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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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 境内各级政府、企业均把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为一项重
要任务,利用广播、电影、幻灯片、图片及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法制教育。 1984年,全市首次开展安全月活动,共召开动员会、座谈会150次,利
用有线广播宣传安全文件95次, 写广播稿85篇,出黑板报262期次,放安全幻灯片28场,
受教育者达3.6万多人次。199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全市进行大
规模宣传活动。 1994年,市人事劳动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1998年5月,开展以“落实责
任、 保障安全”为主题的第八次安全生产周活动及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7
万余名职工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管理竞赛。1999年,开展第九次“安全生产周”活动,组织
4.5万名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2001年至2005年,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
动。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图片展板、悬挂安全生产标语等形式,宣传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技术培训 新中国成立后, 市安全办公室与各主管部门及厂矿、企业密切配合,开展职业
安全培训, 不断提高劳动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1984年,全市共举办各种培训班127期,
培训干部、职工6905人。其中,培训特殊工种5310人,发合格证5140人。1978年至1987年,
全市共举办锅炉司炉工培训班15期,培训812人,考核发证802人;举办水处理培训班4期,
培训215人; 达到台台锅炉有持证司炉工和合格水处理操作工,保证锅炉安全运行。1994
年,市人事劳动局举办安全培训班20期,培训各类人员1200人。1995年,先后对1020名厂
长(经理)和安全科长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考核,在全省率先实行厂长(经理)持证上
岗制度。继续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对1923名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对5548
人进行资格复审, 使持证率达95%以上。1996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举办培
训班36起, 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488人,厂长(经理)101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95%以上。1997年,培训安全生产及管理人员2260余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
以上。 1998年5月,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22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371人,复审
特种作业人员950人。 1999年,共举办锅炉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及锅炉操作工等特殊工种作
业人员培训班10期,培训3000余人。2001年至2005年,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其
中2005年全市共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2000余人,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4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