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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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境内度政管理由工商部门行使。1933年,民国县政府设度量衡检定分
析所, 有度政员2人办理度量衡检定。1935年,度量衡检定分析所改称度量衡检定所,管
理秤业组织和个体制修户产品检定及市场销售。
新中国成立初期, 境内计量工作由泰安度量衡检定所负责管理。1959年6月,县
政府成立度量衡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度政工作的管理。1963年5月,莱芜县标准计
量所成立,隶属莱芜县工业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的衡器检修。1964年,成立台杆秤制修
合作组,隶属县手工业管理局。1967年,划归县标准计量所管理。1973年,标准计量所、
台杆秤制修合作组合并, 称标准计量所,隶属县科学技术办公室。1984年5月,县计量标
准所改为莱芜市标准计量局,下设莱芜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和莱芜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985年,增设业务科和人秘科。1988年,增设莱芜市标准计量电化教育培训中心、计量器
材供应站。1989年,撤销业务科,成立标准质量科和计量管理科,工作人员52人。1990年
5月,莱芜市标准计量局改为莱芜市技术监督局,下设机构不变;7月,增设法制科。至年
底,有工作人员60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
1994年10月,莱芜市技术监督局设立办公室、标准质量科、计量科,辖稽查大队、
莱芜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莱芜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莱芜市计量器材管理站4个事业单
位。 1997年8月,设办公室、标准化科、质量科、计量管理科,稽查大队转为全额事业单
位, 编制由8名增至12名。2000年12月26日,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原由劳动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
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原归莱芜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负责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监检查、检测职能划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科及局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安全卫生监测站移
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增设监察室、组织人事科、监督与法制
科, 成立莱城分局、钢城分局。2002年2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垂直
管理。2005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质量科(认证科)、监督与
法制科、 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原锅炉安全科,2005年1月改称)、
机关党总支(政工科)、监察室。设置直属执法机构稽查局(副县级),下设计量所、质
检所、锅检所和安监站,有干部职工1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