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莱芜境内的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没有详细记载。20世纪90年
代,境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逐步规范。
1995年,莱城区方下镇公清、时方下一带地面出现6处塌陷,塌陷坑最大直径15米,深2至
3米; 牛泉镇西泉河村在原塌陷范围内又出现直径8米、深2米塌陷坑;在孟家庄、沙王庄
山后一带、安仙村南部地面出现不同程度开裂,原因为地下水开采过量所致。对地面的塌
陷、开裂和地下水变化,市地矿主管部门及时通报,向各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1996年,对市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市区矿山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地质灾害,
主要表现为采矿造成地面塌陷、选矿污水排放造成环境污染。鲁中冶金矿山公司矿区出现
塌陷坑5个, 其中较大塌陷坑2个,一个深为20米,面积约100平方米,另一个深17米,面
积约1000平方米。方下镇孟公清一带出现地面塌陷,部分民房受损。煤炭开采区都有农田
不同程度的下沉和房屋开裂。一些选矿厂的污水、尾砂随意排放,影响自然生态环境。检
查结果引起矿山企业重视,根据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均采取一定改进措施。
1997年5月, 莱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挂牌办公,接受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和莱芜市
地质矿产局双重领导,办公地点设在市地矿局。按照山东省地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地质
环境检查整顿的通知》要求,对矿山企业的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调
查结果: 2月12日至13日,莱城区方下镇孟公清村出现4个塌坑,塌坑最大直径1.3米,坑
深0.6米,造成1间房屋倒塌;3月中旬,钢城城子坡街道清泥沟水源地河区内产生1个大型
塌坑,直径20米,可见水深度4米,造成河流污水回灌地下,水质受到影响;4月中旬,莱
城区牛泉镇西泉河村出现1处塌坑,抽水机井受损;9月中旬,莱城区西泉河村、曹西村、
北埠村各出现1个塌坑, 直径在0.4至0.6米之间,深0.3至0.5米。对出现的地质灾害及环
境变化及时进行通报, 全市设立15处水位监测点和4个水质监测点,对地下水位、水质变
化进行定期监测。
1998年,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划定6个隐患区,3个重点防治区,编制减灾预
案,进行汛期检测。编写完成1997年度《莱芜市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关于我市西部岩溶
塌陷灾害分析报告》《关于合理开发叶马曹水源地地下水资源的几点建议》,提出绿化造
林、采砂管理、水资源保护的措施和建议。开展地质地貌和地质遗迹调查,确定重点保护
区。1999年,深入三叶虫化石产地调查研究,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对地质地貌景观保护,
取缔景区内采矿点。 7月,谷家台铁矿突水引发孟公清一带地面塌陷、墙倒屋裂,市地矿
局及时进行调查监督,并协助有关单位进行灾害防治,避免人员、财产损失。
2000年,针对莱芜市矿产资源铁煤配套程度高、密度大,开采过程中易出现地质环境问题
的实际,市政府专门召开地质环境工作会议,对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作出部署。全市
划出6个隐患区、 3个重点防治区,建立15个地下水位监测点,确定7个地质地貌景观保护
区,全市城市规划区、主要铁路、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具有一定观赏、科研价值的山脉、
孤山等地质地貌景观得到有效保护。2001年,在取缔非法采矿行为的同时,重点解决燕子
石乱采滥挖及粗加工问题,在矿区树立地质遗迹标示牌,划定禁采区,检查加工点,限制
最低保护价。 组织调查组对全区地质灾害进行全面调查。共调查面积1906.87平方公里,
村庄1000余个,人口99.86万人,发现微小滑坡3个,中型泥石流3条,小型泥石流5条,塌
陷8个, 地裂缝1条,受威胁人口314人。2003年至2005年,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群测
群防工作,初步建立矿山企业和供水水源地地面环境、水环境监测系统,编制完成全市地
质灾害防治规划,对重点灾害区域加大防治力度。
第八节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
