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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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莱芜境内的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没有详细记载。20世纪90年
代,境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逐步规范。
1995年,莱城区方下镇公清、时方下一带地面出现6处塌陷,塌陷坑最大直径15米,深2至
3米; 牛泉镇西泉河村在原塌陷范围内又出现直径8米、深2米塌陷坑;在孟家庄、沙王庄
山后一带、安仙村南部地面出现不同程度开裂,原因为地下水开采过量所致。对地面的塌
陷、开裂和地下水变化,市地矿主管部门及时通报,向各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1996年,对市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市区矿山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地质灾害,
主要表现为采矿造成地面塌陷、选矿污水排放造成环境污染。鲁中冶金矿山公司矿区出现
塌陷坑5个, 其中较大塌陷坑2个,一个深为20米,面积约100平方米,另一个深17米,面
积约1000平方米。方下镇孟公清一带出现地面塌陷,部分民房受损。煤炭开采区都有农田
不同程度的下沉和房屋开裂。一些选矿厂的污水、尾砂随意排放,影响自然生态环境。检
查结果引起矿山企业重视,根据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均采取一定改进措施。
1997年5月, 莱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挂牌办公,接受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和莱芜市
地质矿产局双重领导,办公地点设在市地矿局。按照山东省地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地质
环境检查整顿的通知》要求,对矿山企业的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调
查结果: 2月12日至13日,莱城区方下镇孟公清村出现4个塌坑,塌坑最大直径1.3米,坑
深0.6米,造成1间房屋倒塌;3月中旬,钢城城子坡街道清泥沟水源地河区内产生1个大型
塌坑,直径20米,可见水深度4米,造成河流污水回灌地下,水质受到影响;4月中旬,莱
城区牛泉镇西泉河村出现1处塌坑,抽水机井受损;9月中旬,莱城区西泉河村、曹西村、
北埠村各出现1个塌坑, 直径在0.4至0.6米之间,深0.3至0.5米。对出现的地质灾害及环
境变化及时进行通报, 全市设立15处水位监测点和4个水质监测点,对地下水位、水质变
化进行定期监测。
1998年,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划定6个隐患区,3个重点防治区,编制减灾预
案,进行汛期检测。编写完成1997年度《莱芜市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关于我市西部岩溶
塌陷灾害分析报告》《关于合理开发叶马曹水源地地下水资源的几点建议》,提出绿化造
林、采砂管理、水资源保护的措施和建议。开展地质地貌和地质遗迹调查,确定重点保护
区。1999年,深入三叶虫化石产地调查研究,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对地质地貌景观保护,
取缔景区内采矿点。 7月,谷家台铁矿突水引发孟公清一带地面塌陷、墙倒屋裂,市地矿
局及时进行调查监督,并协助有关单位进行灾害防治,避免人员、财产损失。
2000年,针对莱芜市矿产资源铁煤配套程度高、密度大,开采过程中易出现地质环境问题
的实际,市政府专门召开地质环境工作会议,对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作出部署。全市
划出6个隐患区、 3个重点防治区,建立15个地下水位监测点,确定7个地质地貌景观保护
区,全市城市规划区、主要铁路、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具有一定观赏、科研价值的山脉、
孤山等地质地貌景观得到有效保护。2001年,在取缔非法采矿行为的同时,重点解决燕子
石乱采滥挖及粗加工问题,在矿区树立地质遗迹标示牌,划定禁采区,检查加工点,限制
最低保护价。 组织调查组对全区地质灾害进行全面调查。共调查面积1906.87平方公里,
村庄1000余个,人口99.86万人,发现微小滑坡3个,中型泥石流3条,小型泥石流5条,塌
陷8个, 地裂缝1条,受威胁人口314人。2003年至2005年,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群测
群防工作,初步建立矿山企业和供水水源地地面环境、水环境监测系统,编制完成全市地
质灾害防治规划,对重点灾害区域加大防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