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地籍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2&rec=303&run=13

1988年3月, 市土地管理局设地籍管理科,负责全市的地籍管理工作;12月,以地籍管理
科为主, 从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土地申报登记办公室。1993年3月,将土地勘
测规划站并入地籍科。 2001年4月,市国土资源局下设地籍管理科,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和
地政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检测、地籍权属调
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实施土地确权、登记等工作,拟定权属纠纷协调处理规则和权
属管理办法,协调处理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土地调查 土地资源调查 1987年4月至1989年11月, 莱芜市投资30多万元,开展第一轮土
地资源大调查工作,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
莱芜市第一轮土地资源调查是泰安市的试点,全市28个乡镇(办事处)的调查工作分两批
进行。 第一批由泰安市从各县市区抽调105名技术骨干,于1987年4月底到1988年3月完成
16个乡镇(办事处) 的调查任务;第二批由莱芜市自行组织45人的专业队,从1988年4月
至1989年4月完成12个乡镇的调查任务。1989年5月至11月进行市级汇总、土地登记、统计
和变更调查。莱芜市第一轮土地资源调查,查清了本市辖区内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的面积、分布和利用现状,编制市、乡
镇(办事处)、村三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编绘市1∶50000、乡镇(办事处)
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行政村1∶10000地籍图;编绘全市分幅土地权属界限图;编绘
市、 乡镇(办事处) 两级土地边界控制面积接合图表;编写市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乡镇
(办事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说明书;编制市、乡镇(办事处)、村三级耕地坡度分级面
积统计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统计和变更调查、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地籍档案。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1990年至1992年, 每年均进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1993年至1994年,
按新的行政区划进行地市级汇总,对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利用方向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编写《莱芜土地资源》,成为国土规划、农业区划、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计划及土地管理
的重要依据。
1992年6月开始城市地籍调查测量工作, 1993年6月完成, 形成莱城建成区1∶500地籍图
134幅及完整的城市地籍资料;协助莱芜钢铁总厂完成了8.4平方公里的地籍管理调查工作,
取得1∶1000地籍图68幅及完整的地籍资料。 1994年,土地资源调查市(地)级汇总工作
12月通过省级验收。1996年,对土地详查、地籍管理的有关资料进行微机处理,初步建立
起全市地籍信息系统。 全市土地总面积2246.21平方公里, 其中耕地1019995.8亩,园地
260827.3亩, 林地787746.8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2541.1亩,交通用地68735.0亩,
水域192005.5亩, 未利用土地717465.6亩。1997年,完成莱城规划区17.08平方公里的地
籍测量任务。1998年,投资65万元完成新城区补测和建制镇的地籍调查工作,初始登记发
证率达到96.6%。 完成莱城新建城区17.08平方公里和老城区8.4平方公里的补测工作。共
调查宗地4535宗, 测量界址点13816个,新绘1∶500图件510幅,形成了莱城建成区26.64
平方公里完整的地籍调查成果资料。钢城城区的地籍调查工作于10月底完成,共调查宗地
503宗, 测量界址点1578个,面积13.75平方公里,新绘1∶1000图件56幅。12月中旬,城
市日常地籍管理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被评为优秀。是年,市土地管理局制订《关于
加强改制企业地籍管理的意见》 , 确保实现土地权属管理到位。1999年,完成地籍调查
1.2万户, 其中莱钢总厂、张家洼矿山公司、莱芜发电厂等完成母证地籍调查;是年10月
对土地变化情况进行变更调查。2000年,完成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的变更调查及上报工作。
耕地资源利用调查 2002年8月, 全市开展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评价,历时7个月。调查
表明, 全市耕地后备资源63433.2亩, 其中可开垦荒草地58857.4亩,可开垦废弃压占地
3245.8亩, 可开垦塌陷地1330亩。2003年,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投资102万元,
历时4个月。 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原有调查成果。2004年,全市农村土地利用现
状更新调查通过省厅验收,被推荐为国家资源部试点在全国推广。莱城规划区城镇地籍调
查全面启动,进行了部分宗地的权属调查。2005年,莱芜市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达
到优秀成果标准,5月29日率先一次性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是全国第一批通过验收的4个
市之一,全省第一批通过验收的两个市之一。被国土资源部列为“2005年度城镇土地利用
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单位,被省厅列为“全省大比例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试点单位。
将农村土地信息系统成果应用到规划修编、区位地价调查、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中,启动
全市现代地籍工作。
土地登记 1988年12月1日,莱芜市初始土地登记工作全面开展,1994年初始土地登记发证
工作结束, 共颁发国有土地使用土地证书9008本, 其中宅基地7092本;集体土地使用证
297271本, 其中宅基地295201本。1995年,城镇国有土地登记发证达12505宗,占总数的
99.2%;村民宅基地登记发证331622宗,占总数的96%;集体所有土地发证1057宗,占总数
的100%,全市城乡土地基本做到宗宗有户口,户户有证件。1996年,建立土地证书年检制
度。 1997年,办理土地登记发证4226宗,其中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书236个,集体土地使
用证书830个, 村民宅基地证书3160个。结合全市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进行土地证书年
检, 仅莱城规划区内就验证463个,其中国有土地148宗,集体土地315宗。对其中非法交
易、租赁的,依法处理后换发土地使用证,需要变更登记的给予变更登记,加强土地产权
管理。1999年,按照《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证书年检的通知》《莱芜市人
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证书年检的通告》,全市检验土地231146宗。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
于加强职工所购公有住房土地登记的报告》,印发《莱芜市公有住房土地登记管理办法》,
全市房改房发证783个。 2000年,开展对市外贸总公司、市商业集团公司等改制企业的土
地资产处置工作,重点开展对莱钢、鲁中冶金矿山公司、莱城电厂的房改房登记发证工作;
完成全市土地证书年检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发证率达到97%以上。
2001年,全市职工房改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开始。至2003年10月,共办理职工房改房
土地证书28961本。 2003年, 全市累计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38669本, 集体土地使用证
323171本,集体土地所有证1056本,基本实现全市土地登记全覆盖。2004年,针对群众反
映土地发证难的问题, 专门成立土地登记发证办公室, 全年城镇居民住房土地登记发证
18256户。 2005年,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13582本,其中居民土地证13124本。全市
国有土地初始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初始登记、变更土地登记率都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