新中国成立前,莱芜境内的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没有详细记载。20世纪90年
代,境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逐步规范。
1995年,莱城区方下镇公清、时方下一带地面出现6处塌陷,塌陷坑最大直径15米,深2至
3米; 牛泉镇西泉河村在原塌陷范围内又出现直径8米、深2米塌陷坑;在孟家庄、沙王庄
山后一带、安仙村南部地面出现不同程度开裂,原因为地下水开采过量所致。对地面的塌
陷、开裂和地下水变化,市地矿主管部门及时通报,向各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1996年,对市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市区矿山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地质灾害,
主要表现为采矿造成地面塌陷、选矿污水排放造成环境污染。鲁中冶金矿山公司矿区出现
塌陷坑5个, 其中较大塌陷坑2个,一个深为20米,面积约100平方米,另一个深17米,面
积约1000平方米。方下镇孟公清一带出现地面塌陷,部分民房受损。煤炭开采区都有农田
不同程度的下沉和房屋开裂。一些选矿厂的污水、尾砂随意排放,影响自然生态环境。检
查结果引起矿山企业重视,根据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均采取一定改进措施。
1997年5月, 莱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挂牌办公,接受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和莱芜市
地质矿产局双重领导,办公地点设在市地矿局。按照山东省地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地质
环境检查整顿的通知》要求,对矿山企业的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调
查结果: 2月12日至13日,莱城区方下镇孟公清村出现4个塌坑,塌坑最大直径1.3米,坑
深0.6米,造成1间房屋倒塌;3月中旬,钢城城子坡街道清泥沟水源地河区内产生1个大型
塌坑,直径20米,可见水深度4米,造成河流污水回灌地下,水质受到影响;4月中旬,莱
城区牛泉镇西泉河村出现1处塌坑,抽水机井受损;9月中旬,莱城区西泉河村、曹西村、
北埠村各出现1个塌坑, 直径在0.4至0.6米之间,深0.3至0.5米。对出现的地质灾害及环
境变化及时进行通报, 全市设立15处水位监测点和4个水质监测点,对地下水位、水质变
化进行定期监测。
1998年,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划定6个隐患区,3个重点防治区,编制减灾预
案,进行汛期检测。编写完成1997年度《莱芜市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关于我市西部岩溶
塌陷灾害分析报告》《关于合理开发叶马曹水源地地下水资源的几点建议》,提出绿化造
林、采砂管理、水资源保护的措施和建议。开展地质地貌和地质遗迹调查,确定重点保护
区。1999年,深入三叶虫化石产地调查研究,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对地质地貌景观保护,
取缔景区内采矿点。 7月,谷家台铁矿突水引发孟公清一带地面塌陷、墙倒屋裂,市地矿
局及时进行调查监督,并协助有关单位进行灾害防治,避免人员、财产损失。
2000年,针对莱芜市矿产资源铁煤配套程度高、密度大,开采过程中易出现地质环境问题
的实际,市政府专门召开地质环境工作会议,对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作出部署。全市
划出6个隐患区、 3个重点防治区,建立15个地下水位监测点,确定7个地质地貌景观保护
区,全市城市规划区、主要铁路、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具有一定观赏、科研价值的山脉、
孤山等地质地貌景观得到有效保护。2001年,在取缔非法采矿行为的同时,重点解决燕子
石乱采滥挖及粗加工问题,在矿区树立地质遗迹标示牌,划定禁采区,检查加工点,限制
最低保护价。 组织调查组对全区地质灾害进行全面调查。共调查面积1906.87平方公里,
村庄1000余个,人口99.86万人,发现微小滑坡3个,中型泥石流3条,小型泥石流5条,塌
陷8个, 地裂缝1条,受威胁人口314人。2003年至2005年,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群测
群防工作,初步建立矿山企业和供水水源地地面环境、水环境监测系统,编制完成全市地
质灾害防治规划,对重点灾害区域加大防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