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2&rec=297&run=13

计划经济体制下,各行政部门经费由财政拨付,事业性收费很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
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多、乱的问题逐渐加重。20世纪90年代开始,莱芜市加强对行政事业
性收费的管理,开展年审和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的换发工作,无证收费、不合理收费等
问题得到解决,清理了部分不合理收费项目。
1993年, 市物价局在全市54个系统747个执收执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其中35个市直单
位进行重点检查,查出14个单位超标准收费133.06万元,废止不合理收费项目31项,减轻
企业、 农民负担810万元。1995年,对收费资格、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确认审核,凡不符
合上级规定的一律不批,解决无证收费问题,年度审核工作审验收费单位1081个,收费项
目2856个,废除部门发的不符合规定文件8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9项。1996年,以制止
各种乱收费为重点,举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执收人员培训班14期,换发收费许可证992个,
收费员证1400个。 1998年,对全市1152家收费单位进行审验,审验金额1.965亿元,取消
纠正不合法不合理收费45项,其中莱芜市出台的13项,国家、省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32
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4764万元。1999年,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制度,全市2195家企业领
取企业交费登记卡,制止随意向企业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增加收费项目的行为。
2001年, 市物价局对全市1160家收费单位年度审验,审验率达到99%,审验金额
1.9亿元,纠正不规范收费项目39项,取消6项;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质重新审查,特别
是对市及以下政府出台项目, 认真清理,共清理856项,取消79项,降低收费标准10项。
2003年,对全市184个收费单位、511项收费项目清理整顿,市以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
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
未经物价、财政部门审批的一律取消,可高可低的收费标准按低限收取。通过清理,取消
收费项目84项,合并40项,转为经营性5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2004年, 对全市189个收费单位、511项收费项目清理整顿,取消收费项目4项,降低收费
标准3项。 2005年,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和企业经营、群众生活关
系密切的中介服务、垄断经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面清理,共取消行政事业性单位以及
中介服务行业共160项收费项目。