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耕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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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 20世纪80年代以前, 由于经济发展比较缓慢,非农业建设用地相对较少,
占用耕地现象不多。1986年,针对土地管理混乱、建设乱占耕地的状况,国务院下发《关
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明确提出“切实保护耕地”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
策。1988年至1992年,莱芜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1053公顷,其中耕地599公顷。
1993年,将建设用地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按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计划审批土地。非农
业建设占用土地323公顷,其中耕地191公顷。是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业法》 规定:“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6月,全市完成划
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确定保护区面积61012.4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87.1%。1994年,
省政府分配莱芜市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598公顷,其中耕地340公顷。年内,批复建设用地
项目1447个,占用土地485公顷,其中耕地231公顷,分别占计划的81%、68%。农业建设用
地年度计划为40公顷,年内批准用地项目40个,占用耕地30.2公顷,占计划的76%。7月,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首次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划入
保护区内的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莱芜市确定规划区内征用耕地标准为1万至3.5万元/亩。
1995年, 省政府分配莱芜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176公顷,其中耕地97公顷。年内,批复用
地项目1308个, 占用土地163.6公顷,其中耕地89.8公顷,分别占计划的96%、93%。农业
建设用地计划40公顷,实际批准用地项目38个,占地32.6公顷,占计划的82%。同时,市、
区、乡全面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62164.67公顷,占全市耕
地面积的92.4%。
1996年,省政府分配莱芜建设用地计划240公顷,实际占用153.36公顷,占计划的63.9%。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62733公顷, 保护率92.3%,其中一级基本农田54400公顷,保
护率80%, 二级基本农田3933公顷,保护率5.8%,三级基本农田4400公顷,保护率6.5%。
1998年3月, 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 查出违法用地6024宗、717.6公顷,非法交易
170宗、 19.1公顷,全部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建立严格的基本农田占用审批、使用基本农
田许可证、 征收耕地造地费等制度,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62740.37公顷, 保护率
92.6%。1999年8月,全市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
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标准为
八等21元/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分批次及单独选址逐级上报批复。年内审批用地764宗,
面积314公顷,其中农用地228公顷,均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用地指标内。
2000年,省政府下达莱芜市农用地转用计划130公顷,仅审批90公顷,占计划的69.2%,节
约保护大量耕地。2001年,省政府审批9个批次及单独选址项目,面积345公顷,其中耕地
274公顷。调整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6项制度,层层签订保护目标责
任书, 全市保护率稳定在92.6%。2002年,实施“两公告一登记一批复”制度。12月,财
政部、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莱芜
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为莱城区九等17元/平方米,钢城区十等14元/平
方米。新增建设用地审批面积513公顷,其中耕地463公顷。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日常
管理,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档案,严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
2003年, 全市非农业建设用地审批428公顷,其中耕地293公顷,保障莱钢大型H型钢等重
大项目的建设用地。积极争取153重型汽车车桥等3个项目列为省重点项目,累计争取计划
外用地指标2070亩。 全市保有耕地面积70800公顷, 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制度, 确保
62740.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稳定。2004年,完成土地开发整理治理面积47890.8亩,
新增耕地8777.2亩。2005年,整理土地3.8万亩,增加耕地7440亩。
土地开发复垦 20世纪80年代以后,境内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用地数量急剧增长。1993年,
