
换砝码、标准表,有关企业同时完成压力表改制,商业贸易系统所用秤、尺全部更新。全
市实行管理的计量器具有33项55种25468件; 与市工商局配合,在农贸市场设立计量监督
服务台6处,设置公平秤、公平尺等,短斤少两、缺尺少寸等现象逐渐减少。1990年9月,
全市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1991年,重点加强对市场计量器具的检查,检查国营、
集体、个体商店、门市部430个,查出计量违法行为40起,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80台(件)。
1993年, 市技术监督局检定各类计量器具15161台(件)。1994年,集中开展打
击短斤少两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计量案件46起,超期未检及不合格计量器具1150余台
(件)。1998年起,针对群众关注的电能表、水表、煤气表、加油站、医疗计量、定量包
装、 制配眼镜市场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计量欺诈行为。共检查医疗单位4家,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20家50多个品种,民用水表经销单位6家。
2002年,对计量授权单位加强监管,依法取缔有关部门的出租车计价器维修检定
工作。 2003年, 对全市7家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质检机构的量值溯源情况进行检查。
2005年,强化对计量器具的生产管理,对13家生产企业进行年度审核,确保计量器具出厂
合格率100%,规范量传体系,确保在用计量标准合格率100%。
企业计量管理 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
1985年7月, 市标准计量局根据国家标准计量局《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试
行)》,开展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1987年,全市有23家企业获得三级计量证书,
38家企业获得验收合格证书。 1990年,全市定级单位达到149个。1993年,对50家计量定
级和到期复核的企业进行考核验收, 其中有2家企业由三级升为二级计量单位,其余全部
颁发合格证书; 有25家企业的133项计量标准和18项公用计量标准经考核合格。2001年,
加强企业计量体系的监督管理, 对2家存在问题的建标单位依法限期整改,对计量标准到
期的10家单位20多项计量标准复查换证,保证了计量的准确可靠。至2005年,全市达到国
家二级的有10家,达到三级和验收合格的192家。
强制检定工作 1991年,建立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台账,基本摸清全市强检计量器具的种类、
数量,发证800余家。1992年,检查企业、商业120余家,乡镇23个,计量器具800余台件。
1997年,印发《莱芜市技术监督局关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备案管理规定》,检查备案企
事业单位80家。 2002年,加强对强制检定器具的备案工作,全年完成备案120家,对10家
企业的25项计量标准复查换证,保证在用计量标准合格率达100%。2005年,对13家计量器
具生产企业年度审核,确保计量器具出厂合格率100%。
企业计量管理体系 1995年, 针对境内企业计量工作滑坡现象,建立完善计量体系。1998
年,宣传推广GB/T 19022(ISO 100012-1)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国家标准,转发《山
东省企业计量确认工作实施意见》,指导企业制定计量确认体系管理手册,完成计量确认
30余家。 2003年, 7家单位通过计量保证确认复审, 17家企业通过计量合格确认复审。
2004年, 鼓励企业采用ISO10012新标准建立计量检测体系,帮助4家企业通过省级计量保
证确认复审,6家企业通过评审,14家企业通过市级计量合格确认复审。2005年,有4家企
业通过省级计量保证确认评审,6家企业通过复审,14家企业通过市级计量合格确认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