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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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市安全办公室进行4次全市安全大检查,检查282个单位,查出事故隐患6043条,
整改5643条。其中,检查锅炉72台,查出制造、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安全因素435条,
能整改的402条,全部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均提出防范措施。
1993年市人事劳动局成立后,全市职业安全卫生、矿山安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检
测工作全面展开, 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527条,整改率达95%以上。1994年,市政府采取
有力措施,抓事故预防,强化安全监察。在全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分管副市长与单
位签订责任状。企业推行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举办安全培训
班20期,培训各类人员1200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
整改,对一些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1995年,认真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
全监察、检测工作,在对乡镇矿山普遍进行安全检测的基础上,对15家矿山进行安全生产
资格认可;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技术审查,避免新建项目安全防范设施的先天
不足;粉尘分级检测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厂内绞车检测有了好的开端;起重机械安装维修
和劳保用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认真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存有重大恶性事故隐患的石油
公司近宿舍油库进行妥善解决;协同有关单位对市煤气工程进行认真安全监测监察,针对
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严肃处理伤亡事故,结案率达100%。1996年,加强重点行业、
部位的安全监察。对全市9处建材矿山、12处乡镇铁矿、4处煤矿进行安全生产资格认证,
对市内所有乡镇矿山普遍进行隐患评估工作。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
审查,全年共审查项目11个。1997年,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察,对全市39处
乡镇矿山普遍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对经停产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5家乡镇煤矿予
以停产闭坑。
1998年,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安全执法检查。针对市内矿山企业多、安全生产任务
重的实际情况,重点强化事故多发季节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采取
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组织开展春、冬两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矿山及尾
矿库、建筑、液化石油气充装、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安全、化工、压力容器及管道等
专项检查, 共查出事故隐患640余条,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9份。全年共发生事故24起,
死亡24人,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77万元。1999年,开展4次检查及对矿山、交通、烟花
爆竹、化工、建筑、消防、压力容器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多次专业检查,查出事故隐
患375条,及时整改372条,果断关停达不到要求的4处小煤矿,填封2处非法开采的小煤井,
20起事故全部审查结案, 结案率达到100%。2001年至2005年,市安监局先后组织8次安全
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各级各部门先后组成检查组200余个,检查企业1万余家,查出事
故隐患2万多条,责令企业及时进行整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