为解决保护耕地和保证建设用地需要的矛盾,市政府制定《莱芜市土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
对土地开发复垦形式、方法、政策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年内开发利用土地863公顷,
其中耕地395公顷, 与当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内部调整用地及灾害毁地数量
基本持平,稳定了耕地面积。
1994年,市政府确定对土地开发复垦实行分级立项管理。开发荒山千亩以上和旧村搬迁改
造腾地百亩以上的由市土地管理部门立项管理,其他由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25度坡以下
的荒坡开发。按“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的原则,完成寨子乡卧牛山1000亩
的山坡开发;辛庄以东莱麻路两侧及铁车乡郎郡低于4000亩的荒山治理,完成工作总量的
80%。 腰关、茶业口、见马等乡镇实行荒山使用权拍卖,推进远山、瘦山的开发利用。年
内, 有13个乡镇234个村进行荒山拍卖,拍卖面积2000公顷,1600个农户通过竞买取得荒
山使用权。结合国家土地管理局在莱芜立项进行的“村庄搬迁改造复垦良田运行机制”研
究, 年内完成村庄搬迁改造232个,腾出优质良田上万亩,年增加收入2000余万元。全年
开发土地660公顷, 其中耕地395公顷,减去当年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净增耕地面积117公
顷。
1995年10月,市政府建立土地开发领导小组,在土地管理局设办公室负责土地开发日常工
作,区、乡两级相继成立工作班子,建立土地开发管理网络。同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实
施土地开发“占一造三”计划的意见》,要求非农业建设每占用一亩土地,就利用土地收
益(对新占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但不能履行土地开发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每亩1000元的
标准,征收土地开发费,用于扶持土地开发),通过山丘开发、河道治理、旧村搬迁等途
径, 在15年内使全市人均耕地由现在的0.73亩达到1亩。并建立土地开发专用资金,规定
每开发一亩耕地, 市里补助300元资金。 当年实际兑现扶持资金120万元,区、乡级扶持
100多万元。全年共开发复垦各类土地786.5公顷,其中耕地466.5公顷,净增耕地376.7公
顷。年底,有13个乡镇289个村拍卖荒山面积2300公顷,1700个农户竞买取得荒山开发权;
完成搬迁改造村庄12个, 节约和腾出耕地40公顷,全市完成搬迁改造的村庄达到254个,
腾出良田800公顷。 莱芜市村庄搬迁改造复垦良田运行机制研究获国家土地管理局科技进
步奖三等奖,省土地管理局一等奖。
1996年,市区两级投入土地开发资金2000多万元,开发各类土地4.8万亩,其中耕地1.5万
亩, 净增耕地1.2万多亩,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增长。完成村庄搬迁改造14个,节约和腾出
耕地1100多亩。 1997年,市政府投资245万元,购买D-85推土机和挖掘机专项用于土地开
发,镇、村等项目单位也购置或雇用多种开发机械,专项用于土地开发会战。年内,开发
治理各类土地3.1万亩,增加耕地1万亩,净增耕地9300亩。
1998年,市委、市政府成立山区综合开发总指挥部,全市土地综合开发会战全面展开,累
计投入开发资金4597万元, 铺开各类项目2175项, 日上阵劳力12万人,上阵机械7450台
(套),高标准治理开发土地3733公顷,新增耕地1433公顷。村庄搬迁改造完成23个,腾
出和节约耕地73公顷,实现当年腾(节)地、当年复垦、当年利用、当年见效,年增经济
效益200多万元。 1999年,全市铺开土地开发项目29个,规模为历年最大。完成治理面积
6.5万亩,增加耕地2万余亩。莱芜市项目被国土资源部列入示范区。2000年,成立土地开
发整理中心和专门造地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耕地开发、储备,当年储备耕地3200亩。市土
地管理局制订《村庄搬迁改造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审批村庄搬迁改造用地置换项目18个,
完成后可增加耕地800多亩。 全市铺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百个,市级立项管理的29个,
开发整理土地59296亩, 新增耕地16608亩,改造中低产田13433亩,发展成片经济林8410
亩。全年开发治理面积1.7万亩,增加耕地4000亩。
2001年, 全市19个乡镇(街道)、87个村、56个土地开发片,完成治理面积6.6万亩,增
加耕地9000亩。 2002年, 铺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7个, 总治理面积26381亩,增加耕地
6703亩, 市级投入资金566.31万元。 2003年,铺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3个,总治理面积
17802.2亩, 增加耕地4194.82亩,市级投入资金1020.71万元。2004年,实施验收72个项
目, 总治理面积74776.35亩,增加耕地18544.9亩,各级投入资金2367.3万元。其中,铺
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2个,分两批立项实施,第一批立项22个,治理面积8945亩,增加耕
地2442亩,市级投资340.95万元;第二批立项20个,治理面积25268亩,增加耕地4787.5亩,
市级投资1196.88万元。立项实施复垦项目23个,治理面积1046亩,增加耕地669.9亩,市
级投资234.47万元。 年内, 验收7个省级补助项目, 总治理面积39517.35亩,增加耕地
10645.5亩,省级投资595万元。
2005年,实施验收55个项目,总治理面积46783.1亩,增加耕地15514.9亩,市级投入资金
3765.57万元。其中实施土地复垦项目31个,第一批立项24个,治理面积871.6亩,增加耕
地645.7亩,市级投资226万元;第三批立项7个,治理面积232.5亩,增加耕地185.2亩,市
级投资64.82万元。立项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2个,治理面积28051亩,增加耕地7094亩,
市级投资1306.75万元。 验收莱城区土地开发项目和莱芜市金水河土地整理项目两个国家
级项目,治理面积17628亩,增加耕地7590亩,国家投资21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